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逃往他鄉,窮人買兒賣女,為啥朝廷還說他是清官
嘉靖死後三年,海瑞時來運轉,被隆慶帝看上,任命他做了南直隸巡撫。作為一個方面大員,他終於有機會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負了。在他到達南直隸政府所在地蘇州之 前,一些自忖不能見容於海瑞的官員紛紛辭職;豪強人家的門大抵是漆成不合禮法的紅色的,雖然多年來無人過問這些陳芝麻爛穀子的舊事,但當他們聽說海瑞要來 時,嚇得都把紅色刷成黑色;哪怕是為皇帝管理蘇州紡織的宦官,也把八人大轎改為四人小轎。總之,這些情況表明,海瑞就要到來的消息使整個南直隸為之驚恐不 安,人們實在不曉得這位自號剛峰的古怪清官到底要干出些什麼聳人聽聞的事。
海瑞甫一上任,率先推出了他的督撫條約,這條約凡三十款, 向他所管轄的各府縣公布。這些條約中規定:境內成年男子一律從速結婚成家,不願守節的寡婦也應立即再嫁,不許再溺殺嬰兒;他在出巡各地時,各地的地方官不 得出城迎接,但巡撫——也就是海瑞本人——可以隨時深入民間傳喚父老以了解民情;巡撫在各府縣視察,不許大吃大喝,伙食標準為每天紋銀二錢到三錢;轄區內 的公文,從今後一律採用廉價的紙張;以前的公文習慣在文後留有較大的空白,為節約起見,一律廢止;轄區內不得生產奢侈品,這些奢侈品包括:紡織品、頭飾、 紙張、文具和甜食。
總之,海瑞的這道相當於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條約,全是些極其細屑的小節,卻反映了他一心重農、力追往古的一貫精神。 他認為:「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稅,尚可存古人遺意。」他無法說服皇上在全國實行這樣的政策,但在他的轄區內他願意這麼干就 這麼干,堅決不管別人怎麼看。因為他是剛峰,是連皇帝也敢批評的大清官。他連死都不怕還怕別人的白眼么?
傳統戲劇里,海瑞是一等的好 人和清官,與包青天齊名,人稱海青天。他任南直隸巡撫期間,的確力圖做一個青天,但他的青天標準並不是忠實地依據法律,而是過分地站在了窮人、長輩和弱者 的立場。他並不是他的所有子民的青天,只是其中他認為需要他特別加以庇護的那一部分人的青天。他在後來自編的文集里總結他判決民間紛爭的標準時不無自得地 說:「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意即凡是在官司中遇到疑惑不能斷的地方, 與其委屈做兄長的,不如委屈做弟弟的;與其委屈做叔伯的,不如委屈做子侄的;與其委屈窮人,不如委屈富人;與其委屈忠厚的,不如委屈刁鑽的。
也就是說,海青天行事是按照一種古老的道德標準或者說是人為的道德標準。正如他在著作中一再強調的那樣,人類的日常行為乃至一舉一動,都可以根據直覺納 入善與惡兩個陣營里,而這個直覺所依憑的就是簡單的道德標準。用黃仁宇的話說:「這位正直的官員,他畢生精神之所寄,在於按照聖先賢的訓示,以全部的精力 為國盡忠和為公眾服務。」但這樣做的後果是「以個人而對抗強大的社會力量,加之在具體處理這些訴訟的時候又過於自信,師心自用,既沒有對地方上的情形作過 周密的考察,也沒有宣布法律的準則,更沒有建立專門的機構去調查案情、聽取申辯,以作出公正的裁決,海瑞的不能成功已不待言而自明。」
事實確實如此。海瑞努力用手中的權力抑制豪強,貧民的土地被富室兼并者,「率奪還之」,這本是逆歷史潮流之事,海瑞卻看做是上古的美德。那些被他儘力保 護的貧民並不都是些省油的燈,看到海青天為他們帶來的好處後,「乘機告訐,故家大姓明有被誣負屈者。」這雖然與海瑞認定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的是非 標準相合,卻造成不少冤假錯案,以至於「豪有力者至竄他郡以避」。設若為了革故鼎新而不惜得罪富豪,那固然無可非議,但海瑞卻是無端地為了某種自以為是的 是非標準和道德觀念而不惜與富人為敵,造成他的轄區內有錢人大量逃往他鄉如避瘟神,事情鬧到這種地步就值得深思了。這不但無濟于海瑞的政治理想,反而使他 陷入四面楚歌的窘境。加上海瑞過於節儉,裁撤了不少驛站,來往的官員們自然大是不便,沒法不對海瑞頗有看法,「由是怨頗興。」結果,海瑞在巡撫任上僅半年 就被罷免了。他一下台,除了他帶領民工清浚的吳淞等水利工程還在外,其他政績一夜間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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