康熙「紅票」考——兼談「傳教信票」及康熙對傳教士的集體召見
摘要:康熙五十五年九月十七日,康熙皇帝頒布了著名的「紅票」,即寫給教皇克萊蒙十一世的紅色諭旨。該諭旨以滿文、漢文和拉丁文書寫並刊刻,是清初「禮儀之爭」背景下,康熙皇帝積極與羅馬教皇溝通的重要物證。「紅票」拉丁文之後,有供職宮中的多位西洋傳教士的簽名,反映出中西交往中康熙皇帝對傳教士的集體召見,這種召見表明康熙皇帝認可傳教士在宮中服務,但堅決不允許天主教違背中國禮儀和傳統文化。
康熙五十五年(1716)九月十七日,康熙皇帝發布一份諭旨,該諭旨刊刻後交由返歐的西洋人奉諭帶給教皇克萊蒙十一世(ClementXI,〔圖一〕)。因諭旨圖案和文字皆為紅色,又稱「紅色諭旨」或「紅票」。本文將結合所見紅票,描述紅票面貌、論述紅票頒布背景及內容、辨識紅票簽名,並由傳教士的集體簽名論及康熙對傳教士的集體召見,來闡發康熙皇帝對傳教士和天主教的態度。
圖一 教皇克萊蒙十一世
一、紅票基本情況
筆者所見康熙紅票有兩份,一份為2011年台北「故宮博物院」所辦「康熙大帝與太陽王路易十四特展」的展品(下文稱「特展紅票」),另一份為1937年閻宗臨留學海外所拍黑白照片(下文稱「照片紅票」)。
1.特展紅票
此紅票〔圖二〕為法國國家圖書館藏品,長95.5厘米,寬48.4厘米,紙本,以五爪龍紋裝飾外框。正文以滿語、漢語、拉丁語刊刻而成,三種文字書寫方式各不相同。左側為滿文,從左往右豎式書寫;中間為漢文,從右至左豎式書寫;右側為拉丁文,從上往下橫向書寫。拉丁文正文之後有傳教士簽名。這些文字刻於36.7厘米高且寬度各異(33至36.5厘米)的三塊木板上,三板並置,朱墨木刻印刷。
圖二 法國國家圖書館藏紅票
紅票上有明顯水漬,但總體保存狀況尚好。藏品原是摺疊後放在紙盒裡,所以右下角有摺疊缺損,致簽名信息不全。右上角空白處,有模糊的字母與數字組成的手寫編號,字母不清晰,數字為1335。右下角背面有圓形入藏標籤,編號為「N.F.CHINOIS 2743」和「CHINOIS 1335」。「N.F.CHINOIS 2743」標籤上方另有一尾號2743的手寫編號〔圖三〕。據此推斷文件正面右上角編號為「chinois 1335」,即中文1335號文件。
圖三 特展紅票背面標籤及編號
紅票左下角龍紋框外,有一圓形收藏印,但字跡不清。另按文字所示,諭旨發出須用「廣東巡撫院印」,但此諭旨上未見此印。所以,該諭旨可能並非當初由西洋人帶至歐洲,而是原本收藏在中國,後來輾轉入藏至法國國家圖書館。
2.照片紅票
此紅票原為兩張黑白照片〔圖四〕,時間久遠,褪色嚴重。照片背面有閻守誠補記,認為「此照片為父親閻宗臨一九三七年八月初攝於羅馬圖書館」〔圖五〕。但經過研究,此紅票也為法國國家圖書館藏品。
原照片經掃描拼接後得到完整圖像〔圖六〕。
圖四 康熙紅票照片
圖五 題照
圖六 由照片拼接而成的紅票
照片紅票與特展紅票內容、圖案相同,可以肯定源於相同刻版,因而尺幅規格應一致。但收藏面貌有較大不同。
首先,照片紅票未見明顯摺痕,右下角簽名完整無損,可補特展紅票缺損之憾。
其次,編號及位置不同。照片紅票編號有兩個:下邊緣右側的「chinois 4924 1」和下邊緣左側的「chinois 4924 2」(即「中文4924號文件1」和「中文4924號文件2」)。
第三,關於紅票印章。顯而易見,照片紅票有一長方形滿漢合璧印〔圖七〕和三枚圓形西文印〔圖八〕。長方形印鈐蓋於中文、滿文日期處,經識別為「巡撫廣東地方提督軍務關防」,與諭旨所稱「唯恐書信不通,寫此字兼上西洋字刊刻,用廣東巡撫院印,書不封緘,凡來的眾西洋人多發與帶去」相符。三枚圓形印分別位於中文、滿文和拉丁文空白處,內容相同,分里外兩圈,里圈為「R.F.」,是REPUBLIQUEFRAN?AISE(法蘭西共和國)的縮寫;外圈為「BIBLIOTH?QUE NATIONALE–MANUSCRITS」即「法國國家圖書館手稿」。
