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連環殺人案宣判 高承勇一審被判死刑
芒果|文
今天上午,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高承勇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及侮辱屍體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判決被告人高承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高承勇當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訴。1988年到2002年,高承勇在甘肅、內蒙古兩省區共殺害11名女性,年齡最小的被害人只有8歲。
網民反覆推論的白銀市連環殺人案嫌疑犯形象是:變態、仇視女性、性格內向、不善交際、孤僻。
終於,變態連環殺手落網。
他們的家人、朋友「非常意外」,甚至「難以置信」。
他們所認識的高承勇沉默少語、穩重、孝順。
犯下十多起殺人,奸屍,甚至割去被害者器官這等慘絕人寰案件的變態殺人狂,不應該是面目猙獰,毫無同情心,極其殘忍,獨居,臉上恨不得要大寫著「我是變態」才符合常理嗎?
這讓人不解。
通常大眾會直覺地認為,連環變態殺手肯定在心理上存在明顯的異常,比如反社會人格障礙,殘酷無情,冷漠,沒有內疚感,衝動,漠視生命。
而現實的案子,一次次告訴我們,變態殺人狂背地裡像惡魔一樣,卻也能過著和正常人別無二樣的生活。
這讓人不寒而慄,在想到平時那個在小賣部給你讓煙的和藹大叔,那個同學聚會時,同學眼中普普通通的男人,那個木訥不太愛說話的鄰居,居然在誰也無從知曉的背後,曾經干下奸屍割器官的魔鬼行徑。
這也更讓人疑惑,他們是怎麼使兩種完全不同,甚至互相矛盾的人格,一方面殘酷無情,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沒有任何內疚感,另一方面,又對周圍人關愛有加,安然無恙地融合在一起的?
其實,這涉及到一種常見的心理防禦機制,即分隔化,是指將相互衝突的自我狀態(如意識,記憶,觀念等等)分隔開,使它們互不干擾。
就像乾淨的屋子裡堆著一堆垃圾,會讓你感覺很不舒服,但如果你將垃圾、雜物放在一個你暫時看不到其他隔間,你的眼裡只有舒適整潔,心理會不會舒服多了?
這種心理防禦機制的使用是無意識的,常被用來處理難以調和的認知衝突,或者由於衝突的價值,認知,情感,信念等導致的心理不適和焦慮,通過這種心理防禦機制,兩方衝突的觀念或情感被相互隔離開來,避免了直接的交互,從而兩種截然不同的價值體系能夠得以共存,生長。
分隔化這個術語聽著神神道道,但是其實並不神秘。
它未必就是壞的,比如演員演一個角色,在角色中要入戲,在真正自己的生活中又要齣戲,通常就會無意識地運用分隔化這種心理防禦機制,以避免角色和真正自我之間的衝突。
連環殺手之所以常常擁有正常生活的一面,是有很深刻的必然性的。
初次殺人之後,都會體驗到極度的內疚,自責和不安。
但是當他們在成功隱匿後悄悄回歸正常的家庭生活,又扮演起原先的社會角色,如丈夫、父親時,在這種健康的秩序中,正常社會關係的存在,反而會減輕他們的愧疚,自責與不安,「我不是一個邪惡的人,因為我正關愛著我的妻子,照顧著我的孩子,一切都如以前一樣,我還是妻子心目中的好丈夫,兒女心目中的好父親。」
不知不覺中,他們已經通過對正常社會關係的依附在內心為自己曾經犯下的罪行築起了一道圍牆,以不受良心的譴責,雖然這本質是自欺欺人的。
分隔化創造的心理空間能讓他們內心感覺穩定的,安全的。
無論他們私下犯下多麼令人髮指的罪行,他們也絕不會觸碰這個在內心被分隔出的安全地帶。因此,分隔化這一心理機制,對於連環變態殺手而言,是具有保護意義的。
而這種因犯罪行為而誘發的心理防禦機制反過來也會逐漸影響犯罪者的價值觀和態度,簡單說,就是讓被分離開的兩種自我狀態往更加兩極化的方向生長。
一方面它讓犯罪者在親人朋友構成的這個圈子裡覺得自己是個善良並且有責任心的好人;另一方面它也讓犯罪者獨自一人匿名在城市的人流中時,對自己魔鬼般的行徑更加認同,更加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合理的,陌生的女性是不值得同情的,是工具化的。
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犯罪嫌疑人高某在1988年第一次犯案的時候,並沒有做出割取生殖器等極端物化對象的行為,而在後面的案件中則有摘取器官、身體組織等行為發生。
所以說,真正的惡魔並不是很容易就能辨認的,他可能就是我們身邊甚至枕邊的人。
高某的內心裡,那間被他鎖死的隔間早已臭氣熏天,而他還自欺欺人地躺在另一間表面乾淨的隔間里,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但在深夜裡,看著酣睡的枕邊人,不知他是否會想起什麼。
倉皇半生,鑽進了科技的空子,躲開了無數被逮捕的風口。
但他是逃不脫的,不僅僅是年老體衰的命運,還有永不會缺席的正義。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缺席。」
甘肅白銀這座小城終於迎回了失落已經的安寧。
日落日升,都將迎來新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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