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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慶江湖郎中制「大力丸」稱包治百病,被刑拘!

農民家中自配假藥,化身江湖郎中,在逢場天為病人「看病」、「售葯」,揚言「藥丸」對肩周炎、半身不遂、白癜風、各類婦科病等20餘種疾病有顯著療效……

順慶區食葯監局稽查大隊查獲一起涉嫌銷售自製假藥案件,現場繳獲假藥成品164袋,成品藥丸492粒。

案情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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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順慶區食葯監局食品藥品監督稽查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永豐鎮場鎮上有人銷售一種名為「大力丸」的藥丸,宣傳廣告上稱該「大力丸」是某寺歷任方丈的不傳秘方,不論是自然痛症或是風邪作祟的痛症,該藥丸對其都有神奇療效,並可以徹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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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該局執法人員現場認定發現,藥販曾某(內江人)所銷售的「大力丸」包裝上無任何標籤標識、無藥品批准文號,經南充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曾某所銷售的「大力丸」涉嫌為假藥。遂即,執法人員扣押了曾某銷售的「大力丸」及相關宣傳資料,並立即對其進行詢問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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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曾某自己描述,其所銷售的「大力丸」是其在家中將血藤、八角楓、五加皮、稱斤草、杜仲等中藥材打粉,再配以元復止痛片、舒經活血片、利尿片等西藥,用溫開水調製而成,多次到順慶區及周邊城市鄉鎮宣傳售賣「大力丸」並從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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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的調查結束後,順慶區食葯監局立即將該案件移送至順慶區公安分局,公安機關當即立案調查,辦案民警在曾某內江市家中的加工窩點,現場查繳了假藥半成品1000餘克以及制假工具若干。據辦案民警介紹,曾某是內江市的普通農民,自己曾患風濕關節炎,通過「民間土方」治療後病痛有所好轉,曾某便打起了售賣土方的主意。自2017年起,曾某就開始在家自己配置、包裝「大力丸」假藥,並以一袋3粒為包裝,九袋為一療程,一療程100元至200元不等的價格,在重慶、內江、南充等地的鄉鎮遊走售賣。

目前,曾某因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相關法規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的規定

(節選)

禁止生產(包括配製,下同)、銷售假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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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七十三條的規定

(節選)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生產藥品、經營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藥品,下同)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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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

(節選)

【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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