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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男子嫌嬰兒哭鬧,扭斷其手腳

台灣苗栗一名年輕的父親因不滿男嬰苦惱,竟然徒手拉扯嬰兒,扭斷其手腳,被醫護人員和社工通報、揭發後,苗栗檢方昨天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男嬰父母。

嬰兒身體多處受傷,且有陳舊性骨折

苗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受害男嬰2017年1月出生,自滿月後,多次被情緒管理不佳的22歲生父親凌虐施暴,只要獨自照顧男嬰而男嬰哭鬧不止時,即徒手毆打,甚至用力拉扯、拗折嬰兒四肢。

起訴書指出,男嬰的母親(21歲)明知丈夫多次對兒子施虐,竟在檢警訊問時,袒護丈夫,撒謊誤導檢警辦案。

從事綁鐵工的男嬰父親2017年5月9日獨自照顧兒子時,再次攻擊施暴,他咬住當時僅4個月大的兒子左手,再用力拉扯、扳拗手腳,造成男嬰左後膝窩內側撕裂傷、左側近端脛骨閉鎖性骨折、左手臂咬痕及全身多處瘀傷。

嬰兒受傷部位

男嬰當天因左後膝窩內側撕裂傷血流不止,被送往醫院急診,護理人員發現男嬰全身四肢有多處陳舊性骨折,疑遭虐待,於是通報苗栗縣政府社會處。

社會處人員訪視時,男嬰父母對男嬰傷勢來源,均推諉稱不知情,男嬰母親還謊稱是友人照顧時造成。由於兩人說詞可疑,縣政府社會處依「兒少法」對男嬰父母提出獨立告訴,並緊急安置男嬰。

檢警介入調查後,男嬰父親坦承兒子滿月後只要哭鬧,他就以徒手拉扯、拗折男嬰四肢,前後至少8次,但每次動完手就後悔了。

多家台媒報道了這一驚人事件

檢方指出,男嬰經及時治療,傷勢逐漸復原,四肢重要機能雖未減損,但仍有左手、左腳外翻後遺症,目前持續復健治療中,是否影響發育尚待評估。

檢方痛斥男嬰父親為智識正常成年男子,對甫出生數月、對外毫無反抗求援能力的嬰兒,不但毫無愛惜之心,亦未盡到對新生兒的保護義務。

苗栗縣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表示,受虐男嬰的父母是年輕新手爸媽,父親打零工、母親無業,經濟情況不佳,案發後女方已搬離夫家,男嬰目前仍安置在寄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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