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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關雎》「刺詩說」商兌

作者簡介:邵傑,男,1984年生,籍貫河南新安,2013年博士畢業於首都師範大學中國古代文學專業(國家重點學科),2013-2016年,在鄭州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2016年至今,任教於鄭州大學文學院。現為鄭州大學文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鄭州大學中原文化資源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歷年來參編《詩經集校集注集評》(15冊叢書)等多種著作,在《文學遺產》《蘭州大學學報》《山東社會科學》《中國詩歌研究》等刊物上發表論文30餘篇,相關論文曾獲《新華文摘》論點摘編。現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詩經》地理文獻整理與研究」與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出土文獻與《詩經·二南》新證」,且參與多個國家級、省部級、市廳級項目,曾先後多次獲得河南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

《關雎》一詩,自來難得確解。歷代研究者的解釋頗為紛紜,其中以《關雎》為刺詩的說法,最惹人注意。大致說來,《關雎》「刺詩說」又可分為兩種:一為刺商紂之政說,一為刺人君晚朝說。以下分別言之。

刺商紂之政說的代表為魏源和章太炎兩家。魏源《詩古微·四始義例》曰:「是齊、魯、韓皆以《關雎》為思賢妃之德,與毛《序》『后妃之德』有以異乎?無以異乎?彼昏日富,婦言是聽之人,九侯、鄂侯不能爭,比干、箕子不能悟,計無復之,而望及窈窕好逑琴瑟之默助,其意彌曲,其詞彌惻,其告彌忠,長言之不足,故詠嘆之矣。彼言刺晏朝者,得其流而未溯其源;言文王德化者,見其表而未見其里。……女史歌之,以節義序,矇瞍奏之,以為常樂,鄉黨邦國用之,以諷天下而正夫婦,則諷時者,其本誼也。」[1]魏源顯然承認《關雎》一詩有多重含義,並努力協同齊、魯、韓、毛四家《詩》說。他認為《關雎》雖表面上是言后妃之德,但背後最根本的指向性是在刺商末時世,諷紂王昏庸無道。同時,他認為漢代刺康王晚朝的說法乃《關雎》詩旨的流衍而非本源。

此後章太炎的論述更加細密,其《檢論·關雎故言》曰:「風始所陳,文王與紂之事也。后妃淑女,非鬼侯女莫任。……當是時,鬼侯與鄂侯、文王,同為三公。紂淫妲己,為長夜之飲,政治日嫚。鬼侯知其好內,冀妃以淑女,修其閨門,輔之仁義,正家而天下定。……又自鬼侯女不見容,三公由是脯醢幽囚。紂卒踣殷,而周王業遂隆。錄詩《國風》之端,見微知著,其是之謂也。……誠傷殷道陵夷,亂起衽席之間,魚爛及於朝列,欲將摩救正之,亦猶嫠婦之憂王室已矣。……詩人傷鬼侯有是菹醢,顧微為反言以見事狀。君子以為《關雎》之三言,似頌美其意,乃憯怛之至哉!」[2]章氏對於詩篇中事件、人物的認定更加具體了,並指出詩篇之所以呈現出頌美之意,實是詩人故意「反言」所致。

兩家的論證,都頗有新意,但內中卻含著矛盾。魏氏的論證,其實是先將《關雎》之年代確定在殷紂及文王之世(這與毛《詩》學派的傳統看法是相同的),然後根據所謂的《關雎》之刺,推斷詩篇旨意乃為刺商紂。因為根據其時間界定,所刺最有可能為殷紂王,文王經過歷代儒者的塑造,早已成為聖德之人,在魏源看來,刺文王顯然是不可能的。這樣的論證看似有些道理,但仔細分析則不然。首先,《關雎》之年代未必在殷紂及文王之世,詩篇所述也未必關涉殷紂及文王,起碼在當前的各類信息中無法得出確切結論。其次,雖然魏氏很想將詩旨歸結到「諷時」,但據其論述中「望及窈窕好逑琴瑟之默助」之語,可知其仍認為詩篇是具有正面道德傾向的。這樣,以之來勸勉殷紂才顯得合理。如此看來,魏源的看法其實與毛《詩》學派的觀點並無根本性的差異。也就是說,魏源雖努力會同齊、魯、韓、毛四家《詩》說,卻不可避免地陷入到矛盾之中。其所謂的「諷時」,只是詩篇的作用,而這種作用是以正面道德傾向為底色的。《關雎》一詩的核心質素,仍在頌美。

