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也不想討好別人
厭棄
藍調
許廷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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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談論一下「討好型人格」這件事情。
昨天看了最新一期的奇葩大會,蔣方舟談論了自己很長一段時間的「討好型人格」。
她把這種狀態定義成「你雖然不喜歡這個人但依舊希望這個人喜歡你」。
其實看過之後心裡很難受,因為覺得句句戳心,說的都是我自己。
你有沒有討好型人格?即使你不喜歡,也很少說「不」,別人提出的要求哪怕自己不方便也要犧牲自己的利益和時間去滿足對方。
審視了一下我自己,覺得完全符合。身邊的人很少有人說我不好相處,反倒給我的評價都是「你很好啊多可愛很好相處」,實話講聽到這些評價的時候我心裡是開心的,或者說,慶幸的。
潛意識裡的自己不想給別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希望所有人都喜歡自己,因此常常委屈自己,事後懊悔「如果我早點說不就好了」,但其實,沒有用對不對?
小學的時候自己是舞蹈隊的成員,學校里自立的舞蹈隊並不專業,演齣節目也只是對照VCD上已經錄好的動作刻意模仿。但即使是蹩腳,我也會因為能夠穿上金閃閃的演出服而開心好久,心裡湧起一陣幼稚的自滿和洋洋得意—「你看你們都沒有,就我穿漂亮的衣服」。
經常在課後排練節目,時間來不及也會佔用上課的時間。有次廣播室里緊急通知,所有舞蹈隊的人都去集合。我記得六年級,班裡只剩我一個人還在跳舞。聽到廣播的時候正在上語文課,我急急忙忙從桌洞里掏出校服準備走,起身的瞬間卻撞上語文老師的眼神。
複雜的眼神。
前不久的那次考試沒考好。
她的眼神像在說,趕緊的走,全班就等你一個人;又像在說,還在練舞啊,不想好好考試了?
我記得我通紅著臉在全班注視下艱難離開了教室。
想出風頭,又怕格格不入;渴望被特殊對待,又不想面對別人異樣的目光。
初中曾經和當時玩的很好的一個鄰居朋友大吵,現在我都佩服我自己,為什麼能夠如此直接地表達出自己的厭惡和不滿而不需在意對方。
所以我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再直接表達不開心,不再輕易拒絕別人,不再在心情不爽的時候擺出臭臉告訴討厭的人「你閉嘴吧我不想看到你」。
討好型人格根深蒂固,在不了解的人眼中我一直都是那個「好相處的小可愛」,怎麼可能有負面情緒。
這種性格表現在我上一段感情中尤為強烈。和節目里的蔣方舟相似。
曾經喜歡過的男孩子成績特別好,數學方面有天賦,老師極其偏愛。偏偏我卻不開竅,數學總蹭及格線,一道簡單的三角函數大題都會算錯。
後來我發現,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心裡更多的是自卑,深覺自己不如他,他說過的每一句話都被我添了一層濾鏡,灰濛濛的,像是沉默的譏諷。
可笑的是,我居然連吵架時的反駁都不敢。
大多數時候都是我去一遍遍道歉,去反思自己,去想方設法迎合他,說出他想聽到的話—哪怕並不是出自真心。
「其實做什麼事情之前我都會去想別人的反應,以及自己做這件事情是不是在迎合他人的一種期待,我有沒有符合別人的這種期待。」
「我覺得現在我們所生活的社交網路的環境,其實是放大了我們被別人評價的這樣的範圍。你每天發在朋友圈裡的內容,你期待著別人給你點贊,期待著別人給你打call,期待獲得他人的認可,所以被人喜愛的這樣的需求我覺得是被前所未有的放大了。但這樣會冒一個很大的風險就是,你會發現這個被人喜歡的自己經常會覆蓋一個真實的自己。」
過年前後的時間我刪除了微博,避免在上面發那些精修過的照片,也不再總自憐和哀嘆。
事實證明除了看不到喜歡idol的照片以外沒什麼不適應。沒有那麼多的期待,才過的更像自己真實的狀態。
「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價值,在他實現這個價值的過程中,可能是張牙舞爪的,可能顯得笨拙。但是不要放棄去做真實的自己。你吸引來的人也不是你真正欣賞的人。真正欣賞你的人永遠欣賞的是你驕傲的樣子,而不是你故作謙卑,和故作討喜的樣子。」
我也並不只是一個毫無情緒波動的「小可愛」,遇上心煩的事情和討厭的人也會暗地裡爆粗口,聽到讚賞的話心裡也悄悄得意,而不是永遠一副「你們說的都對」「不不我沒有那麼好」的表情。
都會不開心,而敢於表達出來,也算是一種獨特。
我始終記得無聲告白這本書封面上一句話 :「我們終此一生,就是要擺脫別人的期待,找到真實的自己。」
也希望你們,能夠表達出自己內心裡某些「邪惡」的小情緒,甩一次臉色放出一句髒話,成為萬千眾生里並不完美,稍顯笨拙卻始終快樂的自己。
晚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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