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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為何浙東浙西的故家鉅室幾乎到了被肅清的地步?

朱元璋經過二十幾年的實際教育,在流浪生活中,在軍營里,在作戰時,在後方,隨處學習,隨時訓練自己,更事事聽人勸告,徵求專家的意見。他在近代史上,不但是一個以屠殺著名的軍事統帥,也是一個最陰險殘酷的政治家。他的政治才能,表現在所奠定的帝國規模上。在紅軍初起時,標榜復宋,韓林兒詐稱是宋徽宗的子孫,暫時的固然可以發生政治的刺激作用,可是這時去宋朝滅亡已經七十年了,宋朝的遣民故老死亡已盡,七十年後的人民對歷史上的皇朝,對一個被屈辱的家族,並不感覺到親切,懷念,依戀。而且,韓家父子是著名的白蓮教世家,突然變成趙家子孫,誰都知道是冒牌,真的都不見得有人理會,何況是假貨?

到朱元率北伐時,嚴正的提出民族獨立自主的新號召,漢人應該由漢人自己治理,應該用自己的方式生活,保存原有的文化系統,這一嶄新的主張,博得全民族的熱烈擁護,瓦解了元朝治下漢官漢兵的敵對心理。在檄文中,更進一步提出,蒙古色目人只要參加這文化系統,就一體保護,認為皇朝的子民。這一舉措不但減低了敵人的抵抗掙扎行為,並且也吸引過來一部分敵人,化敵為友。到開國以後,這同化的主張仍然被尊重為國策,對於參加華族文化集團的外族,並不歧視,蒙古色目的官吏和漢人同樣登用,在朝廷有做到尚書侍郎大官的,地方作知府知縣,一樣臨民辦事。在軍隊里更多,甚至在親軍中也有蒙古軍隊和軍官。

由政府編置勘合(合同文書),給賜姓名,和漢人一無分別。婚姻則制定法令,准許和漢人通婚,務要兩相情願,如漢人不願,許其同類自相嫁娶。這樣,蒙古色目人陶育融冶,幾代以後,都同化為中華民族的成員了。內中有十幾家軍人世家,替明朝立下不可磨滅的功績,對於塞外的外族,則繼承元朝的撫育政策,告訴他們新朝仍和前朝一樣,盡保護提攜的責任,各安生理,不要害怕相反的,下詔書恢復人民的衣冠如唐朝的式樣,蒙古人留下的習俗,辮髮椎髻胡服一男褲褶窄袖及辮線腰褶,婦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一胡語胡姓一切禁止。蒙古欲喪葬作樂娛屍,禮僅官品坐位以右手為尊貴,也逐一改正。

復漢官之威儀,參的古代禮經和事實需要,規定了各階層的生活服用房舍與從種種規範和標準,使人民有所遵守紅軍之起,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實現經濟的政治的民族的地位平等。在民族方面說,大明帝國的建立已經使漢族成為統治民族,有壓迫少數民族的特權,而無被異族壓迫的痛苦了,可是,在經濟政治方面,雖然推翻了異族對漢族的特權,但就中華民族本身而說,地主對農民的剝削壓迫特權,並沒有因為胡人的逐走而有所改變元末的農民,大部分參加紅軍,破壞舊秩序和舊的統治機構,地主的利益恰好相反,他們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財產,就不能不維持舊秩序,就不能不擁護舊政權。在戰爭爆發之後,地主們用全力來組織私軍,稱為民軍或義軍,建立堡砦,抵抗農民的襲擊。

這一集團的組成分子,包括現任和退休的官吏、鄉紳、儒生和軍人,總之,都是豐衣足食,麵糰團的地主階層人物。這些人受過教育,有智識,有組織能力,在地方有號召的威望。雖然各地方的地主各自作戰,沒有統一的指揮和作戰計劃,戰鬥力量也有大小強弱之不同,卻不可否認是一個比元朝軍隊更為壯大,更為頑強的力量。他們決不能和紅軍妥協,也不和打家劫舍的草寇或割據一隅的群雄合作。可是,等到有一個新政權建立,而這一個新政權是有足夠的力量,保護地主利益,維持地方秩序的時候,也就毫不猶豫,擁戴這一屬於他們自己的新政權了。同時,新朝廷的一批新興貴族、官僚,也因勞績獲得大量土地,成為新的地主。(洪武四年十月的公侯佃戶統計,六國公二十八侯,凡佃戶三萬八千一百九十四戶。)

新政府對這兩種地主的利益,是不敢不、也不能不特別尊重的。這樣,農民的生活問題,農民的困苦,就被擱在一邊,無人理睬了朱元璋和大部分臣僚都是農民出身的。過去曾親身受過地主的剝削和壓迫。但在革命的過程中,本身的武裝力量不夠強大,眼看著小明王是被察罕帖木兒李思齊和學羅帖木兒兩支地主軍打垮了的,為了要成事業,不能不低頭賠小心,爭取地主們的人力財力的合作。又恨又怕,在朱元璋的心坎里,造成了微妙的矛盾的敵對的心理,產生了對舊地主的兩面政策。正面是利用有學識有社會聲望的地主,任命為各級官吏和民間徵收租糧的政府代理人,建立他的官僚機構。原來經過元末多年的戰爭,學校停頓,人才缺乏,將軍們會打仗,不會作辦文墨的事務官。

有些讀書人,怕朱元璋的殘暴、侮辱,百般逃避,抵死不肯作官,饒是立了「士人不為君用」,就要殺頭的條款,還是逼不出夠用的人才。沒奈何只好揀一批合用的地主,叫作稅戶人才,任為地方縣令長,知州,知府,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另外,以為地主熟悉地方情形,收糧和運糧都比地方官經手方便省事,而且可以省去一層中飽,乃規定每一收糧萬石的地方,派納糧最多的大地主四人作糧長,管理本區的租糧收運。這樣,舊地主作官,作糧長,加上新貴族新官僚的新地主,構成了新的統治集團。反面則用殘酷的手段,消除不肯合作的舊地主。一種慣用的方法是強迫遷徙,使地主離開原有土地,集中到濠州、京師(南京)、山東、山西等處,釜底抽薪,根本削除了他們在地方的勢力。

其次是用苛刑誅滅,假借種種政治案件,株連牽及,一網打盡,滅門抄家,洪武朝的幾樁大案如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屠殺了幾萬家,不用說了,甚至地方上一個皂隸的逃亡,就屠殺抄沒了幾百家。洪武十九年朱元璋公布這案子說:「民之頑者,莫甚於溧陽廣德建平宜興安吉長興歸安德清崇德蔣士魯等三百七戶,且如潘富系溧陽縣皂隸,教咬官長貪贓枉法,自己挾勢持權,科民荊杖。朕遣人按治,潘富在逃,自溧陽節次遞送至崇德豪民趙真勝奴家。追者回奏,將豪民趙真勝奴並二百餘家盡行抄沒,持杖者盡皆誅戮,沿途節次遞送者一百七十戶,盡行梟令,抄沒其家。」豪民盡皆誅戮,抄沒的田產當然歸官,再由皇帝賞賜給新貴族新官僚,用屠殺的手段加速度改變土地的持有人。據可信的史料,三十多年中,浙東浙西的故家鉅室幾乎到了被肅清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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