至於章太炎的分析,雖還不確定其是否受到了魏源的影響,但其努力尋求殷紂之劣跡則與魏氏相同,並更進一步,將鬼侯女作為后妃淑女的意指。尋繹之下,章氏之說,當本於《戰國策·趙策三》魯仲連之語:「昔者,鬼侯、鄂侯、文王,紂之三公也。鬼侯有子而好,故入之於紂,紂以為惡,醢鬼侯。鄂侯爭之急,辨之疾,故脯鄂侯。文王聞之,喟然而嘆,故拘之於牖里之庫,百日而欲令之死。」[3]《史記·殷本紀》亦有相近的記載,惟「鬼侯」作「九侯」[4]。《禮記·明堂位》亦曰:「昔殷紂亂天下,脯鬼侯以饗諸侯。」[5]魯仲連之語未必全然可信,但太史公既采相近材料以入史,其事當非無稽。不過,章氏論析雖詳,但究其根源,仍不脫毛《詩》舊說。其「鬼侯知其好內,冀妃以淑女,修其閨門,輔之仁義,正家而天下定」之語,已經明白地揭示出他的看法:由閨門之修而及於天下。如此,其所謂的刺,亦屬以美為刺,是以正面的導向為依歸的。大約是感覺到了魏源論述中的矛盾,章氏提出「反言」之說。但「反言」之說的前提是詩旨確乎為刺,若如前述,詩篇仍以正面引導為核心,那麼,「反言」之說也就無法成立了。

總的說來,魏、章兩家所論《關雎》詩旨,雖自認為是諷刺,看似推陳出新,實則並未斷然反對毛《詩》之說,而是企圖在毛《詩》之說的籠括下暗度陳倉,如此一來的效果是,他們對於《關雎》一詩核心質素的認知與理解,與毛《詩》之說並無大異。

刺人君晚朝說,一般認為是出自漢代齊、魯、韓三家《詩》說。清末的王先謙持此論最為鮮明,其在旁徵博引之後作結道:「縱覽三家,義歸一致。蓋康王時當周極盛,一朝晏起,應門之政不修而鼓柝無聲,後夫人璜玉不鳴而去留無度,固人君傾色之咎,亦後夫人淫色專寵致然。畢公,王室藎臣,睹衰亂之將萌,思念古道之極盛,由於賢女性不妒忌,能為君子和好眾妾,其行侔天地,故可配至尊,為宗廟主。今也不然,是無以奉神靈之統而理萬物之宜。陳往諷今,主文譎諫,言者無罪,聞者足戒,風人極軌,所以取冠全詩。」[6]王氏此論影響極為深遠,目前學界似皆以三家《詩》說為刺康王晚朝說之由來。不過,如果仔細體察,王氏的歸納頗有問題。

以今日所見材料而言,明確說到《關雎》刺康王晚朝的,僅見於魯《詩》之說。如《漢書·杜周傳》杜欽之語:

后妃之制,夭壽治亂存亡之端也。跡三代之季世,覽宗、宣之饗國,察近屬之符驗,禍敗曷常不由女德?是以佩玉晏鳴,《關雎》嘆之,(顏師古註:「李奇曰:『後夫人雞鳴佩玉去君所,周康王后不然,故詩人嘆而傷之。』臣瓚曰:『此魯《詩》也。』」)知好色之伐性短年,離制度之生無厭,天下將蒙化,陵夷而成俗也。故詠淑女,幾以配上,忠孝之篤,仁厚之作也。……唯將軍信臣子之願,念《關雎》之思,逮委政之隆,及始初清明,為漢家建無窮之基,誠難以忽,不可以遴。[7]