圖七 紅票上鈐印的廣東巡撫院印
圖八 法國國家圖書館收藏印
不過,閻守誠認為照片紅票拍攝於羅馬也有原因。一是閻宗臨先生當年往返於羅馬與法國之間開展研究,收集過相應資料;二是該紅票通過西洋人帶給教皇,收藏於羅馬符合情理;三是閻宗臨曾寫《康熙使臣艾若瑟事迹補志》,對羅馬教廷藏康熙紅票有明確描述:
羅馬傳信部檔案處,「東方文獻」內,第十三卷,藏有木刻,很精細,龍邊,右為拉丁文,有16位內廷供職之西洋人;中為漢文,康熙五十五年九月十七日,蓋有關防;左為滿文,形如票,故稱「紅票」。
因此,閻宗臨先生應親眼見過羅馬傳信部檔案處收藏的康熙紅票。但照片紅票應為他拍攝的法國國家圖書館藏品。由此可知,康熙紅票至少在法國國家圖書館收藏兩件,羅馬傳信部檔案館也有收藏。
二、紅票頒布背景及內容
(一)頒布背景
康熙紅票共300份,是在中西「禮儀之爭」背景下頒布的,是清初中西交往過程中因文化差異導致衝突的直接體現。「禮儀之爭」本是羅馬教會內部的論爭,在中國主要體現為天主教其他團體針對耶穌會在「敬孔」和「祭祖」問題上的爭論。
康熙四十四年教皇特使多羅(Carlo Tommaso Maillard de Tournon)來華並於年底首次覲見皇帝,次年雙方又多次見面,就中國禮儀問題溝通,但效果不佳。多羅不贊同耶穌會對中國禮儀的態度,還在離京南下後頒布了禁止中國禮儀的規定,由此導致「康熙怒,拘多羅,押送澳門,著葡人看管」。
事實上,為直接與羅馬教廷溝通,康熙皇帝已於四十五年(1706)派遣葡萄牙人龍安國、法國人薄賢士赴羅馬,但不幸遭遇海難。四十七年(1708)康熙再次派義大利人艾若瑟、西班牙人陸若瑟攜詔書前往,卻遲遲收不到音訊。這前後,羅馬教皇克萊蒙十一世於1704年、1710年發布兩道中國禮儀禁令,1715年即紅票頒布前一年,又發布教皇通諭《自登基之日》,堅持禁行中國禮儀。一方面是派出去的人沓無音訊,雖「帶來教化王奏一件,詢其來由,並無回奏當年所差艾若瑟傳旨之事」,另一方面又是教會的禁令一個接一個。這讓康熙皇帝非常憤怒,因此發布諭旨,召集在京傳教士簽名後刊刻,交予西洋人帶與教皇。
紅票經廣東巡撫發出後,教皇是否收到,朝廷十分關注。例如康熙五十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兩廣總督楊琳奏報,新到船上的西洋人說「五十五年帶去與西洋教化王紅字票,已於五十六年十月內到大西洋。教化王見了紅票,已差人前往都令府去傳艾若瑟」。這說明康熙皇帝與教皇通過紅票實現了信息溝通。這成為康熙五十九年(1720)教皇特使嘉樂(CarloMezzabarba)來華的原因之一。
當然,紅票亦是多羅出使失敗的結果。因此,紅票與兩次教皇特使來華皆有關聯,是反映清初中西禮儀之爭背景下,清廷與羅馬教廷往來的重要物證。康熙頒布紅票,意在表明中國立場,強調雙方溝通須將事情弄明白、有真憑據。康熙皇帝並不承認教皇未在雙方意見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所頒布的禁令,是對教皇行為的抗議。康熙通過紅票與教皇主動溝通,反映出清初中西交往中康熙皇帝的積極態度。同時作為世俗皇帝,他在屬於天主教禮儀的問題上發表意見,也是天主教在華傳布過程中教權與皇權衝突的表現。
(二)紅票內容
紅票中文內容為:
武英殿等處監修書官伊都立、王道化、趙昌等,字寄與自西洋來的眾人。我等謹遵旨於康熙四十五年,已曾差西洋人龍安國、薄賢士,四十七年差西洋人艾若瑟、陸若瑟,奉旨往西洋去了。至今數年,不但沒有信來,所以難辨真假。又有亂來之信,因此與鄂羅斯的人又帶信去,想是到去了。必竟我等差去人回時,事情都明白之後,方可信得。若是我等差去之人不回,無真憑據,雖有什麼書信,總信不得。因此,唯恐書信不通,寫此字兼上西洋字刊刻,用廣東巡撫院印,書不封緘,凡來的眾西洋人,多發與帶去。康熙五十五年九月十七日。
《康熙與羅馬使節關係文書》中有上述文字的底稿,由康熙硃筆刪改〔圖九〕,未署年月。底稿中康熙哪年派哪些人往西洋去是空出來的,所以正式諭旨中「四十五年已曾差西洋人龍安國、薄賢士,四十七年差西洋人艾若瑟、陸若瑟」是康熙刪改底稿後補全的。
圖九:1 康熙刪改的諭旨底稿
圖九:2 康熙刪改的諭旨底稿
文獻里時常涉及傳教士領票,與康熙發紅票的記載,容易產生誤解,於此稍作說明。傳教士所領之票與康熙紅票是兩種不同文件。前者為「傳教信票」〔圖十〕,《正教奉褒》中記載如下:
康熙四十五年冬,駐京西士,齊趨內殿。上面諭云:「朕念你們,欲給爾等敕文,爾等得有憑據,地方官曉得你們來歷,百姓自然喜歡進教。遂諭內務府,凡不回去的西洋人等,寫票用內務府印給發。票上寫西洋某國人,年若干,在某會,來中國若干年,永不復回西洋。已經來京朝覲陛見,為此給票,兼滿漢字,將千字文編成號數,挨次存記,將票書成款式進呈。欽此。
該信票在雍正皇帝登基後被廢止:
查西洋人留京者,有共修造曆日及閑雜使用,至在外各省並無用處,愚夫愚婦,聽從其教,起蓋天主堂,以誦經為名,會集男女,於地方毫無裨益,應如該督所請,除旨留京辦事人員外,其餘散處直隸各省者,應通行各該督撫轉飭地方官,查果系精曆數及有技能者,起送至京效用,余俱送至澳門安插。其從前曾經內務府給有印票者,盡行查出送部,轉送內務府銷毀,所起蓋之天主堂皆令改為公所。
銷毀信票的奏請於雍正元年十二月十七日(1724年1月12日)被批准。由此可知,傳教信票自康熙四十五年冬(1706年12月18日)頒布至此時正式廢止,存在使用17年有餘。
圖十 康熙年間向在華傳教士頒發的信票
三、紅票簽名的辨識
紅票簽名部分共四列18條信息〔圖十一〕:
圖十一 紅票上的西洋人簽名
將上述信息結合文獻辨識、比對後,可知包括如下16位供職清宮的西洋人〔圖十二〕:
圖十二 紅票簽名辨識結果
簽名中,S.J.或Soc.J.表示耶穌會,Sac.Cong.de Prop.Fide表示傳信部,馬國賢和德理格即是教廷傳信部直屬的傳教士。這些簽名中,有幾個與常用拼寫稍不同:蘇霖一般署名為Josephus Suarez,其姓也可寫為Soares或Suarez ;馬國賢以Matteo Ripa更為常見;杜德美、陸伯嘉、穆敬遠一般寫為Pierre Jartoux、Jacques Brocard、Joaness Mourao。此外,馬國賢簽名Mouhxus Ripa後,還有以M、A開頭的一串字母,德理格Theodor.Pedrini後,有「M.A.」字樣,兩個簽名都有上角標式字母「s」,具體含義不詳,待考。鮑仲義的名字在特展紅票中缺損,根據照片紅票方得以補全。
林濟各的簽名較難辨識。前面的是Frantz其名字,姓隨其後,字跡潦草,難以辨認,姓後為S.J.。由此得知應為名Frantz的耶穌會士。結合文件頒布時間「康熙五十五年九月十七日」,從在宮廷中服務的西洋人中找尋,對應此人為瑞士來華耶穌會士林濟各。他1707年來華,1747年逝於北京。費賴之記其名字為Fran?ois-LouisStadlin,與簽名中的Frantz有差距。但,傳後所附譯名對照索引中為「STADLIN(Fran?.)」。在西方語言體系中,Fran?.與Frantz為同一名字。而且,費賴之載「濟各曾簽名於一七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康熙皇帝上諭譯文」,對應的正是「康熙五十五年九月十七日」。此外,榮振華記林濟各姓Stadlin,名Franz。綜合上述文獻,判定為林濟各簽名。
