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這個名字的人,都成了偉人
叫這個名字的人,都成了偉人
1732年因為一個男孩的降生而變得不平凡。這個男孩出生在弗吉尼亞州,長大後當過土地測量員,相信人人生而平等,後來主導發布了美國《獨立宣言》,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總統,他就是喬治.華盛頓。
從1775年揭竿而起到1883年美國徹底獨立,華盛頓始終處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他的貢獻如此之大,以至於當時很多人把自己的孩子命名為華盛頓。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華盛頓.歐文。
華盛頓.歐文1783年出生,小時候身體不大好,學習也不好,可是非常喜歡到處胡轉悠,很小的時候就轉遍了自己附近的各個街道和小村莊,他知道哪條街道發生過謀殺和搶劫,哪條街道出現過鬼怪,他還到處和當地的著名人物去交談,這些愛好給爹媽平添了許多煩憂,但也打開了他認識世界的第一扇大門。
在《見聞札記》開篇的作者自述里,歐文就開始漫不經心地敘述自己小時候的各種事迹,很容易地把我們拽人了他的個人生活。
歐文說他小時候甚至爬上了最遠處一座小山的山頂,從那裡極目遠眺好幾英里以外的無名之地,驚異地發現自己棲身的地球是多麼遼闊無邊。
小時候和姐姐去山上摘野菜,我第一次爬上後山高坡,也曾產生和歐文同樣的情緒,當時我好想翻越遠處的層層山巒,使自己置身到山的外面,我小小的心臟因為這個想法而激動不已。
有時候閱讀並不僅僅是為了增長見識,而是要在一本書里遇見曾經的自己,或者與同樣的靈魂相遇。
在《見聞札記》開篇第一段里,歐文引用了一段文字:
我與荷馬有此同感:正如蝸牛一脫殼就變成一隻蟾蜍,便不得不造一個凳子坐在上面;離開故鄉四處漂泊的遊子也會很快變成這幅可怕的模樣,不得不按照自己的生活改變其居所,住在能夠居住的地方,而不是願意居住的地方。
在這段引言里,我們感覺到文中濃濃的精神鄉愁。歐文出生在美國,卻對歐洲一直念念不忘,對那些古老的習俗痴迷不已,這段文字本身就是對他自身內在的一種極好說明。
長大以後,當他有能力獨立旅行時,歐文三去歐洲,在英國、德國、西班牙等地逡巡。後來他把自己沿途的所見所聞集結成冊,變成了《見聞札記》。
不過,當歐文的雙腳當真踩到歐洲大地上時,他卻感覺自己成了異鄉人。這是一種真實有趣的描述。
我們對某地魂牽夢縈,去了以後卻感覺和自己想像的完全不一樣。幸好歐文只是覺得自己作為一個異鄉人在異鄉旅行,歐洲本身並沒有令他失望。
他希望自己在歐洲邂逅史詩和故事的靈感,願望還當真得到了實現。《見聞札記》就是最清楚的例證。
這本札記的前半部分屬於遊記。一般遊記作者總是記錄城市見聞和各種名勝古迹,歐文則不然,他迷戀英國的鄉村和各種風俗,文字形成的速寫本里塞滿了茅屋、風景和無名廢墟。
但恰恰是這些速寫隨筆里,我們得以看見執拗固守舊時習俗的老貴族,看見淳樸的鄉民,也看見一顆渴望快樂和自由飛翔的心靈。
歐文自己說
在閱讀這些見聞時,我殷切希望讀者拋開理智的嚴峻,懷抱真正過節的心情,能容忍胡鬧狂歡,只求娛樂消遣。
不管我們讀者是不是能做到歐文的要求,歐文自己肯定是做到了,他在這場旅行中,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好奇的外鄉人,看什麼都新鮮,一個車夫,一個貧困的老太婆,甚至一場簡單的鄉村葬禮,歐文都觀察的仔細用心,有時歡欣有時則略帶一點文明反省的苦澀,但這種苦澀並不擾人,反而動人。
在閱讀中,我們看到歐文對英國舊文明的留戀,默默感受到他對窮人的體貼和同情,精神不知不覺得到消遣和凈化。
歐文在寫文章的時候滿心歡喜,他說
那些長相不算漂亮的人至少心裡是快樂的,而快樂則具有一種不可多得的改善作用,會使其貌不揚的面容也變得好看起來。
他是如此喜愛英國的鄉間,他說鄉村裡瀰漫著一種古老的道德和秩序,當人置身其間,會被一種平靜淡泊的氣息環繞,為這個民族的道德風尚感動。當我們讀到這些文字時,又怎麼會對英國不悠然神往呢?