根據顏師古的注釋,可知「《關雎》嘆之」之語為魯《詩》說無疑。此處文字最為後世構建魯《詩》學派所看重者,亦在於此。不過,如果聯繫此後杜氏語中「詠淑女,幾以配上,忠孝之篤,仁厚之作」數語及「念《關雎》之思」之句,便可知杜氏觀念中的《關雎》,仍是以思得淑女為中心的忠孝仁厚之作。那麼,所謂的「《關雎》嘆之」,應是指《關雎》之所為作,即是創作的因由,與詩篇的旨意恐怕還不能混為一談。從杜氏之語看來,其所理解的《關雎》詩篇的主要指向仍應是正面道德引導下的健康生活。唯有此,才能有詠淑女以配皇上的可能。

再看齊《詩》說之核心材料:《漢書·匡衡傳》載匡衡上疏曰:「臣又聞室家之道修,則天下之理得,故《詩》始《國風》,《禮》本《冠》《婚》。」又曰:「婚姻之禮正,然後品物遂而天命全。孔子論《詩》以《關雎》為始,言太上者民之父母,後夫人之行不侔乎天地,則無以奉神靈之統而理萬物之宜。故《詩》曰:『窈窕淑女,君子好仇。』言能致其貞淑,不貳其操,情慾之感無介乎容儀,宴私之意不形乎動靜,夫然後可以配至尊而為宗廟主。此綱紀之首,王教之端也,自上世已來,三代興廢,未有不由此者也。」[8]匡衡所學為齊《詩》,史有明載,但觀此處所論,分明是在強調《關雎》在室家之道上的典範意義,並無刺康王的指向。將《關雎》之刺作為三家《詩》共同的觀點,實有周納之嫌。

《韓》詩說之核心材料見於《後漢書·明帝紀》,其所載詔書中有「昔應門失守,《關雎》刺世」之語,李賢注曰:

「《春秋說題辭》曰:『人主不正,應門失守,故歌《關雎》以感之。』宋均注曰:『應門,聽政之處也。言不以政事為務,則有宣淫之心。《關雎》樂而不淫,思得賢人與之共化,修應門之政者也。』薛君《韓詩章句》曰:『詩人言雎鳩貞絜慎匹,以聲相求,隱蔽於無人之處。故人君退朝,入於私宮,后妃御見有度,應門擊柝,鼓人上堂,退反宴處,體安志明。今時大人內傾於色,賢人見其萌,故詠《關雎》,說淑女,正容儀,以刺時。』」[9]

從宋均和薛君的注語來看,兩者對於《關雎》的理解有些差異,但都認為《關雎》通過正面的風詠可以感化、勸諫人主。《韓詩章句》所理解的「《關雎》刺世」,主要是賢人因為國君好色的傾向而以《關雎》為刺,詩篇之總體傾向是正面的道德導向。所謂的「刺時」只是《關雎》的用詩之意。其言「雎鳩貞絜慎匹」云云,方是《詩》旨所歸。如此,正文中的「《關雎》刺世」,並非意味著《關雎》為刺世之作,而應理解為:以《關雎》來刺世。也就是說,在韓《詩》學派看來,《關雎》是具有正面道德傾向的詩篇,不過可以用來諷刺負面道德傾向。其有諷刺的功能,但其本身並非為刺而作。

此外,常被人引證來支持刺康王晚朝說的是《列女傳·仁智傳·魏曲沃負》中的材料:「周之康王夫人晏出朝,《關雎》起興,思得淑女以配君子。夫雎鳩之鳥,猶未嘗見乘居而匹處也。夫男女之盛,合之以禮,則父子生焉,君臣成焉,故為萬物始。君臣、父子、夫婦三者,天下之大綱紀也。」[10]《列女傳》此語,曾被作為魯《詩》說,如陳喬樅《魯詩遺說考自序》云:

劉向父子世習魯《詩》,高郵王氏《經義述聞》以向為治韓《詩》,未足徵信。考《楚元王傳》,言:元王好《詩》,諸子皆讀《詩》;王子郢客與申公俱卒學;申公為《詩傳》,元王亦次之《詩傳》,號「元王《詩》」。向為元王子休侯富曾孫,漢人傳經,最重家學。知向世修其業,著《說苑》、《新序》、《列女傳》諸書,其所稱述,必出於魯《詩》無疑矣。[11]

