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吃56張罰單,農商行成處罰「常客」
近日,央行公布了今年以來的首批罰單,兩家銀行分別被罰款1.63億元、1334萬元,引發廣泛關注。
3月接近尾聲,記者統計發現,今年以來,湖南人民銀行系統和湖南銀監系統一共公布了72張罰單。從涉及的金融機構來看,我省農商行系統收到的罰單數量最多,共有56張,佔了全部罰單的近八成。
記者 潘顯璇
農商行近年來頻遭處罰
截至2018年3月27日,今年湖南人民銀行系統共公布了24張罰單,湖南銀監系統共公布了48張罰單,涉及十餘家金融機構,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農商行、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均有涉及。
不過,記者加以分類後發現,湖南人民銀行系統的24張罰單中,農商行收到的罰單數量最多,共有9份。而在湖南銀監系統公布的48張罰單中,更有47張是開給了農商行。算下來,今年公布的72張罰單,涉及處罰農商行的就有56張,佔了將近八成,成為處罰的重災區。
記者又搜索了湖南人民銀行系統和湖南銀監系統2016年、2017年的部分行政處罰,發現農商行是罰單里的「常客」,每年都因存在不少違規行為被處罰。
弄虛作假十分普遍
從行政處罰單披露的違法違規事實來看,違規轉讓不良資產,向監管部門報送虛假及隱瞞重要事實的監管報表、超資質開展投資業務、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獲書面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不當收費、借貸搭售、佔壓財政存款或資金等成為湖南農商行系統受罰的主要原因。
整體看來,湖南農商行系統因弄虛作假而被處罰的情況十分普遍。在這批罰單里,長沙農商行、湘潭農商行、中方農商行、靖州農商行、辰溪農商行、洪江農商行、芷江農商行、雙峰農商行、瀘溪農商行等金融機構,都存在或是虛報貸款、或是隱藏不良貸款、或是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及隱瞞重要事實的監管統計報表等作假行為。
其中,長沙農商行2016年12月虛報涉農貸款59億餘元,占同期上報人行涉農貸款總量的18.7%;2017年3月虛報小微型企業貸款46億餘元,占同期上報人行小微企業貸款總量的28.2%,被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處以警告,並罰款3萬元。
而從具體個案來看,今年公布的這些罰單,處罰最重的是針對衡陽衡州農商行違規辦理票據業務的窩案,該行被罰款570萬元,並有11名責任人被追責,其中責任人楊華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莫偉華被取消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4年,謝罡被取消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3年,王名吉被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5年,其餘人等或被罰款或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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