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今天的醜聞,喬布斯8年前就警告過小扎了
美國社交媒體Facebook的數據醜聞鬧得滿城風雨,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英國脫歐公投均牽涉其中。因此,這並不是一次簡單的信息泄漏。
拋開政治因素,單從技術層面來說,這次數據泄漏也呈現出與以往不同的特點:Facebook既沒有遭遇黑客攻擊,也不是內部員工倒賣數據,問題出現在Facebook上的第三方應用程序。
正如馬克·扎克伯格所承認的那樣,Facebook在用戶數據保護方面犯了錯誤。然而,類似的事情並非第一次發生。
2007年,當一款Facebook產品過度追蹤用戶信息後,扎克伯格作出了道歉。2010年,他再次承認Facebook存在的隱私問題,並調整了設置。2014年,Facebook隱私問題又出現,並且在近日引發了更大的關注。
事實上,早在2010年,時任蘋果公司CEO的史蒂夫·喬布斯就試圖在隱私問題上警告扎克伯格。
當時,喬布斯參加了《華爾街日報》舉辦的AllThingsD大會,討論隱私的重要性,扎克伯格坐在觀眾席中等待接受採訪。
喬布斯指出,蘋果不會讓開發者決定是否警告用戶,蘋果會使用彈窗的方式警告用戶,讓他們知道有應用正在追蹤他們。
「矽谷有許多人認為我們在隱私問題上的看法真的過時了」,喬布斯在接受採訪時稱,「或許是這樣,但是我們真的擔心這樣的問題。」
扎克伯格為何不聽勸?
Facebook之所以沒有像蘋果這樣做,其實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2004年,扎克伯格在哈佛大學創辦了Facebook。社交網站的崛起,釋放了人類兩個基本需求:一是表現自我,二是與別人建立連接。
為了吸引更多的用戶,2007年,Facebook率先開放平台,把網站用戶和關係數據開放給第三方軟體開發者,使第三方可以開發在Facebook網站運行的應用程序。
這一措施調動了企業和軟體開發者參與建設Facebook的熱情,豐富了Facebook上的應用程序,從而吸引了更多的用戶,最終把Facebook推入了一個良性循環的快速增長軌道。
因此,2007年對Facebook是一個關鍵的轉折點,但是這也給日後接連發生的隱私問題埋下禍根。
就拿最近這一次來說。5000萬用戶的信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政治數據公司「劍橋分析」獲取並利用。這是怎麼發生的呢?
2013年,英國劍橋大學一位叫做亞歷山大·科根的研究人員在Facebook上開發了一款性格測試應用「this is your digital life」,並通過隨機發放紅包的方式大力推廣。
由於用戶授權該應用獲取社交關係以及好友信息,科根最後獲得了近5000萬人的數據,並將其分享給「劍橋分析」公司。
但科根回應稱,當年他獲得這些個人信息是得到Facebook同意,並且他得到同意可以將此用作商業用途。
這一點讓Facebook成為眾矢之的。
前美國國家安全局僱員斯諾登就此在社交媒體上發言說:「過去那些為了賺錢搜集和販賣個人隱私的公司都被叫做『監控公司』。後來它們改頭換面,重新包裝成了『社交媒體』。」
其實,早在2011年,Facebook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簽署同意令,該同意令要求Facebook明確告知用戶:他們的數據正如何被第三方分享。
如果被發現違反這一同意令,Facebook的每項違規操作可能面臨每天高達4萬美元的罰款。
「行業到了應該反思的時刻」
與第三方合作分享用戶數據,並不僅僅只有Facebook這樣做。
360企業安全研究院院長裴智勇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現在很多機構,特別是互聯網企業,收集了很多用戶數據,為最大化其商業價值,他們或多或少都會把數據和第三方進行分享。」
裴智勇指出,在這個過程當中,方式不對,或是沒有安全保護意識,就會造成用戶信息泄漏。