陳氏的論證看似謹嚴,實則不能成立:首先,漢人傳經恪守家學這一說法,在兩漢文獻中並不能得到證明,只是後人的一種臆斷。《漢書·兩夏侯傳》載:「(夏侯)勝從父子建字長卿,自師事勝及歐陽高,左右採獲,又從五經諸儒問與《尚書》相出入者,牽引以次章句,具文飾說。勝非之曰:『建所謂章句小儒,破碎大道。』建亦非勝為學疏略,難以應敵。建卒自顓門名經,為議郎博士,至太子少傅。」[12]夏侯勝、夏侯建同屬夏侯家,學術上卻互相攻訐,這種相異甚至得到了官方的承認,足證漢代家學絕非清人所論之判然門戶。具體到劉向,其遠祖楚元王有專門的《詩》學著作,所以世間才有「元王《詩》」這一稱號;若果重家學,其子郢客何必與申公同學魯《詩》?而劉向究竟是傳承元王《詩》還是魯《詩》呢?其次,劉向編纂《說苑》、《新序》、《列女傳》,皆取材於前代文獻,並非是劉向自己的著作,其中稱述《詩經》之處,不應該也不可能體現劉向個人的《詩》學觀念。清人所言,不可信從。《列女傳》中關於《關雎》的論說,應該是劉向採擇前代文獻的結果,與劉向的《詩》學派別無甚關聯。結合其語境,當為先秦舊說。其中雖然提到康王夫人晚出之事,但其所認定的詩篇指向,是求淑女以配君子,並進而生髮到男女以禮相合,有利於治政。某種程度上,這與毛《詩》之說有著相通之處。

可以說,將《關雎》詩旨理解為刺康王晚朝,並非漢代齊、魯、韓三家《詩》說的本意。三家《詩》說所依據的材料、背景往往被忽略,而其內在意蘊也並未得到充分的解讀。所以,其論說中真正的意旨並未得到很好的理解。三家《詩》說,起碼在《關雎》一詩的解釋上,並非如清儒所論是「義歸一致」,但它們又具有共通性,即承認《關雎》一詩是以正面的道德導向為依歸的。

另外,不少被清代以來的多數學者所認定的三家《詩》說,其實並無證據可以證明其學派歸屬。其中有不少牽涉《關雎》的內容,值得討論。

首先來看《史記》中的兩條材料:

周道缺,詩人本之衽席,《關雎》作。仁義陵遲,《鹿鳴》刺焉。(《史記·十二諸侯年表》[13])

太史公曰:夫周室衰而《關雎》作,幽、厲微而禮樂壞,諸侯恣行,政由強國。故孔子閔王路廢而邪道興,於是論次《詩》《書》,修起禮樂。(《史記·儒林列傳》[14])

清代以來學者多據司馬遷曾向孔安國問故之事,將其歸入魯《詩》學派,這種做法在邏輯上是不通的。誠如陳桐生先生所言:「《史記》兼采今古文《尚書》,而採用今文說的頻率遠遠高出於古文,……司馬遷向孔安國問故只是請教《尚書》中的問題。《史記》中的《尚書》經說尚且不為孔安國所囿,那麼《史記》中的《詩》說受孔安國影響就更是微乎其微了。因此從孔安國這一線索來追溯司馬遷的《詩》說淵源,這個思路並不可行,應該推翻關於司馬遷受孔安國影響而習《魯詩》的傳統說法。」[15]在未有更明確的證據之前,司馬遷的看法最多可以認為是承襲自西漢以前的成說,而非固定在漢代某一家之說。況且,司馬遷將《關雎》的年代定在了周之衰時,即西周中期以後。故其觀念,應不太可能將《關雎》理解為刺商紂或刺康王晏起之作。應該說,其對《關雎》的認知,在所舉兩處論說中並不明確。不過,其言《鹿鳴》為刺詩,而不言《關雎》為刺,說明司馬遷並不傾向於《關雎》為刺詩,其所謂「周道缺」、「周室衰」之語,應該理解為《關雎》之年代標尺,而非其意旨所向。

此外,可能涉及《關雎》為刺的漢代材料主要有如下數條:

