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拿百萬存摺求婚,離婚後要求索回,台灣男敗訴
新聞
03-30
台灣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在2013年拿著百萬元(新台幣,下同)存摺求婚成功,但2017年離婚。男子要求索回該筆存款及結婚期間轉給女方的錢,但法官並未支持他的訴求,判決他敗訴。
這名從2013年起,分多次將錢款存入戶頭,每次存款時在存摺上都備註一個字,存下百萬元後帶著陳姓女友去看存摺,備註里竟是一串「陳XX,你願意讓我疼愛一生嗎」,讓陳姓女友感動得答應下嫁。
注意存摺內的備註欄
2017年8月兩人離婚。林指控說,陳當初以「男人身邊有錢容易作怪」、「一起存退休金」等名義,要求他把存款及薪資存入她賬戶,他每月只能留3000元零用錢,因此除了該筆百萬元存款,婚後也陸續轉錢給陳,共交給對方200多萬元,相關款項都是「寄託」給陳。
陳則反駁稱,兩人的婚紗、蜜月、生活開銷及信用卡費都由她負擔,此外還有人工受孕療程等花費,都用於家庭開銷及醫療費,未私自挪用,何況林求婚時拿出來的百萬存摺,是承諾贈與她的百萬元。
法官審理時認為,林無法證明款項只是「寄託」,且他匯款是因當初的濃情密意,以及儲蓄、家庭和諧等因,足認陳女沒有「不當得利」,錢也用於家庭,不同意林討回交出的錢,只能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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