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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走出困境,Facebook 必須在設計上做出 4 點改變

編者按:這是對於Facebook的建議,也是對其他社交媒體平台的建議。本文作者Katharine Schwab在「The 4 Design Changes Facebook Should Really Make」一文中講述了Facebook必須要採取的4個改變。然而要知道,想要使其改變與能夠使其改變分屬於不同人的權力。

上周,有消息稱英國劍橋分析公司通過獲取5000萬Facebook用戶數據而為其創建分析檔案,目的是為了影響其投票行為。Facebook已經在2016年選舉中飽受批評,而這一醜聞引發了大眾對於該公司的強烈抗議並促使眾多用戶對該公司的信任報以質疑。

周三,Facebook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為「違背信任」行為發表道歉聲明。他提出一些改變,其中包括在信息流頂部加入一個工具,以便向用戶通知那些使用其數據的應用程序,以及如何撤回它們的訪問許可權。這當然只是邁出的第一步。與此同時,問題依然存在:當用戶利益與Facebook利益產生分歧且越來越明顯時,這個問題是否會得到解決。Facebook應該如何改變它的平台邏輯,從而使用戶對自己的數據掌握更多控制權,並重新建立起21.3億用戶的信任?

Co.Design在本周向四位專家提出了這個問題。他們的回答凸顯了Facebook如何才能以更加合乎道德的產品設計重建信任,但是即便如此,也可能無法解決最根本的問題。


建立一個容易且一鍵式的數據下載功能

「在Facebook平台目前的設計框架下,用戶們很難找到訪問數據的位置。而通過一鍵式設計,用戶能夠下載並刪除自己的數據。移除自己的痕迹信息,並知道公司獲得了你的哪些信息的能力應該是不容置疑的。這即是許多人稱之的為信任而設計。」

「我認為Facebook以及像它這樣的公司都應該向GDPR(一套嚴格提供廣泛數據保護的歐盟法規)靠攏。這意味著Facebook等平台不再是基於數據主權和用戶入口而建立。我們需要建立一個新的體制範例,這不僅僅是法律的要求,而且正如我們所見,也是公眾的要求。」——里賈納·弗洛勒斯·米爾,Data Selfie產品的聯合創建者,該產品能夠讓用戶很容易了解到Facebook所擁有的用戶數據。

雖然Facebook確實在設置頁面有讓用戶下載所有數據的方式,但卻不容易被訪問。那些下載了自己信息的人發現,Facebook的數據中含有大量用戶通話記錄,關於簡訊的元數據,以及所有電話聯繫的歷史記錄。用戶可以在應用程序的設置中管理這些設置,但是沒有任何方法將其刪除。


對於誰擁有用戶數據以及他們用來做些什麼,開放透明

「從正確的思路出發,一個激進的步驟是讓Facebook在其之於個人的數據收集與演算法內容上完全透明。他們需要允許用戶對每一個可以訪問其數據的實體(如廣告商、應用程序等)進行審查,並對為什麼某處會顯示某個廣告或新聞提要提供清晰的解釋。」——Charles Broskoski,社交媒體Are.na聯合創始人。


設計應用程序提醒功能 以及可以刪除它們的簡單方法

「我認為如果Facebook能夠更加主動告訴用戶有哪些終端通過Facebook平台訪問其數據,那麼其就可以慢慢地重建用戶的信任。就分享在信息流的內容來說,大多數人會考慮他們的數據隱私問題。Facebook鼓勵這種做法:『隱私』設置應關注發布內容、關注者列表、以及關注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等行為的可見性。應用程序界面(API)的信息訪問問題是近期爭議的中心,其隱藏在『應用程序』的設置下。」

「除了重新設計設置框架以保護隱私信息之外,Facebook還可以將一些信息添加到用戶的信息流中。他們已經在用戶的信息流中添加了一些有關安全性和隱私性的注意事項,做的很好。他們需要以相似的方式、以更加積極地姿態面對用戶程序界面的使用信息。舉例來說,如果用戶已經允許三個應用程序查看自己的數據,也許會每季度次收到一個提醒,其中包括三個應用程序的名字,並有權力選擇移除訪問許可權。或者,如果一個應用程序突然訪問了大量用戶的信息,且似乎正在下載這些信息,那麼Facebook可能會給用戶發送一個提醒通知。如果有足夠多的人們認為這會是一個問題,那麼就需要開展一項專門調查。」

「在過去的一周中,我聽到人們說自己檢查了應用程序的設置,驚訝地發現他們許多年前授權的終端依然很活躍,且能夠收集自己的用戶信息。Facebook設計的第一步是應該找到方法,通過建立更好的用戶監督機制來防止用戶陷入這種情景。」——薩拉·辛克萊·布羅迪,非盈利組織執行董事,其支持發展隱私優先的道德類技術。


為數據泄露過程增加阻力

「我認為Facebook需要重新考慮用戶是如何在平台上做出有意義的同意行為,這一方式強調的是用戶,而非平台方擁有自己的數據。當GDPR在歐盟生效時,我們已經討論了許多關於隱私的設計及其獲取的阻力問題。對於Facebook來說,這可能意味著要改變用戶允許第三方程序訪問其數據的方式。當我安裝一個第三方應用程序時,我想要知曉每一個用戶許可內容,並且需要清楚自己的每一份數據如何被這個程序使用。這意味著需要在安裝第三方程序時添加更多的阻力,而我認為這種有意義的同意行為對於平台更加透明化絕對關鍵。」——瑞貝卡·瑞克斯,工作於人權觀察組織,致力於研究網路隱私與互聯網自由。

Facebook必須真正解決問題

瑞克斯指出,雖然Facebook可以並且應該對其用戶界面進行修改,但是一個最基本問題是:一個依賴於獲取大量用戶數據的業務模型。

「在我看來,Facebook需要解決的最大問題依然是依賴於數據監控的商業模式。Facebook是由數據經紀人、數字服務、政治組織、社交平台和金融機構組成的複雜網路中的參與者。這些機構從人們的數據中獲利。而在此改變發生之前,我擔心Facebook可能只是對其平台進行表面性粉飾。」

在Broskoski看來,該公司如此設計的主要原因在於監控型業務模式,這也即為什麼這些浮於表面的修復工作並不一定會改變公司與用戶之間存在的張力:

「Facebook的設計基於他們的商業模式,而不是用戶的需求。」他說道。「只要Facebook的主要動機是將人們的注意力和信息販賣給廣告商,其就幾乎不可能找出出擺脫當前困境的方法。Facebook的領導層將不得不對公司進行徹底重組,以專註於用戶的期望、互動和福利。」

編譯組出品。編輯:郝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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