《周禮》王者立後……居有保阿之訓,動有環佩之響。進賢才以輔佐君子,哀窈窕而不淫其色。所以能述宣陰化,修成內則,閨房肅雍,險謁不行也。故康王晚朝,《關雎》作諷;宣後晏起,姜氏請愆。……(光武)十七年,廢皇后郭氏而立貴人。制詔三公曰:「皇后……既無《關雎》之德,而有呂、霍之風,豈可托以幼孤,恭承明祀。」(《後漢書·皇后紀》[16])

美《關雎》之識微兮,愍王道之將崩。(馮衍《顯志賦》[17])

怬河林之蓁蓁兮,偉《關雎》之戒女。(張衡《思玄賦》[18])

感彼《關雎》,德不雙侶。但願周公,好以窈窕。防微誚漸,諷喻君父,孔氏大之,列冠篇首。(張超《誚青衣賦》[19])

(熹平元年)楊賜上書:「昔周王承文王之盛,一朝晏起,夫人不鳴璜,宮門不擊柝,《關雎》之人,見機而作。」(《後漢紀·孝靈皇帝紀上》[20])

《後漢書·皇后紀》中的材料,看上去似乎有些矛盾:既言「康王晚朝,《關雎》作諷」,又言郭皇后「無《關雎》之德」。但如果仔細體察,會發現《關雎》之所以能夠起到諷刺的作用,是因為其「述宣陰化,修成內則」,故有「閨房肅雍,險謁不行」的效果。可知此處仍以《關雎》為宣德之作。前文之「《關雎》作諷」,應該仍是用《關雎》來諷刺,非謂《關雎》本義為諷刺。

馮衍《顯志賦》中言「《關雎》之識微」,與《後漢紀》材料中「見幾而作」,幾乎可以互注。《後漢書·馮衍傳》錄此賦,李賢注引薛夫子《韓詩章句》曰:「詩人言雎鳩貞絜,以聲相求,必於河之洲,隱蔽無人之處。故人君動靜,退朝入於私宮,妃後御見,去留有度。今人君內傾於色,大人見其萌,故詠《關雎》,說淑女,正容儀也。」[21]可能由於此注的緣故,當代有學者認為馮衍此處是襲用韓《詩》之說[22]。這個論斷略嫌輕易,辭賦創作中用《詩》,未必皆與《詩》學研究之義相照應。況且,根據《漢書·薛廣德傳》、《後漢書·儒林傳》等相關材料,薛氏父子共成《韓詩章句》,其人與馮衍都活動於西漢末東漢初,馮衍未必有條件承襲薛氏《韓詩章句》之說。不過,此處李賢注所引《韓詩章句》與前引《後漢書·明帝紀》李賢注所引,基本相同,應為同樣內容在不同引文環境下的正常變動[23]。《後漢紀》中的材料,並未明言《關雎》為刺詩,循其語句,可與前引《後漢書》中兩則材料互參。那麼,此二則材料的基本意旨,就可以通過前文的討論得知大概。由前文討論可知,《關雎》是具有正面道德傾向的詩篇,不過可以用來諷刺負面道德傾向。此二則材料中的「識微」、「見幾而作」,當皆為以《關雎》為諷諫的言說,重點揭示其功能,與前文討論無甚大異。

張衡《思玄賦》之語,頗不好理解,尤其是「偉《關雎》之戒女」一句。「怬」為「息」之意,歷來無異辭。但對於「偉」與「戒女」如何理解,意見似乎不太統一。《文選》李善注曰:「偉,異也。」[24]別無更多解釋。《後漢書》李賢注曰:「偉,美也。……衡睹河洲而思之也。」[25]《文選》五臣注曰:「向曰:怬,息也。偉,美也。黃帝之神既未至,乃息於河林之中,美《關雎》之詩,以戒女也。」[26]其所謂「黃帝之神」,乃聯繫上文而言,不過「息於河林」的行為主體仍是敘述者。關鍵的「戒女」二字,意義仍不明朗。學界於此的看法亦有差別,有的認為:「偉,壯美……女,女色。」[27]有的認為:「戒女,對女子的告誡……這兩句說,作者在河邊茂密的樹林中休息,就聯想到《詩·關雎》對女子的告誡。」[28]前者顯然是將「戒女」認定為男方對女色的戒防,其所謂的壯美,似乎是將「偉」理解為修飾《關雎》的詞,幾乎是在形容《關雎》詩篇之風格。後者僅言「聯想」,應是受到了李賢「睹河洲而思之」的影響,但並未對「偉」作出解釋。根據賦中語詞結構,「偉」字當為動詞,結合唐人注語,應表示讚歎之意。無論將「戒女」理解為對女色的戒防、還是對女子的告誡,似乎都引不起讚歎。如果將「戒」理解為「女」的修飾語,表示女子的戒慎之德,則「偉」字之義方可真正落實。那麼,與其如清儒言張衡此語中《關雎》為刺,倒不如說是頌美,更為妥貼。

