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那點事兒
本文無前後左右邏輯關係,純屬「想到哪就寫哪」……
作為土豪的你,手裡可能有很多欠條、借條,但你有沒有想過你手裡的這些欠條、借條是不是真的能保障你的權益呢?欠條、借條該怎麼寫?保證人該怎麼寫?利息該怎麼約定?還款期限違約金該怎麼約定?本郡守就和你們聊聊民間借貸那點事,各位土豪看看你們自己手裡的借條,自己分析一下你們借出去的錢還能不能收回來……
請把握以下原則:
1、能用合同解決的借貸關係,絕不用「借條」「欠條」解決……
2、能銀行轉賬的,絕不現金交易……
關於借條……
借條或欠條上一定要明確寫明誰是債權人,就是那個把錢借出去的人,一旦遇到老賴,他會說「我是借錢了,但借給我錢的人不是你」類似下圖的「欠條」「借條」萬萬不可……
如果借錢的人和出借的人不在同一個地區,最好,把發生訴訟時的管轄法院約定在自己的住所地,一旦有事,你會發現有很多的便利……
關於擔保……
謹慎為他人的借款行為做擔保,特別是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這個擔保和你自己借錢沒有一點區別,你想想,你並沒有用到一分錢,卻承擔著用了全款的風險……如果實在要做擔保,你就做「一般保證擔保」,我來告訴你這兩者的區別,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下,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要錢;一般保證擔保下,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必須先起訴債務人,然後執行債務人財產,用盡了所有手段(合法手段)仍然不能要回錢的,才能向擔保人要錢,明白沒?
特別注意:只在借條或欠條上寫擔保人,沒有明確是「連帶」還是「一般」的,視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比如下圖所示:
關於無效……
如果你先從其他企業、銀行借錢或者向單位職工集資,轉手又高利轉借給別人的,無效!只返還本金。
如果你把錢借給他人用於違法犯罪活動,沒收!
關於P2P……
如果你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對外提供借款,只要網路平台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表示為借貸提供擔保的,出借人可以要求網路貸款平台承擔保證責任,法院支持。
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向你借錢,如果你能夠證明所借款項被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那麼,你可以要求該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償還。
如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向你借錢,所借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那麼你可以要求企業與個人共同償還。
關於利息……
1、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沒有約定利息或者對利息約定不明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不支持!
2、除自然人之間借貸外,比如,自然人與企業之間的借貸,雙方對利息約定不明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支持!具體支付利息的標準由法院會根據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3、預先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俗稱「砍頭息」),實際出借金額為扣除「砍頭息」後的金額,如,借條上寫的是借款10萬,實際支付時,預先扣除了利息1萬,實際只給借款人9萬,那麼,該筆借款的借款本金就是9萬,按9萬計息。
如果想做「砍頭息」,又想合法,有沒有辦法?有!呃……這個就不普及了……
4、現行法律保護的利率標準是≦24%/年,超過36%/年的部分,無效,如果已經支付,可以要求返還。超過24%/年,但不超36%/年的部分,沒有支付的可以不給,已經支付的,不退。
5、年利率沒有超過24%的,雙方對前期借款的本息結算後,可以把結算後的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以新的借款本金寫了借條。
6、年利率超過24%的,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
下面這部分比較繞……仔細體會……
借款到期後,借款人實際需要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
舉例說明:我借給你10萬,期限2年,月利2%,整個借款期限內,你需要支付給我的本息最高是14.8萬(10*2%*24)。
關於逾期利率……
1、有約定的,不能超過年利率24%……
2、借款期限內利率和逾期利率都沒有約定的(這心得多大啊……),逾期利率從逾期那天開始,按照年利率6%支付。
3、約定了正常借款期限的利率,沒有約定逾期利率的,可以要求按照借款期限利率支付逾期利率,但還是不能超過年利率24%……
4、如果你們不僅約定了逾期利率,還約定了違約金、其他費用的,可以選擇其中一項要求,也可以一併要求,但總計不能超過年利率24%……
5、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的,只要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都是合法受保護的,要求返還的,不支持!但……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除外……
看到這裡,看明白沒?處處都有「但不能超過年利率24%」……,是不是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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