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群精靈成仙了!
大家都認得這張盛世美顏吧?
先別顧著舔屏,3月25日是李?佩斯的生日,為了以後還能欣賞到他的美顏,先祝他「青春永駐」吧。
雖然李?佩斯早在10多年前就已經成名,但直到在2011年的《霍比特人》中出演精靈王瑟蘭迪爾一角,才真正驚艷世人。
從此在全世界人心中,自他以後,恐怕再無精靈王。
然而,李?佩斯版的精靈,定是美化過的形象,在北歐神話中,精靈雖然不醜,可也沒貌美優雅成他那樣。
要認識
精靈
,我們得將他們與另外兩種生物區分開:1.仙子(fairy)
仙子最明顯的特徵,就是會法術,還長一對翅膀,有的像蝴蝶,有的像蜻蜓。
他們個性善良,對人類很友好。
為了方便飛,仙子個頭比較小。
幫助灰姑娘變漂亮的那三個會飛的教母,就屬於仙子。
當然,仙子也有男的。
2.小矮妖(leprechaun)
從頭綠到腳,加上紅棕色的大鬍子,通常是體形乾瘦的老頭。
個性貪婪,喜怒無常,總之不太招人喜歡。
可能大家很容易將他們與侏儒(dwarf)混淆,侏儒雖然也矮,但很壯實。
我們要講的
精靈
,英文名叫elf,是來自北歐神話的一種超自然生物。經典形象是這樣子的:
體形跟人類差不多,明顯特徵是有一對尖耳朵,顏值偏高。
他們跟仙子一樣有法術,好奇心很強,很勇敢,但是對人類的感情比較複雜。
這三種超自然生物的共同點是生活在山林或洞穴里,與世無爭。
從16世紀開始,人們開始將精靈帶入文學和神話故事當中,初時精靈與仙子通常是傻傻分不清的。
莎士比亞的《仲夏夜之夢》中講到的精靈,就是一副仙子的形象:小個子,長著翅膀,在花叢中飛來飛去。
直到19世紀,世人才普遍將他們區分對待。
但在早期的文學作品當中,精靈被描寫成頑皮搗蛋的「熊孩子」,只要有什麼惡作劇,就是精靈的傑作。
根據民俗研究者卡羅爾·羅斯的研究,精靈雖然有時候對人類很友好,但是一旦有人不小心冒犯他,他有仇必報。
民間傳說精靈會偷小孩、牲畜、牛奶或麵包,還會用給人下咒。
在聖誕節傳統中,精靈的形象就可愛得多了。
傳說聖誕老人住在北極,他的工作室里,有一群小精靈。精靈們的工作就是為聖誕老人製作和準備禮物,好讓他在平安夜送給小朋友。
就連聖誕老人本人,在很多詩歌里也被稱為「快活的老精靈」。
精靈與聖誕老人親密的關係在19世紀中葉廣泛流傳,雜誌和賀卡上經常出現他們的形象。
但其實,這只是美國資本家的美化處理。
現實中,美國國內市場上銷售的玩具禮品,大多來自國外一些貧窮的國家,是資本家壓榨勞動人民的產物。
通過引入聖誕老人和小精靈,讓小朋友覺得,聖誕禮都是小精靈們製作的出來的。一方面讓聖誕節更加浪漫,一方面美化了資本家的形象。
幾世紀以來,精靈不斷出現在書籍、戲劇和童話故事裡。
以致於許多小孩,甚到有些成人都相信,精靈是真實存在的。
比如,冰島就是個迷信超自然的國家,大約一半的居民仍相信精靈就生活在他們身邊,或者至少不能排除精靈的存在。
到了現代,精靈跨越時間、地域和不同文化,洐生出了新的形象。
托爾金在《魔戒》里創造的精靈深入人心。
在一個世外仙山老林里,有一座富麗堂皇人城堡,住著一群仙氣飄飄的精靈。
他們個個身材高大挺拔,不胖也不瘦,外表美人讓人窒息,行事優雅無比。
他們長生不老,不食人間煙火,這簡直比天使還厲害。
後來加里·吉蓋克斯受託爾金的影響,在桌游《龍與地下城》中做了一個精靈角色來出,深受玩家喜愛。
加上這幾年魔幻題材電影的助攻,種仙得不要不要的精靈就這樣走向世界。
當在,精靈的形象不會止步於此,每一代人在自己的故事裡,都會創造出自己喜愛的精靈。
傳說一直在演化,精靈會一直伴隨著我們,以不同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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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1.4億人愛上一個醜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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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前,你還寵我上天,新年剛過就拋棄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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