四、康熙對傳教士的集體召見
一份紅票,竟有宮中16位西洋人的簽名,這涉及康熙對西洋人集體召見的慣例。康熙年間,遇與教廷往來大事,康熙皇帝往往召集在京供職之眾西洋人。多羅來華時如此,嘉樂來華時也不例外。紅票頒布,更為解決清廷與教廷溝通不暢問題,與眾西洋人直接相關,因此皇帝召見眾人並要求他們簽字。相應的集體召見在文獻中不乏其例,如紅色諭旨頒布以前的《西洋人蘇琳等奏請萬安折》中記載:蘇琳、吉利安、保忠義、博津、巴多明、杜德梅、富生哲、魯伯佳、林吉格、唐尚賢、默大成、慕敬遠、楊秉義、德利格、馬國賢、羅懷忠、郎世寧謹跪請皇上萬安。嘉樂特使來京前後,康熙也多次召見眾西洋人,且有兩次記下了被召見者的名字。
一次是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嘉樂特使到京之前,康熙皇帝在乾清宮西暖閣召見眾西洋人:
上召西洋人蘇霖、白晉、巴多明、穆敬遠、戴進賢、嚴嘉樂、麥大成、倪天爵、湯尚賢、雷孝思、馮秉正、馬國賢、費隱、羅懷忠、安泰、徐茂盛、張安多、殷弘緒至乾清宮西暖閣。……上面諭爾西洋人,自利瑪竇到中國,二百餘年並無貪淫邪亂,無非修道,平安無事,未犯中國法度。爾等自西洋航海,九萬里之遙者,為情願效力,朕因軫念遠人俯垂矜恤以示中華帝王,不分內外,使爾等各獻其長出入禁庭。曲賜優容致意。
另一次是康熙五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皇上召「嘉樂並眾西洋人等至清溪書屋面傳諭旨」,除厲斥嚴襠、德里格為小人外,還將《嘉樂來朝日記》出示眾人。日記所記被召見者為「蘇霖、穆敬遠、林濟格、郎石寧、倪天爵、嚴嘉樂、戴進賢、巴多明、白晉、雷孝思、馮秉正、馬國賢、莫大成、費隱、羅懷忠、張安多、李若瑟、徐茂盛」。
結合康熙紅票的簽名及上述文獻,可對康熙召見眾傳教士有如下了解:
第一,康熙末年在宮廷服務的傳教士約20人上下,且這種規模在雍正年間嚴厲禁教的情況下依然保持,即儘管開始全面禁教,但並未禁止傳教士在宮中服務。如雍正五年「正月初五日,賞西洋人戴進賢、白晉、巴多明、雷孝思、費隱、馮秉正、德理格、嚴嘉樂、徐懋德、楊保、宋君榮、納味達、陳善策、麥有年、林濟格、郎世寧、羅懷忠、安泰、利伯明、法良,以上二十名,每人大荷包一對、貂皮二張」。
第二,除教皇特使來華期間皇見傳教士以外,年節或皇帝聖壽慶典、國喪等重大事件,傳教士也被要求集體出席活動或接受賞賜。
儘管康熙皇帝與作為個體的傳教士的接觸情況因人有所不同,但從他對傳教士的集體召見的背景和內容看,可知在重大問題上,他把傳教士作為總體看待。頒發傳教信票是對傳教士的制度化管理,頒布紅票是同羅馬教皇直接聯繫,而集體召見則是正式表明態度的最好途徑。康熙皇帝本不反對天主教傳布,但當天主教詆毀或危害中國傳統文化時,他是堅決不答應的。
附記:本文在簽名、印文識別和資料收集過程中,得到宋黎明先生、張羽女士、PatriciaRodewald女士和李合龍先生鼎力相助,在此表示特別感謝。
(文章來源:《故宮博物院院刊》2018年第1期)
作者:果美俠
責編:岑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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