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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鄉村:19世紀的帝國控制

撰文:蕭公權

翻譯:張皓、張升

《東方歷史評論》微信公號:ohistory

《中國鄉村:19世紀的帝國控制》(九州出版社,2018年2月出版)是蕭公權先生的學術代表作之一,考察了19世紀清王朝統治中國鄉村的政治體系,包括理論基礎、措施和效果。

全書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紹鄉村地區自然的社會組織劃分和基層行政體系,即村、集市、鄉鎮的劃分,保甲和里甲的行政分配和結構特色;第二部分考察國家控制鄉村的統治體系,涉及保甲監控、里甲稅收、社倉等災荒控制以及鄉約等思想控制系統的設置情況;第三部分討論鄉村控制的合理性及其效果,以及鄉村對它的回應。本書附錄收錄了有關里甲、糧倉等制度的珍貴資料。

以下文字受權摘自該書。

1

鄉民的一般特點

在前幾章中我們把中國鄉村描繪成由一群規模大小不等、組織程度不同的村莊湊在一起的圖景。但是其中不包括完全沒有組織存在,以及居民極端貧困而看不到任何值得一提的公共活動的鄉下地區;也沒有顧及帝國境內那些連村莊(鄉村農戶聚居在一起的緊密團體,形成一個以確定的名稱而被認識的單位)都幾乎不存在的地方。 第九章和第十章就來補足這幅不完整的圖像,描述鄉民生活的一般環境,探討他們在各種情況下表現出來的態度和行為方式,而不論其是否處於有組織的村社之下。

所有對中國歷史感興趣的人,都很了解中國農民的情況,但是,不同的人,觀點也就不同。不同的作者在不同的時間提出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在一些人看來,中國農民不會對社會造成什麼危害,他們熱愛和平,在政治上保持中立,滿足於簡樸但不富足的生活。這一切就是中國農民的全部特點。

此種觀點的事例很容易找到。西方一位傳教士兼教育家在19世紀末的下列陳述就很有代表性:

據說,幾千年前,堯帝在視察途中聽到一位老人擊壤唱道:「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何有於我哉?」今天的皇帝如果也作同樣視察,也會遇到同樣的情況。

然而,農民並不因為對政治冷漠就對自己的鄉鄰冷淡。舉例來說,位於華南地區的一個鄉村,村民在「過去的好日子」里:

鄉鄰有酒、肉、菜、餅之屬,率分遺鄰人。有池塘,則自取其大者,余小魚蝦聽鄰人取之。有賓至,或邀比鄰,鄰則備餚核數具,謂之「幫盤」。

遇到災害或苦難時,中國農民仍然充滿忍耐精神。他們保持溫順的性格,默默地承受著苦痛。一位現代西方學者就對此說道:

農民雖然過著非常艱辛的生活,卻忍受著。在他們所處的生存環境——包括物質的和社會的——之間存在著看上去十分穩定的平衡。每個農民雖然希望擁有一塊土地,卻並不為佃耕而煩惱。雖然他們希望稅收少些,卻並不為必須要付高額的租金而鳴不平。他們消極保守,默默地承受一切。

的確,在一些西方學者的眼中,中國農民的人生態度極端消極:

對於一個來自西方、熟悉「給我麵包,否則就流血!」的革命呼聲的外國人來說,難以理解的是,一群群無家可歸、飢餓難忍、處於絕望境地的逃難者,在遭受洪災或饑荒沉重打擊的土地上到處流浪,為什麼不在自己遭受毀滅的地區團結起來,向有關州縣官員索取一些救濟呢?……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詢問處於餓死邊緣的中國人為什麼不這樣做,所得的回答毫無例外,都是「不敢」!

