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之哀?執業醫師制度把一半中醫人才關在門外了
前幾年倪海清雖然救治了很多癌症病人,卻因為沒有行醫資格而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的事,引起全社會對民間中醫的強烈關注,社會輿論討論的焦點集中在其為癌症病人開展「有罪的有效治療」上。
跟蹤報道倪海清案件長達1年多的《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郭芳表示,她採訪的金華市法院也承認,他們沒有因為倪海清的葯無效而抓他,而是因為他沒有批文。「他的葯有沒有效不是我們管轄的範圍。」
見證了部分患者康復的郭芳還說,「法律一定是不能阻礙社會的進步,但防範危害社會的可能性把他(倪海清)一刀切了,即便他的行為對社會是有利的。」
不少專家認為,法院在無法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倪海清的藥品有害的情形下,僅僅憑藉「無證」就做有罪判定顯然沒有說服力的,更是有違真正意義上的法理精神。
且過去的中醫不做任何廣告,都是老百姓的口碑去宣傳的,中醫的水平是靠療效來體現。而政府部門不會知道哪個民間中醫真正能治病,因此其認定和監管都起不到積極作用。
據悉2012年5月24日開庭當天,10位患者及家屬來到法庭願意作證。他們當中有患白血病的,還有鼻咽癌、宮頸腺癌、胃癌、腸癌、肺癌、肝癌等不同病症。這些病人的家屬甚至曾多次到婺城區公安局、金華市信訪局以及政府其他部門,請求放一點葯出來給他們「救命」。 其中一位病人家屬說,「剛剛看到效果和希望就沒藥了,你永遠無法理解這得有多少痛苦。」
而2013年6月8日,以倪海清案為切入點,中國社科院中醫藥國情調研組召集了題為 「民間中醫的行醫用藥問題」的研討會。
倪海清的辯護律師黃振興認為,倪海清在浙江金華治療腫瘤晚期病人,已經有十來年了。在這其中不僅沒有人投訴,反而還有患者給他的感謝信和錦旗。他不但沒有損害任何患者的身體健康,反而醫治了上百名患者,他對國家是有功的,對人類是有功的。他不應該是國家的罪人,而應該是民族的功臣。他治療了這麼多的病人,救急扶傷,最後把他當成犯罪來處理,他自己當然不服。「難道,他治病救人犯罪嗎?」黃振興反問。
其他與會人員也認為,能否出台一些靈活機制,例如對於一些絕症病人,在葯監部門的監督下,在病人及其家屬的自願前提下,允許他們試用那些民間偏方,讓民間偏方找到出路,也給癌症病人以最後的希望,讓「情法衝突」降低到最低限度。
「倪海清案」只是一個縮影,社會的各個角落還有無數個「倪海清」,他們甚至背負著更沉重的冤屈。不管你是否有療效,只要沒有行醫資格,情就必須給法讓道。
河北醫科大學中醫藥研究院教授、中醫史專家曹東義說,「最好的法律應該是兼顧到社會情理、道德等多重意義上的要義,而不是機械死扣法律條文。」
可是現實呢?遠非如此。
相關人士透露,2010年在行醫的中醫人員應該有四五十萬人,其中有一定的中醫藥知識技能和臨床實踐經驗而可以專業行醫,卻沒有合法行醫資格的,大概在25萬左右。而2009年具有執業資格的中醫師,接近二十六七萬。也就是說,執業醫師制度把一半中醫人才關在門外了。
另單憑北京市統計,以前被認定屬於一技之長的中醫,有資格參加考試的只有40%,考試及格的只有3%,即在以西醫模式管理民間中醫的模式下,有一技之長的中醫97%不能執業。全國來看,民間中醫境況可想而知。
安徽中醫藥大學副校長李澤庚還曾介紹,「我們曾經花了3年多的時間,走遍全省17個地市105個縣區,走訪了近千名民間中醫,發現很多都沒有行醫資格。但是,據後來統計,這千名民間中醫中,擁有真材實料的方葯和技術多達846個。」
面對當下,許多處於最弱勢,作為當局打擊對象的誠實行醫的民間中醫,杏林居士沈文朋曾痛心道,醫生救治病人,誰來救醫生?他們提著腦袋治病救人,吃著危險的飯,這是世界上最悲壯的職業!
民間中醫過去是傳承中醫的主體,現在仍然是傳承中醫的主體,未來更是促進中醫發展的主動力。中醫行業需要從《執業醫師法》中脫離出來,建立以《中醫藥法》為上位法的獨立法規體系,按著中醫自身發展規律和文化特徵制定相應的管理內容。
《中醫藥法》終於承認了民間中醫的地位,並根據民間中醫從業人員主要是師承、家傳等培養方式的實際,在充分考慮醫療安全風險的基礎上,為他們開闢了轉正行醫的新途徑。
雖然此舉引起了社會的強烈討論,褒貶不一,一切還待時間考證。但《中醫藥法》並不是一些人口中所謂的偏向民間中醫,反而是引入了另一種規範。
目前,各地《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的配套實施細則也在緊張制定當中。希望屆時各地能在實施細則中,真正提供給民間中醫一個施展自己的舞台,而不是桎梏。
《完結》
※醫館數量年均增長近80%,行業發展態勢向好
※如何做大做強中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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