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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網購須防詐騙套路

近日,大連市普蘭店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犯罪嫌疑人利用網路售賣貨品,待被害人付款後將其拉黑,拒不發貨,詐騙被害人錢款的案件。經查,2017年5-6月間,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某購物網站以售賣電子產品為由,通過註冊多個賬號、要求被害人支付定金、進行線下交易等方式詐騙被害人錢款。

檢察官提醒消費者,在電商平台購買商品時,要使用電商平台提供的交流系統進行溝通,以便保證購物過程完整記錄,遇到問題方便申訴解決,並且可以有效提示和攔截站外的釣魚網站。對於出現質量問題的商品,一定要通過官方渠道核實,通過正規途徑直接與商家確認溝通。

網購防騙需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認準正規購物網站的網址,只從官方網站或可靠的應用市場下載購物APP;

2.不點擊手機簡訊中的網址鏈接,不點擊賣家從QQ、微信發來的鏈接,不在除官方網站(及APP)之外的任何地方提交自己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手機號;

3.手機支付驗證碼,只在網購時提交給官方網站和APP。其他任何人如果索取驗證碼,一定是騙子;

4. 網路交易一定要選擇按照完整的網路流程進行,不能輕易終止進行線下交易;

5.使用交易平台提供的溝通工具,如果賣家讓你加QQ、微信,請直接當騙子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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