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一刑罰,女子覺得最羞辱,男子卻十分喜歡,甚至花錢用刑
如果讓大家說幾個古代的刑罰,但是想到的會不會是扎針、夾手指之類的,畢竟還珠格格也是深入人心啊。但其實在古代,刑罰非常多,遠遠不止我們在電視里看到的這些,今天要為大家說的是一個特別的刑罰,這個刑罰女子覺得羞辱,但是男子卻引起為榮,而且在用刑之後還會受到百姓的愛戴,所以有些時候官員還會自找苦吃。
這個刑罰就是廷杖,其實這個刑罰大家也經常看到,說的直白一點就是打屁股。我們在影視中也經常看到拖出去杖責50大板,只是歷史上真實的廷杖和電視中是由差別的。真實的廷杖是必須將褲子脫掉的,也就是說要將下半身全部暴露在其他人的面前,如果是女性這當然就是最大的羞辱了。
所以如果受刑的人是女性,她們寧願死掉也不願意接受這種懲罰。但是對男子來說就不一樣了。打屁股的人都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因為他們不能將他打死,而他們往往也知道打哪裡不會那麼痛,手中的棍子必須恰到好處。所以如果是男子要接受懲罰,很多男子都願意選擇這種,只要花錢,就可以讓打手下手輕一點。
所以為了讓自己受的罪少一些,男人會選擇這種刑罰,除了一般男子之外,在朝為官的大臣對這種刑罰也是屢試不爽啊,為何這樣說呢?我們都知道在古代名聲是很重要的,而且是得民心者的天下,這句話一點也沒錯,所以在朝的大臣想要獲得民心還是要想一些辦法的。
如果大臣想要博得一個好名聲,廷杖是一個好途徑。大臣們往往會在朝廷上和皇上鬥上兩句嘴,為的當然是表明自己的忠心,而皇帝也是聰明人,頂撞皇帝廷杖是在所難免的。但是這件事情傳到老百姓的口中就不一樣了,他們會覺得這個官員為了百姓和皇帝爭論,並且還因此被打了,百姓看來這就是一個好官啊。
所以在古代很多官員的表面功夫做的好,百姓也被蒙在鼓裡,不得不說古代的官員為了名聲可以連命都不要啊。
※她被譽為「當代花木蘭」,一人砍死7名日軍,如今106歲仍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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