另一些學者所持觀點與此完全不同。他們認為,中國人中,農民們多少是比較好戰的。根據一些學者的看法,自從農民出身的陳涉揭竿而起,推翻始皇帝建立的秦王朝以來,中國農民就不斷猛烈抗爭,推翻騎在他們頭上的壓迫者。因此,14 世紀一位著名的中國學者就指出說:「故斯民至於秦而後興亂。後世亡人之國者大率皆民也。」 現代的一位中國學者認為中國農民敢作敢為,還出版了一本大部頭的著作,專門研究他所認為的中國歷史上的「農民戰爭」。 另一位學者的思路與此類似,他認為太平天國之役是一場「反封建的農民起義」;這場起義事實上標誌著1774 年到1849 年間一系列規模雖然較小但性質相同的農民起義運動達到了頂峰。 在這樣的學者看來,「只有這種農民的階級鬥爭、農民的起義和農民的戰爭,才是歷史發展的真正動力」。

可以說,上述兩種不同的觀點都存在著過於簡化的毛病,也不足以說明實際情況。因為,兩種觀點各自關注於鄉村社會的一個面向,而未考慮到中國農民的行為在不同歷史和地方環境下所發生的重要變化。

想要避免過於簡化的毛病,就要記得考慮兩種一般情況。首先,我們必須強調顯而易見但容易被忽視的事實:清帝國統治下鄉村地區的經濟結構,並不是在所有時間所有地點都是相同的,而是由互不相同的地方條件和變動不居的地方環境構成的一種巨大拼盤;在這個拼盤裡,不同地方居民的行為模式明顯不同。鄉民並不屬於一個同質的群體,而可以劃分為兩大部分——紳士和平民。根據各人對現存統治秩序的不同態度,每一階層又大致可以劃分為兩大子類。在紳士階層中,其立場或行為一般符合清王朝需要和利益的人,歸在「正紳」(正直紳士)類;其舉止行為與此不同者,屬於「劣紳」(品德行為敗壞的紳士)。在平民中,一般服從統治的、容易馴服的,稱為「良民」;而反抗朝廷控制或者擾亂帝國安寧的,稱為「莠民」,或貼上其他類似的標籤。

這裡有必要作一點說明。既然對不同的人使用「正」「良」和「劣」「莠」等標籤,是根據他們的行為是加強或危害帝國安全,或者他們的態度是服從或反抗帝國控制來決定,那麼帝國時期的作者使用這些標籤,就反映了朝廷的觀點。因此,它們並不是對臣民符合邏輯的分類,也不一定能夠反映這些人的本質,除了他們對帝國控制的態度之外。這裡使用這些標籤,僅僅是因為它們提供了一個方便的出發點,並讓我們避免使用一些累贅性詞語,如「有助於清王朝統治的紳士」「容易對清王朝統治造成威脅的士子」或「反抗朝廷統治的平民」。

「良民」,包括農民、工匠、小商販和其他依靠自己的勞動或智慧謀生的人。這種「良民」雖然大部分對清王朝法律一無所知,但無論碰巧遇到什麼樣的權威,他們一般都畏懼、服從。他們每日所關心的,不過是如何使家人和自己繼續生活下去。他們對政治漠不關心,不去考慮是要維護還是破壞現存政權。正是因為有這種「良民」,才有前述鄉諺的結尾句子「帝力何有於我哉」。也正是由於有他們的存在,才使一些作者認為「中國人的特點是忍耐、儉樸、勤勞、愛好和平、遵守法律、尊敬權威」。

「莠民」,大多數是無業游民,雖然其中一些人也從事那些會讓人變得強悍、養成盜匪般態度的職業(諸如盤踞在荒山野嶺,或在那裡開礦)。通常情況下,在大多數鄉村地區,他們是地方人口中的少數。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就貶低這一群體的重要性。因為,雖然在社會平靜時期,他們不過是採用敲詐、恐嚇或威嚇的手段勒索「良民」(甚至有時糾纏「正紳」),但是在社會動蕩時期,他們就直接轉變為實質上的「匪」,成為攔路搶劫的「山大王」,或者成為十足的反叛者。

