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與落後:關於化膿乳腺炎、舌系帶過短、母乳黃疸
社會不論先進還是落後,最後結果都會落在人的身上。工業技術、信息技術進步等等都是如此。下面是關於化膿乳腺炎、舌系帶過短、母乳黃疸三種癥狀的治療方法,從大陸到台灣,先進與落後一看便知。
1、舌系帶過短手術
舌系帶過緊過短的孩子在吸吮乳汁時,舌頭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從而影響吸吮效率,同時造成媽媽乳頭疼痛。有的小朋友會在長期使用舌頭的過程中慢慢拉長,也就逐漸不成為問題,但是有的小朋友情況比較嚴重,甚至連抬舌尖也很困難,媽媽的痛苦就更加深重,那麼不如手術解決問題來得方便直接。
但是這的確是個容易忽略的問題,因為雖然孩子哭鬧時候我們就能見到舌頭,但是卻少有人關注。不過一旦發現舌系帶過短過緊就可以通過一個非常簡單的小手術解決,不需麻醉,簡單一剪刀或者刀片劃一下就可以了,也不會引致大量出血,孩子也沒有多少痛感,手術後就可以喂哺,可立即改善因舌頭無法伸出進行吸吮工作帶來的媽媽乳頭疼痛以及吸吮效率低下問題。
要注意的是:
在台灣這是個門診小手術,常常在兒科檢查的時候就順帶做掉了。在內地這是個需要預約的門診手術,並且還可以使用激光的方法來處理舌系帶。
2、關於膿瘍(化膿性乳腺炎的處理)
這一點因為涉及到很多醫學知識,這裡並沒有特別仔細去闡述,但是我了解到以下原則:
如果膿包小於3-4CM,可用空針吸出膿液;如果單一膿包大等於5CM,可用縱向切開(比橫刀更不容傷及乳腺)1CM,輕輕將膿液擠乾淨;若乳房上有很多分散的小膿包,可以暫不處理,繼續勤吸觀察就好。以上方法都不用停止哺乳,且小手術後都能立即哺乳。其實膿瘍就類似我們臉上的青春痘,出膿頭了也就是快好了。
要注意的是:
那種傳統的引流還要塞入帶葯紗布的方法不但疼痛加倍,而且並沒有想像中的優良療效。這種治療方法台灣已經在15年前停止使用。
我們聽到一個案例,一個媽媽因為空針吸出膿液(她的包塊已經超過5CM),被要求用紗布結結實實纏住胸部,以起到壓迫傷口的作用,這很不可取,因為控制泌乳的是腦下垂體,纏繞壓迫並不能減少泌乳,並且此時乳房組織已經處於內壓迫狀態,這樣做反而加了一道更強大的力壓迫乳房,反而有更嚴重的隱患。台灣在20年前也不再使用這個方法。
小知識:關於乳頭內陷
乳頭不能凸出而是向內凹陷,稱為乳頭內陷。乳頭內陷的程度因人而異,輕者僅表現為不同程度的乳頭低平或回縮,受刺激後可凸出或可擠出乳頭。重者表現為乳頭完全陷於乳暈內,無法被牽出,呈火山口狀,並常伴有分泌物或異味。乳頭內陷的發生一般是由於先天發育引起,乳腺導管短縮,部分組織纖維化攣縮,乳頭平滑肌發育不良。其中乳腺導管短縮和組織纖維化攣縮是引起乳頭內陷的主要原因。
3、母乳性黃疸的停喂
我們知道黃疸數值不高,並不需要停喂母乳,也不需要其他藥物治療,正常勤喂母乳即可,母乳有助於黃疸排除(這在美國兒科協會的人乳使用手冊里能找到具體依據)。那麼什麼是母乳性黃疸呢?母乳中的一種酶(葡萄糖醛酸酶)會影響這個過程,從而讓黃疸退下速度變慢,不過這個過程一般並不會有多大問題,因為黃疸嚴重性看程度不看長度,一般3-4個月退黃不在少數。【簡單說一下為什麼會慢,假設母乳中的物質A,它能更多的使間接膽紅素變成直接膽紅素排出體外,但是葡萄糖醛酸酶和A的關係更好,它們更喜歡呆在一起,於是就有一些A跟著他的好朋友走了,從而降低了黃疸退下的速度】
不過,在達到比較嚴重數值的情況下,醫生需要排除病理性黃疸的時候則可能會要求停喂母乳一段時間。必須注意停喂只是一種排除手段,即如果停喂母乳,黃疸值立即下降到一定範圍,那麼說明只是安全的母乳性黃疸,媽媽就可以繼續喂哺母乳了。
所以,如果數值不高根本無謂停母乳診斷,而所謂的母乳性黃疸不是一種疾病。
要注意的是:
台灣醫院的停喂標準是2-3次喂哺,而內地醫院普遍停喂3天。3次和3天,你們知道意味著什麼吧?
其實我們的技術能力並不落後,甚至我們的處理在過程上更繁複,甚至更細緻(比如帶葯的紗布塞入創口),更願意動用更先進的硬體手段(使用激光處理舌系帶),可是帶來的結果卻並不讓人感到「先進」,這是為何?
醫生不那樣做,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沒有獲得這些知識的渠道。很多年以前,她曾為了這樣的現狀邀請Doctor Newman(一位加拿大著名的關注母乳餵養的醫生)來台灣講課,並要求各醫院乳腺科「主管」出席。
同時她更建議我們和知道這些的媽媽要尊重醫生,並以分享的形式把新知識傳遞給醫生(醫生,我知道某些地方處理這樣情況可以這麼做,你覺得我的情況這樣處理可以么),只要有一個醫生注意到了,那麼他身邊的醫生也慢慢會注意到,慢慢的,改變就發生了。知道渠道的媽媽,更可以給相關部門寫信發函,提出建議,所謂「一人一句,一人一信」,長期堅持,直至得到回復。
在一夕之間改變社會是不可能的,能做的最快的改變是自己。接納並持續影響,是我們可以做到的。這就是本文要說的先進和落後。這麼裡面有理念,人文關懷,行動力,自信……
【最後再說一個有關於台灣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如何產生的真實故事:】
一位母乳媽媽在台灣某景點哺乳,工作人員用非常禮貌的語氣表示她這樣做有礙觀瞻,應該立即到哺乳室去(題外話,我們知道台灣的哺乳室普及率非常高,每個捷運站點都有哺乳室,這也是媽媽們爭取的結果),這位媽媽覺得她的行為不該受到非議,她和其他媽媽們行動了起來。過了幾天,她們大約百多人一起到該景點哺乳——你能請我們全部進入哺乳室么?公開哺乳有什麼不妥么?
她們的行動直接促成了台灣「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的確立和通過,從此後,若任何人或機構對公開哺乳的母親有任何歧視(不論是直接惡語相向還是肢體眼神有所表示)都將遭到高額罰款甚至罰款加拘留。
此法條通過後,第一個挨罰的就是台北故宮博物院,衛生局對故宮及驅趕哺乳婦女的志工開罰,主秘姜郁美說,依照「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婦女在公共場所哺乳,不得遭禁止、驅離、或妨礙哺乳,將各開罰6000元罰款。
最後,希望以後我們的醫院更關注人,而非「技」;希望以後我們的社會多一點全方位關懷,少一點單立面思考;特別是,希望我們每個人都從這刻開始,從自己開始讓這影響發生。
寶寶的小事媽媽的大事
※產後「沒奶」很正常,抓住開奶黃金時間,想催乳並不難
※花生豬腳湯,90%的媽媽月子里都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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