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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乘車突然被帶走 還莫名「被判刑」11年?小伙懊惱都是它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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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被判刑?

近日,阜陽市潁東區插花鎮楊橋村村民李方俊十分鬱悶,因為一次偶然,他得知自己被雲南省一法院判了11年有期徒刑,而且已經坐了將近一年的牢,自己明明沒有犯法,怎麼就坐牢了呢?

01

乘車被查 莫名被「判」11年有期徒刑

事情還要從今年2月26號說起,當天,李方俊進入廣東省東莞市火車站,準備搭乘火車回阜陽。

就這樣,李方俊跟隨兩位鐵路民警來到了警務室。隨後,兩位鐵路民警把李方俊叫到電腦前,讓他看自己的犯罪記錄。

李方俊從犯罪記錄上了解到,自己因所謂的運輸毒品罪於2016年10月份被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抓獲,同年11月份被逮捕,並於2017年4月21號被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最終,兩位鐵路民警放李方俊走了,但在火車上,李方俊一直是百思不得其解。

02

丟失的身份證被冒用 生活帶來極大困擾

李方俊今年21歲,據他說,從16歲起,他就開始去東莞打工,一直在飯店裡工作,根本沒去過雲南,更不可能運輸毒品,這個時候,李方俊想到自己的身份證曾在兩年前丟失過。

李方俊說,他的身份證是在2016年8月份丟的,身份證弄丟後,他立馬給在阜陽的家人打電話,讓他們幫忙去掛失,兩個月後,李方俊從東莞返回阜陽,補辦了身份證,所以李方俊懷疑自己丟失的身份證被犯罪分子冒用。

就因為網上有自己所謂的「犯罪記錄」,李方俊的就業受到了嚴重影響。除了工作,李方俊的生活也備受打擊,他在東莞曾談了一個女朋友,並打算在近期內訂婚,但目前這一計劃被擱置。

如今,李方俊根本就不敢出遠門,生怕在火車上、飛機上被警察攔下來盤查。

03

雲南警方回應正在著手解決

那麼,發生在李方俊身上的事情究竟應該怎麼解決呢,在火車上被警方盤查的第二天,李方俊就去了阜陽市公安局潁東分局插花派出所,尋求幫助。

但李方俊並沒有去雲南省公安廳信訪的打算,因為遠赴雲南需要一筆不小的開支,另外還有一個因素讓他卻步。

後來,李方俊給負責辦理運輸毒品案的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曙光派出所打電話反映情況。

3月22號上午,記者撥通了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曙光派出所的電話,對方以無法核實記者的身份拒絕對此事做出回應。隨後,記者又撥通了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政工科的電話,一位楊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他們正在著手解決李方俊的事情。

在阜陽市公安局潁東分局插花派出所,民警證實他們已經採集了李方俊的指紋,並寄給了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公共頻道全媒體記者

牛犇 鄭強強 編輯趙娟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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