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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主義與浪漫主義的利己主義者,以及得道

前排提示:本篇篇幅不小,文字不少

本篇算是我對一部分人的,即利己主義者,的思考,並將其劃分成了兩類——現實主義的和浪漫主義的,此種分類既未必嚴謹,也未必科學,只是對這兩種人的描述,再加上我自己的一些思考。

為什麼只討論利己主義者呢?因為我作為一個學生的身份,目前所見過與了解之人,絕大多數也是學生,而對其他類型的人,比如軍人和墨者,缺乏了解。而學生,特別是受過一定高等教育的學生,思想上往往會有一些偏向「知識分子」的東西,而這種東西則是偏向利己主義的。

換種說法,我們可以拿幾個群體來「代表」利己主義者和利他主義者。以「軍人」、「墨者」為例,代表利他主義者;而以「知識分子」為例,代表利己主義者,以闡述他們的不同點。(這裡所用的「軍人」、「墨者」、「知識分子」,都是一種被極端化的典型,而非通常所指的這種群體)

按照塗爾乾的論述和對其著作的啟發,「軍人」是一種非常典型的利他主義者,他們這個群體更強調服從與執行力,而非個體思考以及執行個體思考後的結果,這個群體往往遵循一些利他主義(altruism)的理念,比如效用主義(utilitarism),後者強調追尋群體的效用最大化,即使犧牲其中一部分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比如在發生一場地震時,軍人可能會犧牲自己以求解救大量普通民眾;或者在一場戰爭中,通過犧牲自己而獲取戰爭的勝利。利他主義的思想在很多宗教中也有所體現,比如印度教中的婆羅門,但在中國,我還是以「墨者」為例。墨者,即追尋墨家思想的人。墨家思想強調「兼愛」,強調對天下每一個人都應該同等地,無差別地愛,「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是墨子判定一切價值的主要標準,這是一種非常典型的效用主義思想,在這種思想中,如果為了謀取群體的利益最大化而犧牲的是自己的利益,這時就表現為利他主義。

「知識分子」在這裡所表達的是另一種極端,即典型的利己主義。利己主義者更看重自己的效用(utility),而非群體的或者他人的。相比較效用主義,他們的理由也同樣充分:

1. 效用在多數情況下不可跨人做比較,即彼之蜜糖,我之毒藥(補充:經濟學的思想認為效用不可跨人比較,但並非絕對,詳見《經濟思想史》中Amartya Sen的論述)。

2. 如果知識分子所追求的是拯救(salvation),得道,至善(telo),或者涅槃(nirvana)之類的概念,他們更有理由利己而非利他。因為道本身不易求,即使他們已經得道並願意把「道」傳授給後來人,後來人也必須經歷一條極其艱辛難走的路才行,此時的利他,往往一無所獲。即使得道者為後人鋪了一條路,比如創建了一個宗教,但教徒能得道者又有多少呢?《迦陀奧義書》云:剃刀鋒利,越之不易,智者有雲,得渡人稀。小說《刀鋒》中的主角Larry,便是自己得道,然後大隱隱於市,過自己的生活去了,而非傳道給他人。道家的隱者也多數如此。

3. 即使按照效用主義的看法,如果一個人得道給他帶來的是效用極大化,甚至可以讓他自己的效用增加超過其他所有人的效用損失,那麼即使損傷其他所有人的利益而唯獨讓他得道,也是符合效用主義的思想的,強調效用主義的利他者也無法反駁這一點。

知識分子這個群體相比較服從與執行,更加強調自己的思考,以及追尋自己目標和利益,他們更加個體化,他們的理由看似自私,然而這種「自私」擁有著不比利他遜色的理由,因此沒有理由反對這個群體。

現實主義和浪漫主義的利己主義者都追尋自己的目標和利益,其區別就在於所追尋的目標和利益不同。

現實主義的利己主義者,所追求的往往是金錢、社會尊重、人際關係和睦等價值,他們可以被以各種社會標籤的方式展示出來,比如「精緻生活」、「小資」、「小布爾喬維亞情調」、「中產階級」、「輕奢」、「財務自由」、「蘋果電腦」、「星巴克」等等,歸根結底往往脫離不了金錢、社會地位等等的範疇。追求這些標籤本身也並不容易,一個學生可能得不停地做實習、努力地考雅思和GMAT,以後拚命找工作,最終會摘下幾個標籤並且貼在自己腦門上。這種人往往也是工作刻苦,且他們自利的行為常常也能給社會帶來一些利益,因此完全正當。所謂「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也在這個範疇之內。此外,追尋所為符合道德範疇的儒家思想者——即追尋道德價值者,也包含了一些現實主義成分,但是「齊家治國平天下」還囊括了一些利他主義的思想。

浪漫主義的利己主義者則有所不同,按照馮友蘭的話說,「達到超乎現實的境界,獲得高於道德價值的價值」——即追尋「超道德價值」(《中國哲學簡史》)。前文所述之拯救、得道、至善、涅槃,均在此類。比較浪漫的說法是,我們都身處陰溝里,但仍有些人仰望星空。但是這種對超道德價值的追尋,也有幾個致命問題,而這問題正對我造成了很大困擾:

1. 超道德價值真的比道德價值高尚嗎?