他感嘆真正優雅動人的習俗已經逐漸湮滅,當人們變得越來越有教養,就越是缺乏詩意。這來自200多年前的感慨,仍然擊中了我們敏感脆弱的心靈。當工業文明和現代科技不斷侵蝕我們的生活時,停下腳步去感受生活成了一種奢望。
前幾天是我們中國農曆二月二。小時候的這一天,我們老家都要用糕面捏麵人,點上油燈,為新一年的生活豐足祈福。
我媽發來了她捏的糕面人,燈花在視頻里閃爍,我沒來由一陣傷感。這種儀式感在城市裡已經蕩然無存。人們只記得這一天要理髮,因為「二月二,龍抬頭」,但多數人都忘記了這一天是春耕的開始,紀念意義由於久遠而逐漸喪失。
歐文小時候喜歡讀《格列佛遊記》,文字里顯然受到不少影響。
他的寫作筆法是幽默略帶一星兒諷刺的。比如在描述西蒙先生時,先是被西蒙的博學征服,因為他知道不少古書里的典故,後來才發現西蒙一輩子只讀了那麼幾本書,並且習慣把那幾個作家視為偶像,在談話中習慣性引用。
我們讀到這裡時,會忍不住會心一笑,然而轉念一想,我們現代人連這麼幾本書也不會讀,多數讀的都是書評,也許以後的博學多才之人不過是引用幾個著名書評人的驚人之語,想到這裡,會有些黯然。
《見聞札記》中最聞名的莫過於「威斯敏斯特寺」這一篇。
死亡將我們的一切虛榮消融。
歐文用這樣一句箴言鋪墊了文章的基調。他一面遊走在墓地之間,一面感嘆那些偉人們生前多少榮耀都不能滿足,死後卻要緊緊擠在這小小的一方天地里。而且隨著歷史的煙塵逐漸淡出了人類的視野,能記住他們的人寥寥。反倒是莎士比亞和艾默生這樣的作家因為作品而為世人銘記。
他仔細觀看南丁格爾的墓碑,不由得感嘆這個現代最著名的藝術品恐怖有餘而崇高不足。
我還專門百度了這座墓碑的造型,的確如歐文所描述,一個身披殮布的骷髏從死亡之門衝出,將手中的標槍擲向上面的活人,女人已經嚇昏,男人徒然伸出手去阻擋不可抵擋的死亡。
在觀摩這幅作品時,我並沒有感受到其中的恐怖氣息,卻反而覺得死亡之神身居下位而顯得渺小。也許圖片和實景會帶來不一樣的衝擊,或者我和歐文的心境有所不同而已。
歐文還描述了伊麗莎白一世和瑪麗女王的墓穴,瑪麗生前遭遇伊麗莎白姑媽的迫害,死後這一對冤家卻成為了鄰居,歐文感嘆死亡會使死敵的骨灰混合一處。我也隨著歐文的感嘆再次重溫了瑪麗戲劇化的一生,為這個美貌智慧卻命運多舛的女子唏噓不已。
我還沒有去過英國,但對威斯敏斯特教堂卻非常神往,經由歐文這一引導,神往之情又加一重。
其實寫遊記最難的事情就是將古迹與作者的感受融為一體,使讀者不知不覺增長見識。
歐文寫自己去莎士比亞故地遊覽時,講到莎士比亞因為殺了貴族的一頭鹿而遠遁倫敦時,感嘆當地失去了一個無足輕重的梳羊毛工人,而世界則贏得了一位不朽的詩人。我們也為此雀躍不已。
關於莎士比亞的軼事我們知道很多,但這種小事件卻顯得新鮮。
一位天生奇才最後是變成一個大流氓還是大詩人,在命運隨心所欲的賭博中,常常由一粒色子的翻動來決定。
不得不說,那位憤怒的貴族其實是莎士比亞的貴人,也是世界文學史上的貴人。
這部見聞最奇特之處在於,雖然前半部分是遊記,後半部分是歐文根據歐洲的魔幻故事編的鬼怪靈異故事,但我們在閱讀時,卻感覺前後和諧的融為一體,一本札記變成了一部奇幻小說,帶來如同卡爾維諾《在冬夜,一個旅人》一般奇妙的閱讀體驗。但歐文的功力顯然在卡爾維諾之上。
作為美國現代文學之父,他的文章奠定了美國現代隨筆的基礎,而小說則變成了美國現代短篇的起源,在《妻子》一文里,我們顯然發現了歐.亨利《麥琪的禮物》的源頭,在《鬼新郎》里則看見了愛倫.坡的恐怖源頭。
不過我更鐘愛歐文的筆法,他像是一個平易近人的老年人,在冬夜溫暖的爐火旁,喝了一點兒燒酒,好整以暇地開始講述自己的故事,像是散文,但絕對不陷入情緒化的表達,比一般意義上的故事更具有情節的吸引力。
歐文還是謙卑的,他注意到自己的寫作可能會對那些嚴肅的讀者產生困擾,擔心他們質疑自己寫這些東西怎麼會使人明智的問題。他說
在知識的海洋里,我能加入多少滴水呢。我自認為明智的結論又怎麼有把握去指導別人的見解呢?不過假如我的寫作自娛遭遇失敗,唯一的害處只是自己而已。
而在這不幸的時代,如果我僥倖能抹平別人煩惱眉頭上的一絲皺紋,或者在別人心情沉重時給予撫慰,如果我有時候能刺穿人們包裹自己的憤世嫉俗之膜,促動人性中的慈愛觀念,使讀者以更良好的心境去對待友伴和自己,那麼我所寫的一切就不至於全然徒勞無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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