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些「注意」意識,少一些意外傷害
女子楊某因為下車前沒看後面,直接推開了車門,結果一輛電動自行車正好撞在車門上,騎車人劉某飛了出去,經搶救無效5天後死亡。交通隊認定楊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3月12日上午,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楊某在通州法院受審,法官當庭作出判決,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一年。楊某表示認罪。(3月12日《法制晚報》)
據承辦本案的檢察官介紹,因開車門導致的交通事故不少,很多人特別是乘車人下車前沒有「注意」的意識,結果導致悲劇發生。看上去是「意外」,其實,也不算「意外」,生活當中的「巧事」太多了,關鍵要看你「注意」意識強不強 。
所謂「注意」意識,其實就是責任意識、規矩意識,是一個人起碼的道德行為規範。然而,現實生活當中,有些人恰恰缺少的就是「注意」意識。就本案中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楊某而言,恐怕她怎麼也不會想到,「停車、開車門、下車,看似平常的動作,也會引發事故」。
生活當中,開車門不「注意」,會傷了他人;走路不「注意」,會摔跟頭;說話不「注意」,會「禍從口出」;做工作不「注意」,會出差錯;行車不「注意」,會引發事故;接觸水、電、火不「注意」,會造成事故隱患;組織重大活動不「注意」,會出「亂子」,如此等等,無不說明「注意」的極端重要性。有些人正因為缺少「注意」意識,輕的造成工作失誤,帶來工作處處被動;嚴重的造成一定的財產損失,甚至帶來人身傷害,威脅到人的生命安全。
據了解,有些國家對乘車人有明確規定,下車時不允許左手開車門,必須用右手開車門;在我們身邊,凡坐過計程車的也都知道,左手邊的車門「沒把手」,是不可以隨便開的。下車時,的哥的姐會也提醒你「從右手邊下車,開車門時注意後方行人」等,這樣就警示車內人在開車門前能夠看到車後方情況,避免像本案一樣的情況發生。
有些人其所以「注意」意識不夠,主要是規矩意識不強,對生命財產安全沒「上心」,存在麻痹、僥倖心理。公訴機關認為,楊某違反道路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聽到判決結果,楊某表示服判,不上訴。她說:「我就是想對被害人家屬說聲對不起,也想提醒別人,開車門一定小心,不要像我一樣,後悔都來不及了。」
是的,因為缺少「注意」意識,造成嚴重後果,再沒有什麼比這個教訓更慘痛、更深刻的了。這世上是絕沒有「後悔葯」的。但願人們都能從楊某的「後悔」中品出「真味」來,在日常生活和平時工作中,多一些「注意」意識,少一些意外傷害,千萬別因為自己的不「注意」而傷了自己或害了他人。
文/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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