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的緣由文化,營養價值吃法
狗肉(dog meat),又叫"香肉"、"地羊"、"白狗"、"沛縣肉"、"樊噲肉",有至尊腎寶美譽,口感細嫩,肉質密,飽滿。在粵語地區也叫"三六香肉"。狗肉,在中國某些地區,又叫"香肉"或"地羊"。
它在所有的家養動物中歷史最早,是從狼馴化而來的,狼馴化為狗,是人類歷史上的創舉。我國民間有"天上的飛禽,香不過鵪鶉;地上的走獸,香不過狗肉"之說。民間還有"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的諺語。由於狗肉聞起來氣味醇厚。芳香四溢,所以又叫香肉。
歷史起源
《禮記·王制》中的燕饗之禮"一獻之禮既畢,皆坐而飲酒,以至於醉,其牲用狗……";
《周禮·天官冢宰》以及《周禮·天官·食醫》中皆載"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而《禮記》中記載的周代宮廷佳肴"八珍"中的"肝膋",則完全就是以狗肝為原料的。秦漢時期吃狗肉風氣極普遍,張采亮《中國風俗史》中說漢代人"喜食犬,故屠狗之事,豪傑亦為之。"賈誼《鹽鐵論·散不足》提到,"今富者祈名岳,……中者南居當路,水上雲台,屠殺羊狗……。"
《史記·樊酈滕灌列傳》"舞陽侯樊噲者,沛人也,以屠狗為事";《七發》"※牛之腴,菜以蒲筍。肥狗之和,冒以山膚"等等。而唐人張守節《史記正義》亦云"時人食狗亦與羊豕同,故噲專屠以賣之。"俗語"伏羊冬狗"(可俺們家所在的湖南長沙,說的是"冬羊伏狗"),即說狗肉宜在秋冬進食。
《禮記·月令》中有"孟秋之月……,天子食麻與犬","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嘗麻,先薦寢廟",即言天子也只有在秋季祭祀時,才與群臣分享狗肉。
李時珍《本草綱目》中"九月勿食犬,傷神"之說與元人忽思慧所著《飲膳正要》"犬肉味咸……九月不宜食之,令人損神"義同。
烹制食譜
砂鍋燜狗肉:
砂鍋燜狗肉原料:狗後腿肉500克,薄荷100克,白糖10克,干辣椒25克,白酒10毫升,蔥10克,姜10克,大料6克,草果10克,花椒粒2克,精鹽20克,菜子油120克,醬油20克,肉湯150克。
製法:將狗肉切成4厘米見方塊,用清水漂洗2次,控干水分,將薄荷洗凈,摘取嫩尖。炒鍋上火,注入菜子油,燒至7成熟,下草果、大料、花椒、白糖、鹽、干辣椒段、蔥、姜、醬油,下狗肉煸炒20分鐘,注入肉湯,燒開後倒入砂鍋。將沙鍋上火,把白酒分兩次加入,改用小火,燜約1小時,湯汁收稠時,放上薄荷,連同沙鍋上桌。
用法:佐餐食用。
功效:適用於腎陽不足、腰膝酸軟、陽痿不舉等症。
適宜人群
一般人皆可食用
適於腰膝冷痛、小便清長、小便頻數、浮腫、耳聾、陽痿、脘腹脹滿、腹部冷痛者食用;
2. 凡患感冒、發熱、腹瀉等非虛寒性疾病的人均不宜食用;腦血管病、心臟病、高血壓病、中風後遺症患者不宜食用;大病初癒的人也不宜食用。
"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
"三六滾一滾,神仙都企唔穩"
"聞到狗肉香,神仙要跳牆"
"不食狗肉,不知天下大味"
食用狗肉法規: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至今為止沒有任何禁止吃狗肉的法律法規。根據《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規定,任何人如果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最高被罰款5000元並最高拘留15日。如果是犯規的是單位和組織處的話,違者會面對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以上規定的監管職責主要由公安機關負責。《反虐待動物法》的前身是《動物保護法》。法案只是專家建議稿,並非是立法稿子,而且法案受爭議較大,不少人認為這一法規是對文化的侵犯,而希望修改為:狗肉的屠宰過程有正常途徑監管,以杜絕寵物貓、狗進入食用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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