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商家索賠20元後卻被民警當場罰款1000元,網友:乾的漂亮
就在前不久有一名女子帶著兒子去遊樂園玩,但卻和商家發生口角,之後民警調解。女子要向園區老闆索賠20元,不過女子又被警察當場罰款了1000元,那麼這是怎麼回事呢?
據了解,當時許女士帶著2個小孩來到遊樂園,小孩要在遊樂園休息玩耍,當時根據遊樂園的規定,穿著開襠褲的小孩是要穿上尿不濕之後才能在園區裡面玩耍的,但是許女士卻堅決拒絕了為小孩穿尿不濕,於是就因為此事許女士就和店老闆發生了一些爭執。
許女士對我們說,她自己辦理了一張100元的園區會員卡,到了現在就還剩下2次小孩遊玩的次數。於是許女士就要求了商家退回兩次機會所對應的價格40元,商家一開始是拒絕了孫女士的退錢要求。商家表示,在他們這邊辦理的會員卡都是不予退回現金的,可是許女士卻認為商家態度十分惡劣強烈要求退款,在民警的調解下,商家拗不過許女士就拿出20元退給了她,可是想到許女士接過錢後,接下來一幕讓大家都目瞪口呆。
只見許女士拿起這20元,當著說有人的面,將其撕的七零八碎,把人民幣扔在地上。當時調解的民警在看見這一情況後,直接就將許女士帶到了派出所進行思想教育,但許女士自己卻仍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還一直強調著自己撕自己的錢,有什麼問題。
之後民警對許女士作出解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的規定中,人為的故意損壞人民幣,由公安給予損壞人警告,並且處於1萬元以下的金額處罰。聽完之後許女士才知道自己已經違法犯法了,最後只得乖乖的交上1000元罰款後灰溜溜的離開。
對這件事,網友表示:民警的做法很乾的漂亮,女子和人爭吵了半天就是為了20元錢嗎,到手了還當著所有人的面撕掉,這是沒有教養的體現,而且這樣做實在是太不理智了。
對此小夥伴們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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