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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應明:用禮貌和修養去對待家人的過錯

日知錄

家人有過,不宜暴揚,不宜輕棄。此事難言,借他事而隱諷之;今日不悟,俟來日而正警之。如春風之解凍,和氣之消冰,才是家庭的典範。

——洪應明 《萊根譚

解 讀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聖誕節朋友請吃一頓飯,我們會謝了又謝。家人給我們做了幾十年的飯,我們卻視之為理所當然。在快餐式消費的社交媒體時代,有時我們對待素未謀面的陌生人似乎比對待家人還要熱情。因為我們內心深處明白家人對自己是血濃於水的愛和對毫無保留的好,所以當家人有一點點小瑕疵的時候,我們才經常有恃無恐地大動肝火。

洪應明認為當家人有了過錯的時候,我們不應該大發脾氣,也不應該置之不理。如果這件事不好直接說,我們可以借其他事來暗示,讓家人能夠及時改正;如果時機不對,暫時不方便提醒,可以過一些時候再耐心地勸告。這就像溫暖的春風讓大地解凍,暖和的氣候使冰雪消融一樣,禮貌和得體的態度不僅僅是處理職場關係的基本要求,更是處理家族關係的典範。

根據《論語·衛靈公》記載,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孔子認為君子應該坦蕩而真誠,應該對這個人說的話,如果不說,會讓我們失去這個人、和對方的關係破裂;但是反過來,如果明明是不可以講的話,我們卻對這個人說了,那就是說錯話,是失言。所以君子在與別人交談中,能夠做到既不失人又不說失言。

很多人都以為家人之間就可以不講修養和禮貌。所以當家人犯了錯誤,可以毫不留情面地指責。可是家人之間的親情維繫也需要禮貌和修養。即使是血脈相連的親兄弟,也有可能因為意見不和而反目成仇;即使是同床共寢的夫妻,也有可能因為口出惡言而分道揚鑣。

《增廣賢文》裡面說:「好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人無完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缺點。家人也不例外,當我們的家人犯錯的時候,如果我們當面發火指責,不僅會傷了自尊心,更會傷了家族之間的和睦。

越是和我們自己關係親密的人,我們越是喜歡和他們爭吵。公司里的同事犯了錯誤,我們會得體地指出,然後微笑著說沒關係。可是如果我們的家人不小心犯了錯誤,我們則會氣得臉紅脖子粗,禮貌和修養都被統統拋到了腦後。可是人生很多時候,我們都是失去了以後才懂得珍惜。無論是兄弟姐妹,還是父母夫妻,當他們不小心犯錯的時候,請你保留一份禮貌和修養,以一種寬容的心態,對待那些真正愛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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