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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4歲可以平淡,但不希望它無趣

總有一句話、會如你所願~

我是個還蠻在意儀式感的人,就覺得24歲這年,是一定要做些特殊且值得紀念的事情的。

當然,也包括去感受和發現以往生活中被忽視的那部分。

生活的可愛之處在於偶然間發現有人在默默的關注著你;生活的暖心之處在於新認識的朋友竟有一種久別重逢的默契;生活的動人之處在於我的故事竟是你的心事。

嗯,這一年除了寫這些溫暖的文字,還做了幾件讓人覺得小驕傲的事情 。

24歲挑戰了遊樂場的刺激項目。

實際上我還挺膽小的,自認為是個挺慫的人,對那些刺激點的遊樂項目,都是拒絕的。

上圖那個設備叫「暴風眼」,是一個狹長的軌道扭曲360°後形成圓環,以暴風一般的速度轉體720°後半空驟停,再急速倒退。介紹說坐上「暴風眼」可以放肆尖叫,發泄掉一切不滿與陰霾,縱享酣暢淋漓的驚險刺激,還可以在最高處以倒立翻轉的獨特視角一覽園區壯闊的美景。

我沒想著要釋放什麼壓力,更不是欣賞什麼美景。在24歲的跨年夜,我不知道自己是哪裡來的勇氣,就覺得一定要挑戰一下自己。

當坐上去的時候,我才發現「暴風眼」的保護措施竟然就只有座椅的攔腰把手,人坐上去,管理人員把攔腰護欄扣上去,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我就想,「真的不用肩帶啊什麼的其他保護措施了嗎」,下意識的低頭看了一眼攔腰護欄,即便是穿著大棉襖,可身體和護欄中間還是有著很大的空隙,心裡一下子就慌了,「這個,這個是不是不適合瘦子玩啊」。

可還沒等我心裡活動反應完,設備竟然啟動了。我應該是只有在前三秒鐘是睜著眼睛的,後來就加速、旋轉、失重,只有緊緊抓著攔腰護欄,其他什麼都做不了,那一刻的護欄就是我全部的安全感,心跳加速,腦子一片空白,只能自我安慰到,上都上來了,就聽天由命吧。但那絕對是我現有人生經歷中最漫長的三四十秒鐘,身體與靈魂已然分離,「爸媽要是知道我在玩這個,心裡一定擔心死了;如果有男朋友在身邊,安全感就倍增了吧;我雖然運氣不太好但應該也不至於點背吧……」類似這樣的心裡活動滿腦子裡打轉。

設備停下來的時候,隱約聽到後排有個男生一邊罵著髒話,一邊說以後再也不玩這個了。朋友問我感覺怎麼樣,我說了句「還好吧,無感」。但回想起來才發現,我竟然在空中翻轉了幾圈一聲都沒有叫,至今不確定是過於緊張害怕還是有著超強的隱忍潛力。

24歲剪了一直不敢剪的短髮。

在朋友們印象里一直是長發,扎馬尾,以至於所有人都以為我喜歡長發。

就好像女孩子就應該長發飄飄,我也應該長發飄飄,甚至有段時間竟然相信長發及腰這麼個說法,後來隨著長發及腰了好幾輪,也沒有遇到什麼人,這個說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初一到高三,在90後都經歷過的那個非主流年代裡,跟著當時的主流,留了整整六年的齊劉海。直到步入大學,才開始嫌棄自己的幼稚,便決心把六年不敢示人的額頭露了出來,也沒有那麼難看啊,當初怎麼就覺得劉海是我額頭的保護傘呢,究竟保護了什麼。

有時候就怕這怕那的,頭髮剪難看了怎麼辦,換個髮型不適合怎麼辦,發質不好不敢瞎折騰。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這麼糾結,連剪個頭髮的勇氣都沒有了。

終於在一個陰鬱的下雨天,狠心剪短了頭髮。無關長發及腰的謬論,無關長發飄飄的美感,只因討厭一成不變的自己

24歲跑了一場馬拉松。

準確來說是跑了一場五公里的小馬拉松,對我這種常年都沒有什麼體育鍛煉的小身板來說全程和半程馬拉松就只能可望而不可即,倒是很有自知之明,也就不勉強自己了。

記憶里上次比賽形式的跑步還是中學時候的運動會,5個人一組800米,奮力拿了個第一,創下了迄今為止個人跑步的最好記錄。其他人一般都是越戰越勇,可我不是,拿了個第一後就再也沒有參加過學校運動會了。

因為我跑步方法太不可取,就屬於簡單粗暴型,無論是短跑還是長跑,方法一律是開始就跑的很猛,儘力把其他人甩在後面,我覺得只有在開始就超越了其他人,才有可能贏得勝利。生活中是個慢不下來的人,急性子,並且勝負觀念很強,天天都是「趕緊的,別磨嘰」,習慣性把自己逼的很緊。

馬拉松是一項持久戰,開跑就用力過猛身體一定會吃不消。在那漫長的42公里中,感受邁出去每一步的呼吸與心跳,要調節的是心裡與身體的步調一致,是與自己的友好相處。對很多人來說,它不是一場比賽,更多的代表著一種精神, 一種挑戰自我的精神。

本擔心這場5公里會堅持不下來,但還是跑下來了,看吧,不與內心博弈一番怎麼知道自己也能做得到。此刻正一邊感受著小腿的酸疼感,一邊感慨著人生就是一場馬拉松,如果只想著儘快跑完爭第一,也就失去了它原本的意義。

24歲,還有好多好多事情想要去做

從繁雜的生活節奏中停下來去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的時候,才偶然發現其實不是時間過得快,而是自己一直在追著時間跑。我是個很愛做計劃的人,明天,下周,甚至下個月下一年的事情都要提前排上日程,只有生活被安排的滿滿的,心裡才會踏實。

其實不太想做一個視工作如命的人,引用高曉松老師的一句話來說,就是生活真的不應該只有眼前的苟且,還是要去尋找詩和遠方的呀。

每個本命年,都是心智的分水嶺。12歲那年渴望得到老師的讚賞,鄰居的誇獎,努力成為大人口中那個「別人家的孩子」;24歲這年努力拋開所有外在看法,只願開開心心活的像自己。認識到自己開心比別人眼中的自己更重要這件事情,竟用了整整12年

之前有看過一篇文章,大意是說很多人一輩子都難活得明白,直至生命的盡頭,才意識到應該要為了什麼而活。

要我說人生其實不用活得太明白,糊塗一點挺好的,所以我不求這輩子能活明白,但求能積極陽光的對待每一天,就很欣慰了呢 。

《天使愛美麗》里有句話我很喜歡:你不必光芒萬丈,也不必有什麼特殊的意義,你只需要做那個小小的你,然後去愛。

嗯,平淡而有趣的24歲,雖然你不在,但她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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