然而,應該指出的是,並不只有鄉村「莠民」要為大規模的叛亂負責。鄉村社會發生動蕩,常常是這種「莠民」和一些「劣紳」(他們基於各種理由,認為可以向既有政權挑戰)聯合行動的結果。在接踵而來的社會混亂中,一些「良民」可能因失去了財產和謀生手段而絕望,採取(至少暫時)不同於他們慣常的行為;另一些「良民」在入侵者脅迫下不得不加入反叛隊伍。這樣,反叛隊伍的等級得到提升,局面讓政府更難以處理。還有一些人,長時期受到地主、地方官及其走卒的壓迫和剝削,在飢餓和死亡的邊緣徘徊,因而很容易被煽動起來,投入暴力反抗行動。當然,並非所有最初被視為「良民」的人都加入到反叛隊伍中去,他們也並非未經掙扎就屈從於後者。其中一些重視身家性命的人,自己會武裝起來抵抗來犯者,有鄉紳領導時尤其如此。在動蕩時期結束、社會秩序重新恢復之時,離鄉背井或被裹挾的鄉民,抓住最早的機會最先回到原來的家園,從事先前的職業。「莠民」和「劣紳」則克制他們的行動,保持在和平時期的界限之內。隨著「治」「亂」的交替出現,「人民的一般氣質」有時好像顯得「憂鬱而懶散」,而在另一個時候變成「火山般的暴烈」。

然而,如果「人民」是指整個鄉村人口或全部農民的話,那麼上述觀察就不精確。因為,要整個鄉村地區在所有環境之下都保持溫順,那是從來都辦不到的;但是要所有農民在一個特定的時間點,形成單一的團體來對抗朝廷,或者反抗社會其他群體,也從未發生過。被一些學者視為近代「農民戰爭」最佳事例的太平天國之役,當然並沒有把農民全部包括進去。同太平軍作戰、幫助拯救清王朝統治的湖南「鄉勇」,大多數不就是農民嗎?這一大規模的社會動亂,不但否定了中國農民無可救藥的溫順性格這個近乎神話的觀點,同時也否定了他們是革命的動力的另一個神乎其神的論斷。

清帝國鄉村地區呈現的不是一個單純的畫面。它是一個廣闊的、多樣化的、變幻無常的舞台,上面點綴著許多大小不一、組織程度不同的村莊,居住著許多社會、經濟、心理背景各不相同的人。雖然他們所處的基本歷史和環境背景在整個帝國大致相同,而且在相對長的時期內實質上都未改變,但是,鄉村中各個群體對他們各自所處直接環境興衰的反應是很不相同的。清帝國鄉村控制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就是如何有效地控制鄉村人口的各個部分,以便獲得最大程度的安全,把反叛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點。

換句話說,這一問題就是:如何有效地利用那些對清王朝統治有益的元素,如何鎮壓那些傾向於反對它的元素,如何保護構成鄉村經濟的骨幹、一般傾向於尊敬權威的元素。各種各樣精心設計出來的鄉村控制的措施和制度,就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更傾向於認為,與認同上述兩種關於中國農民的近乎神話的觀點相比,清王朝統治者在這裡展現出對鄉村情況更敏銳的洞察力。

蕭公權

2

經濟條件

中國鄉村各地居民所處環境並不相同。為了充分地說明這一總體觀察,可以引用19 世紀一些親歷者對鄉村的描述。

在一位西方作者的筆下,經濟條件相當好的華南地區,某些農民的生活是這樣的:

中國農民是相當可敬的一個群體。但是,由於各自的田地都很少,他們或許沒有我們英國的農民那麼富裕。每一戶農舍都是一個小社會,一般由三代人構成,即祖父、祖父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和諧、融洽。全家都能在田地上勞動;如果需要更多人力,就僱傭陌生人來幫忙。一家人生活得很好,勤勞,衣著樸素。……由於我在這個地區(即浙江)非常出名,總是待人很好,因而每到一處,都受到熱烈歡迎。在中國農民家裡,我開始感到就像在自己家一樣了。

這是一段對小康農民的生活條件和生活態度大體正確的描繪,不只是浙江地區,經濟條件同樣較好的其他地區也是一樣。不過,這樣的生活,只有在環境有利時才有可能。同一位作者說:

