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讀《聖經》
Forza Gesù
53° Zecchino D"Oro
Piccolo Coro Dell"Antonia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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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6年開始讀《聖經》到現在。前段時間和群友聊天,吹噓說終於能讀懂《創世紀》,這句話說完沒多久,翻開一本名叫《聖詩擷英》的書,才明白完全沒讀懂。
請不要誤會,我並不是基督徒,讀《聖經》有一部分書好奇心驅使,有一部分是課堂學習,老師授課。但更多的是希望能對我的寫作有所幫助。不過這些並不是我翻開這本書的源動力,說起來,雖聽過許多人推薦這本書,翻開它,還是讀和菜頭在《基本書》里提到的一句話:如果這輩子要留幾本書,《聖經》是唯一要放在身邊,隨身攜帶的書(大意)。
誠如許多人所想,這本書的流傳充滿著宗教性的神秘感。是的,在沒翻開它之前,我的內心也有過如此想法。等到真正翻開這本書開始讀的時候,才明白這是本第一次讀,完全無法讀懂的書,如同我讀詩歌,讀哲學,讀物理,讀數學之類的書,所有的字我都認識,但組合起來,只能幹瞪眼。
還好,不止我一人有如此感受,許多人在初讀過程中,都會有類似經歷。這就如同要品嘗到甜美的果子,必須經歷一番艱難的等待,等到果實成熟,才能採摘下來慢慢品嘗。我在讀的過程中,不覺想到一句文案:「我有耐著性子的天分。」我讀書常不肯半途而廢,再難讀,難啃的書,哪怕是讀不懂,也會想辦法讀下去。當我耐著性子讀完《舊約》,再讀《新約》,終於迎來甜美之旅。
拋去宗教而言,在保持每天閱讀幾節,這本書變得越來越厚。我發現它是一本故事書,如果仔細去讀,會發現書說由許多故事組成,神是怎麼創造天地,亞當和夏娃是怎樣被趕出伊甸園,約伯如何帶著孩子去獻祭等等,每個故事詳細記載著事情的開始,經過及結果。完全滿足故事敘述的必要條件。
它也是一本歷史書,歷史學家根據《聖經》的記載,找到許多歷史遺迹和人物,它與《資治通鑒》《史記》這類型的書所不同的是,歷史的真相掩蓋在許多故事裡,比如書中的大衛,考古學家在1993年找到的碑文中記載有「大衛世家」的字樣,證明確有其人存在。《創世紀》和《出埃及記》隱晦地提到兒童獻祭的事,歷史上也確有其事(事實歷史的血腥殘酷超乎我的想像)。
它也是一本文學之書,《英國散文流變》中有一章節專門講述這本書對英國文學的貢獻:「彌爾頓的《失樂園》,班揚的《天路歷程》也是例子。後世無數大家都對《聖經》有模仿的痕迹:笛福、斯威夫特、蕭伯納等散文形式都得益於此。」
它也是一本藝術之書,流進畫里,誕生了米開朗基羅、達芬奇、拉斐爾……流進電影里,催生了《肖申克的救贖》《阿甘正傳》《悲慘世界》《指環王》……流進音樂里,彈奏出貝多芬、巴赫、莫扎特……
最重要的是,這是一本永遠無法讀明白的書,當我開始覺得明白它的意思的時候,再重新翻開,才明白有許多埋藏在書里的密碼,完全沒辦法解開。請原諒我無法描述這本書帶給我的驚喜與困惑,只能用一句話結束這篇隨筆: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裡而生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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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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