「我們都遇到過,在網上搜了什麼,用到另外一個和之前的搜索引擎沒有任何關係的app的時候,剛搜索過的東西也會被以相關廣告推送。這其實就是數據在不同企業之間共享,業內稱作『廣告聯盟』,很多大型互聯網企業都會有。」裴智勇說,「Facebook其實也是類似。」
在商業利益的驅動之下,很多人的隱私就這樣被偷走。但在全球科技巨頭中,有一個例外。
蘋果CEO蒂姆·庫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到,如果蘋果把消費者視為自己的產品,利用消費者來創收,則蘋果可以賺到很多錢,但是蘋果並沒有選擇這樣做。
庫克這一原則,無疑繼承了喬布斯。當年,喬布斯就稱,「我們對隱私的看法始終明顯不同於矽谷其他部分同行」。
當前,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查克·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已經邀請扎克伯格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討論Facebook過去和未來有關保護和監控消費者數據的政策。
此外,谷歌首席執行官桑達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和Twitter首席執行官傑克·多西(Jack Dorsey)也被邀請出席定於4月10日舉行的有關隱私的聽證會。
值得注意的是,路透社/易普索發布的民意調查顯示:只有41%的美國人相信Facebook遵守了美國的隱私法,66%的受訪者表示相信亞馬遜公司,相信谷歌和微軟公司的民眾分別為62%和60%。
庫克指出,現在行業到了應該反思的時刻,應該想想下一步該做什麼。
為了重獲用戶的信任,Facebook表示,接下來幾周內會進行一系列改變,其中之一就是不再允許廣告主在平台上使用來自第三方數據中間機構的信息進行廣告定向投放。
周三上午,Facebook宣布了一套全新的、更直觀的隱私控制措施,包括下載和刪除個人數據的方法以及其他控制私有信息的快捷方式。
如何不必用隱私換便捷?
在Facebook事件中,用戶數據泄漏只是第一步,造成如此大影響的恐怕還是來自於「劍橋分析」公司對數據的使用。
「劍橋分析」的前數據分析負責人克里斯托弗·威利(Christopher Wylie)揭露,該公司通過科根得到了5000萬Facebook用戶的個人信息,包括他們平時在臉書上的發帖等活動。
藉助這些第一手信息,該公司通過分析掌握了5000萬用戶的年齡、性別、種族、住址、電話號碼、電郵信箱、個人喜好、家庭狀況、習慣、活動範圍、傾向、朋友圈等個人隱私。
也就是說,在大數據的幫助下,「劍橋分析」相當於給每個用戶畫了一張像,並且根據每個人的特點,有針對性地投放了宣傳廣告,進而操縱民主選舉。
裴智勇指出,互聯網公司通過對用戶的數據挖掘,可以進行更精準的定位,而這也是拉開企業之間服務質量差距的門檻,數據已相當於一個高價值資產。
不得不說,通過大數據,我們確實獲得了更多的便利,但這必須以犧牲個人的隱私作為代價嗎?
矽谷業內人士李浩克接受中新社國是直通車採訪時指出,隱私與便利之間的平衡點是存在的,只不過需要使用「差分隱私」(differential privacy)技術。
李浩克解釋道:「注重用戶隱私的公司會利用這種方法處理大數據,即將噪音注入到用戶的個人資料和活動中,屏蔽用戶的身份,然後通過對一群人進行分析,將海量的匿名數據進行匯總,最終整體上還是可以看到統計學特徵,但每一個人的信息不是這麼明顯。」
據悉,蘋果是目前唯一採取這種技術的大型科技公司。在構建尊重用戶隱私的數據挖掘工具上,蘋果投入了大量的資金。
在大數據時代,當人們越來越看重個人隱私時,也許會更傾向於選擇注重保護用戶隱私的產品。而不是願意以一定的個人數據,去換取更加便捷的服務的。
正如庫克所說,隱私是一項基本的人權,個人數據不應該被侵犯。(孫秋霞)
轉載自:國是直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