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派出所民警追逃追到監獄門口
2018年3月24日10時許,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民警在廣西北海監獄門口,給剛刑滿釋放的陳某榮戴上了手銬,並向其宣布並執行了刑事拘留。陳某榮被上手銬的那一瞬間,一臉茫然的表情問辦案民警:我犯了什麼事又抓我?當民警告知他所涉嫌的犯罪行為時,其留下了後悔的眼淚,並說:早知道我就將我犯下的事情全部交代清楚,就不用剛出了監獄,又被送進看守所。
案情
2016年9月18日下午,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轄區內發生一起非法拘禁案,受害人黃某春被一伙人非法拘禁。在案件發生後,時任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所長的黎慶森(現任北流市公安局副局長)立即組織全所民警對此案件進行研判,並積極聯繫各部門對涉嫌犯罪的車輛、人員進行布控。當日下午19時許,受害人黃某春被釋放回去,併到派出所做報案材料。雖然受害人已經被釋放,但是其受到了不法分子限制人身自由和侵害,此案已構成了涉黑性質的非法拘禁案。北流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經過縝密的偵查,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在接下來長達1年多的時間裡,松花派出所民警秉著不放縱犯罪,除惡務盡的理念,先後將此案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楊某旺、李某德、蔡某等7人抓獲歸案,並訴至法院。但是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陳某榮一直在逃。
2018年3月20日,松花派出所民警鐘天龍經過比對查詢,發現此案中的涉案人員陳某榮於2016年11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抓獲並被判刑,現在關押在北海監獄,且將於2018年3月24日刑滿釋放。
為了不放過任何一個犯罪份子,松花派出所現任所長巫志鋒立即安排民警馮相、鍾天龍趕赴北海,將刑滿釋放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榮抓獲。
來源
北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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