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基被摔死後續:主人反被行拘7日,今天不止我的心涼透了
1、
前段時間,有個朋友圈傳的沸沸揚揚的事件不知大家還有印象沒,「走失柯基犬被摔死」事件,我們回顧一下:
微博網友「zero旦旦」(下文簡稱旦旦)是一名成都的女孩,養了一條柯基狗,名叫lion
有一天旦旦在打掃房間,小lion便偷跑了出去,旦旦想找回狗的時候,得知狗被一名婦女何某抱走了。
於是旦旦開始聯繫何某,想把狗討回,卻是一波三折。
(下面微信截圖取自微博@zero旦旦,名字部分已打碼)
起先說狗被送去賣狗肉的地方,其實狗一直在何某家中,主人思狗心切,提出可以再買一條10000以內的狗都行。
但是何某又開始變卦,說只喜歡這條狗。交流過程中何某言語極其粗鄙不堪,何某似乎很享受這種愚弄別人、看人生氣從中取樂的感覺,動不動就以「殺狗」威脅主人旦旦。
到後面開始變本加厲,開始以各種條件對主人敲詐勒索。
甚至對狗主進行言語猥褻,這些話已經可以打馬賽克了。
主人交涉無果,只能和保安警察一起來到何某的住處,希望把事情解決。但沒有想到的是,主人發現狗狗不在屋內,而是被何某從六樓扔下,摔在冰冷的水泥地里,最終狗因為傷勢過重離開人世。
主人抱著lion痛哭
2、
悲痛萬分的主人,只能通過法律程序維權,事件暫時告一段落。
直到昨天,有了最新進展:
結果一出,瞬間引爆各路網友:
我們本以為,事情能夠像我們幻想的一樣美好,壞人得到懲罰,正義得到伸張;
我們本以為,這件事情得到了如此多的曝光,至少能帶給我們一個令人心服口服的答案;
我們本以為,這樣一個純粹只剩惡毒的人,敲詐勒索、威脅恐嚇,最後東窗事發,把你心愛的狗從六樓扔下的人,能受到一些除道德譴責以外,應有的教訓,但是並沒有。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普通老百姓:有事自己在家裡鬧,掛到網上去?對不起,行拘7天。
3、
我翻看了柯基主人的微博,除了名字以外,並沒有家庭住址、電話等敏感信息,至於事情發酵,何某的信息被曝光所引發的,並不是她所煽動、控制、指使的;主人之所以選擇發微博,本身就是因為協商無果,警方不予立案,走投無路而選擇的控訴。
像如此高關注的事件,尚不能得到有效的解決,更別說像我們這樣的普通老百姓,很難有信心再與犯罪分子據理力爭。
畢竟這些毒瘤是永遠不會跟你講道理的,跟他們比人性之惡,我們永遠不夠格。
像這種「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判罰,只能會讓我們覺得,犯罪者和受害者同罪,這樣的結果,只能是壞人不痛不癢,好人雪上加霜。
這種判罰,堵得住民嘴,堵不住民心。
4、
何某敢在當著柯基主人的面,把狗摔死,歸根結底,是這樣做根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我們看看其他國家是怎麼做的:
義大利:主人不能給自己的寵物染色,或為了美觀,截去寵物身體的任何一部分,如割掉狗的尾巴等,虐待或遺棄寵物者可被判入獄1年或罰款10000歐元。
日本:處罰條款規定,濫殺和任意傷害動物要處一年以下徒刑,同時處以100萬日元的罰款,虐待和遺棄動物罰款30萬日元。
加拿大:法案規定,凡殺害動物都屬違法行為,故意虐待動物的處罰由以前的最長6個月監禁提高至5年。
美國:虐待寵物最高可處14年監禁
我們國家有野生動物保護法,但是對於寵物,仍然是一片空白,只是把其歸入個人財產計算。
有人會說,人都保護不好,哪裡輪到保護動物?
這就好比說,中國還有那麼多窮人,修高鐵、建天眼、造航母幹嘛?
說這種話的人肯定沒腦子。
我不是一個憤青,相反我對我們國家的各個領域取得的成就,感到很自豪。
但是這並不是我們盲目自大、不思進取的理由,總需要有人要看到,繁華背後的深淵。
我不希望再看到,一個人做錯了事情,卻因為沒有定罪的標準,讓他逍遙法外。
Because sometimes the truth is not good enough.
因為有時候真相還不夠好。
Sometimes people deserve more.
人們需要更多。
Sometimes people deserve to have their faith rewarded.
有時人們的信念應該得到回報。
——《蝙蝠俠:黑暗騎士》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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