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為何屢屢出現溺嬰棄嬰,背後的真相實在太荒誕而又痛心
說起宋朝,面積最大時只有280萬平方公里,政治軍事上是人見人欺,比較窩囊,有「軟宋」的戲稱。但是經濟上的成就則是令人瞠目結舌,據說GDP占當時世界的百分之八十。當時宋人擁有著最先進的技術,最豐富的物質供應。可是在社會如此優厚的物質條件之下,溺嬰、棄嬰成為當時的一種風氣,鄉紳世族大家或貧苦百姓人家都會出現這種現象,背後有著怎樣的原因。
在兩宋將嬰兒拋棄或溺死嬰兒稱為「生子不舉」,特別是福建、浙江、荊湖南北和江南東西等這些地方風氣更甚。這是民間的一種自發行為,無政府無組織的干涉、強迫。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源於封建迷信,在當時社會普遍認為五月初五出生的嬰兒是不祥的象徵。五月初五是「惡月」中的「五毒日」,這天出身的人可能是「五毒」的投胎轉世。在《風俗通義》中甚至記載五月五日出生的人「男害父,女害母」,宋朝的人口總量達到12540萬,當時條件無法有效避孕手段,所以經常出現大量溺嬰、棄嬰。
到了南宋末年,這種現象又出現的蔓延,生子不舉已經不局限與五月初五出生的嬰兒,甚至只要出現第四胎就會溺死或拋棄。從表面來看已經不是五月初五生子不舉的傳統迷信風俗了,這已經是當時環境下社會的種種因素造成的無奈之舉。
南宋末年土地兼并越來越嚴重,農民手裡的土地日益集中在豪強世家大族等手上,農民幾乎到了無地可耕的地步,農民起義時常發生,加上末年政局動蕩,苛捐雜稅又普遍加重。而當時婦女避孕或者墮胎極其避諱,認為這是一種不祥,會被當時社會輿論譴責,所以沒有避孕手段又不能流產,所以處理多生的孩子似乎是種無奈的選擇。
南宋政府雖然在鼓勵生育,遏制溺嬰、棄嬰這種現象也出台了很多措施,用來救助無力養育的貧苦人家。但農民土地被兼并,無自力更生之力,需要救助百姓太多,加上地方官吏層層盤剝,政策無法真正落實下來,所以這種現象屢禁不止,成為歷史上的一道傷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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