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出軌3次,可我還是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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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個特別的人
不管你願不願意承認,一個人的眼光總是極其相似的。
我這個人對味道很長情,大二開始到現在一直用同一款香水,洗衣液也是三年沒有換過,被熟悉的味道包圍著就有種莫名的安全感。
最近突然覺得香水有點兒聞膩了,上周末逛街就順手買了瓶新的回來。男朋友蹭著我的衣服仔細聞了又聞說,這跟你之前用的那個味兒也太像了吧。
能吸引一個人的,大多都是同一個類型。讀到了喜歡的文章,發現作者是自己很早就喜歡的。看到好看的衣服,發現這家店我原來關注過了。
事和物都已經是這樣了,在擇偶方面也是難逃這種怪圈。可能應了心理學家武志紅老師說過的那句話,愛情不過是一場輪迴。
一種人的前任和現任,完全是天差地別的不同類型。大多數人的口味就比較固定了,永遠被同一類的異性所吸引,哪怕是坑也會反反覆復地栽進去。
武志紅本人就是後者,他說自己的歷任女友都有共同的特質:幼稚、任性、不講理、超級需要愛,得到愛之後並不會感激。無論她們的生理年齡多大,心理上都是不成熟的小女孩。
他說自己也曾嘗試過改變這種輪迴,但很奇怪,和其他類型的女孩坐在一起,就沒什麼可聊的。
之前我的朋友幫我總結過,凡是跟我托拍過或者是有過曖昧關係的男生,也都能歸為同一類型。高個子,細長眼睛,喜好打扮,再帶點兒痞氣。
我不知道比例算不算大啊,前任里有三位男士有渣男傾向,其中的一位簡直就是渣男集合體本體。跟他分手後我告誡過自己無數次,下次看見這種男孩一定得繞著點兒。
結果遇見下一個跟他同一款型的男生,我還是沒出息地一邊小跑過去一邊對自己說,這可能就是命吧。
有的人更完蛋,不光是會反覆栽在同一種人手裡,甚至還是同一個人。
大學室友跟對象談了七年,據不完全統計,期間男友玩失蹤5次,出軌3次,聊騷什麼的更是數不過來了。
哪一回大吵她都是信誓旦旦地撕破了臉說要分手,哪一次也都是在男友求原諒後心軟地選擇再給他一次機會。
當然,結果不過是一次次的重蹈覆轍。
吵得最凶的那一次,她橫下心來決定徹底斷乾淨。到現在分手快兩年了,過年那段時間她找我吃飯,說他前段時間給她發簡訊了。我問她回了嗎、怎麼想的,她低下頭嚼著一塊兒雞丁半天不說話。我就知道完了,這麼多年算是跟這個人死活過不去了。
喜歡有時候就是這麼不講道理。看見眼前有這樣一個大火坑,而自己已經連續跳進去了一萬次了。縱使心裡跟明鏡兒似的清楚再這樣下去是不行的,卻還又義無反顧地拔起腿邁進坑裡。
如果你吃過一家又貴又難吃的餐廳,下次還會再去嗎?答案肯定是不會的。那你被一個人狠狠的傷害過,怎麼還老不長記性呢。
我也曾有那麼一個階段,痴痴地認定痞帥男孩就是我的天菜。後來也徹底頓悟了,那也並不妨礙這一類型同時也是我的死穴。
還年輕,誰不想當個百變女孩呢。於是乾脆把視線放寬了,換個口兒也不錯啊。曾經是細跟鞋狂魔,從去年開始買了幾雙拖鞋,意外地發現好看又好穿。以前覺得吳亦凡超有魅力,後來迷戀劉昊然的少年氣,誰能想到現在我會被雷佳音迷得要命。
還是建議大家什麼都別太給自己框死,給自己拓寬點兒戲路,也給別的類型一點機會。一個樹上弔死沒啥意思,不如換別的樹試試。沒準能收穫到你想不到的體驗,萬一呢。
圖 / 網路
文 / 小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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