再觀張超之《誚青衣賦》,乃刻意與蔡邕《青衣賦》唱反調,個中言辭已失卻基本的禮貌與節制,有些意氣用事,其語作為文人間的戲謔之談尚可,若作為其理解《關雎》本義之證據,恐怕顯得勉強。即以《關雎》而論,蔡邕《青衣賦》中相關材料為:「嘆茲窈窕,生於卑微。盼倩淑麗,皓齒蛾眉。玄發光潤,領如螬蠐。脩長冉冉,碩人其頎。……《關雎》之潔,不蹈邪非。」[29]張超大約看不上蔡邕的這種情調,其言「感彼《關雎》,德不雙侶。但願周公,好以窈窕」,顯然是對蔡邕的調侃,而其所謂「防微誚漸,諷喻君父」似也不必當真,即便將其作為嚴肅的論說,其意與《顯志賦》中「《關雎》之識微」及《後漢紀》中「見幾而作」之語,依然接近。其後「孔氏大之,列冠篇首」一句,再次暴露齣戲謔的傾向。要之,張超此語,著重在調笑,即便以之為據推求《關雎》之意義,其所觸及亦為《關雎》之諷喻功能,並非詩篇之本義。

漢代文獻中涉及《關雎》的材料極多,但主流皆重在發顯《關雎》的正面意義,關涉《關雎》為刺的內容比例較小,而且深入考察,可知其所謂刺,乃主要指詩篇之功能及作用。儘管漢代諸家學說對此詩的年代及創作動機都有不同的看法,但對於詩篇的精神意旨和基本價值導向的理解是一致的:《關雎》體現著正面的道德取向。

結 語

所謂《關雎》「刺詩說」,無論是指刺商紂之政還是刺康王晚朝、抑或其他,都顯得對相關記載之背景、語境缺乏通透之了解。像《詩經》中的多數詩篇一樣,《關雎》一詩,也包含著多種不同的意蘊,但人們對其核心質素和精神導向的理解則是相對固定的,即頌美「淑女」與「君子」之間的和諧與美滿。所謂「刺」,是《關雎》一詩的功能而非本義。

注釋:

[1]魏源《詩古微》上編之二,《魏源全集》第1冊,嶽麓書社2004年版,第189-192頁。

[2]章太炎《檢論》,《章太炎全集》(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94-396頁。

[3]劉向《戰國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707頁。所引文字依鮑彪注本。

[4][13][14]《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106、509、3115頁。

[5]《禮記正義》,《十三經註疏》(標點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934頁。

[6]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7頁。

[7][8][12]《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2669-2670、3340、3342、3159頁。

[9][16][25]《後漢書》,中華書局1965年版,第112、397、406、995、1925頁。

[10]張濤《列女傳譯註》,山東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123頁。

[11]陳喬樅《三家詩遺說考》,《清經解續編》第四冊,上海書店1988年版,第1178頁。

[15]陳桐生《史記與詩經》,人民文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0頁。

[17][18][19][28][29]費振剛等《全漢賦校注》,廣東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69、593、959、607、923頁。

[20]袁宏《後漢紀》,《兩漢紀》(下),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457頁。

[22][27]龔克昌等《全漢賦評註》,花山文藝出版社2001年版,第65、539頁。

[23]劉毓慶《歷代詩經著述考》(先秦——元代),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47頁。

[24]蕭統編、李善注《文選》,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217頁。

[26]《六臣注文選》,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280頁。

(本文原載《文藝評論》2014年第4期。邵傑老師授權發布時,略有修改,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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