2.超道德價值真的比道德價值更加值得追尋嗎?

3.對道德價值的追尋,或者更廣一點,對現實主義目標的追尋能否達到一個超道德價值的層面呢?

對於問題1,論證超道德價值比道德價值層次更高,是一件很困難的事。若給出一個價值範疇,那麼超道德價值必定是總的價值範疇中剔除道德價值後剩下的部分,但是它們之間的可以是水平關係,而非某者高於另一者的關係。

目前已知的一個反論是相對主義,絕對化的相對主義認為任何觀點都是相對的,並無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這種觀點很容易批駁,因為它假定自己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自相矛盾,因此在承認邏輯有效的前提下不成立。但是具體化的相對主義則不那麼容易批評,比如美食相對主義:韓國菜對韓國人來說好吃,而中國菜對中國人好吃,韓國人不喜歡吃中國菜,中國人不喜歡吃韓國菜,不能說明韓國菜和中國菜哪個高明。這個觀點就極難批判,事實上它還很有可能是正確的。

對此反論的回應是蘇格拉底的「對知識的追求概念」。《牛津通識讀本——法哲學》所述的牛津法學理論家約翰 菲尼斯(JohnTinnis)的觀念,現照原文引述:

「知識」比無知更可取是不證自明的。即使我駁斥這個觀點,主張「無知是福」,不管願意與否我也將不得不承認我的觀點是有價值的,因此就得承認知識確實是好的,這樣便陷入了自我駁倒的境地。

作者用批判相對主義的方法批判了這條反論。而照蘇格拉底所說,「知識是最高的善」,他和亞里士多德所追求的至善(telo),來源於獲得知識所得的幸福(這裡的幸福指的不是一般所指的happiness,而是亞里士多德所定義的eudaimonia).這一觀點反映了,追求知識以求至善這個目標比追求無知更可依賴,這個方式可行。但是其他的得道方式是否在邏輯上可行,則是另外的問題。在中國,佛家不排斥異教徒,部分源於這樣一種理念:不同方式皆能得道,我不反對你得道的方式,但我認為我自己得道的方式是最好的。通過這種思想的啟發,也許蘇格拉底的方式確實能夠得道,但是我對莊子不以增加知識,而旨在「提高」心靈境界的方式能否得道則存疑。

問題2:超道德價值真的比道德價值更加值得追尋嗎?

這個問題比問題1更棘手,因為它是一個「休謨的鍘刀(Hume"s lever-knife)」式的問題,即「『是』不能推出『應該』」的問題。即使知道了知識比無知更有價值,即使它「是」真理,也不代表著人類「應該」追求這個真理。

這個問題非常棘手,但是通過效用主義的方式可以給予一部分的回答:如果追求到了知識可以給個人帶來效用極大化,甚至超過這一路上的艱苦付出,那麼追求就是應該的。

但是這種回應也存在問題,那就是效用因人而異,「得道」並非能給所有人效用極大化,有的人就是偏愛在陰溝里,或者是這種得道給他們的滿足遠低於他們的付出,他們自然也不願意。另外,如果真的把知識作為一種已知的得道方式,那麼追求知識的能力顯然因智力和悟性而異,佛家強調「慧根」,也是這個道理。

因此在這裡我所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在承認效用主義的前提下,對一部分人來說,「得道」是值得追求的。

問題3:對道德價值的追尋,或者更廣一點,對現實主義目標的追尋能否達到一個超道德價值的層面呢?

以孔子為例,這種事並非不可能。儒家所追尋的是內聖外王之道,他們認為處理日常的人倫事物,不是聖人分外之事,而恰恰是他的人格完全發展的實質所在。而具體到孔子個人,他「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按照馮友蘭的看法,他四十歲時認識到道德價值,但之後就知天命,是認識到超道德價值了,這裡的超道德價值指的是他相信自己是在執行天的命令,受到天的支持,因此並非道德價值的範疇。

這裡來看,似乎對道德價值的追尋是可以達到超道德價值的層面的,但問題有二,一者,這種「知天命」的方式偏向於有神論的方式,而我這個不可知論者並不認同這種方式,而且我認為若存在客觀真理,這些真理不需依靠神的假設也能推出來;二者,這種方式難度甚大,孔子的境界不是凡人所能輕易達到的。但是蘇格拉底求知、釋迦牟尼頓悟的方式難道就容易了嗎?

歸根結底,我樂於接受這種類似於佛教徒這種觀念:人們追尋的目標和方式可以有多種,我不否認你的目標和方式,但我認為我的目標和方式對我而言是最好的。

(封面來源於單曲「苦行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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