我們經過的地區,可能叫作寧波平原。這一地區十分平坦,雖然並沒有什麼值得注意的顯著特色,但是土壤十分肥沃,大米產量相當高,是當地居民的主要糧食。平原上布滿了小鄉鎮、村子和農舍;同我們考察的所有中國肥沃平原一樣,這一帶人煙稠密。……我們把船飛快地划到江邊〔譯者按:即甬江〕,上了岸,轉過第一道彎,道路就指向佛塔〔譯者按:天封塔〕矗立的小山。當我們爬上這座海拔大約1,000 英尺的小山山頂,周圍美麗壯觀景色盡收眼底。這種景色在中國肥沃地區或許比在其他任何國家更吸引人。……無論我們的眼睛轉到哪個方向,都能看到鄉鎮、村莊;廣闊的原野上,好像每個地方都種上了莊稼。

同一時期的另一名西方人,對類似景色作了更詳細的描述:

我們又一次置身於鄉村地區。到處都是桑樹、水稻、煙草、墳崗(高高的蘆葦稈上飄揚著「旗子」)、攀援在竹架上的葫蘆;所有農民——男人和女人——都在辛勤勞作,一起用力,腳踩水車灌溉田地。這就是這個三角洲(位於浙江嘉興附近)生產力的秘密。每隔一百碼就有一座家庭性腳踏小水車坐落在水溝上,上面綁著小竹筒,翻滾舀水灌溉桑樹地或稻田。……今天,我們遇到在從事這項灌溉工作的農民肯定有一萬名之多。

這一段記述寫於1857 年,太平天國叛亂正在帝國的許多地區劇烈蔓延,因此這個地區的繁榮更引人注目。它鮮明地反映了直接環境對農民生活的決定性影響,以及清帝國不同地區的環境不同的程度。

當然,這種景象並不僅僅限於浙江或華南地區。在環境有利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山東全省的土地雖然並不肥沃,但是在一些地方,農民的生活卻非常舒適。一位西方旅行者報告了她1907 年10 月初在青州府附近所看到的景象:

我們把青州府城甩在背後,穿過一片視野開闊地區,每個農民仍然在自己土地上辛勤耕耘。一些土地已經翻耕,另一些土地上綠油油的麥子有幾英寸高。……這片翻滾的麥浪,看起來更像春天,而非秋天;許多村莊都藏在各種樹木——柳樹、白楊和柳杉——樹蔭之下。柳杉常常環繞在寺廟周圍,或與墳崗相接。打穀場上堆滿了金色的穀粒,準備貯藏過冬。被光滑草席蒙住眼睛的騾子,拉著石碾,把豆子碾碎。……整個地區都是一片令人賞心悅目的景象,各戶都是全家老小一起勞動。我們看到一個未穿衣服的嬰孩躺在陽光下取暖;女人儘管纏著足,仍然像男人一樣忙碌。一架架手推車在沉重的負荷下呻吟起來。由於負荷太重,必須要一個人在車前用力拉。……偶爾,我們看到一人騎著小馬奔跑而來,隨即響起一陣悅耳的鈴鐺聲。……

我們的參觀突然終止,因為被告知,如果不在太陽落山前回到青州府,就會因城門關閉而進不了城。……在田地里的一天勞動雖然結束了,但是對許多中國人來說,工作永遠不會結束。所有糧食裝進糧倉之後,又必須日夜守護。坐落在田地邊的小茅房就是用於這個目的。這種小茅房有時建在高高的樹榦上,這樣視野更開闊;或者坐落在比鄰打穀場的田地里。

另一位西方旅行者報告了他1868 年在直隸省所看到的景象:

離開保定府之後,我仍然看到的是綿延不斷、廣闊無垠的耕地,大規模的村莊相當多,一個接著一個。我就沿著穿越這種耕地和村莊的道路繼續前進。我很幸運,碰上了鄉間的秋天廟會。我經過了好多個村莊,村民都忙著去趕集。各種各樣的糧食非常多,都擺在集市上出售;在許多地方,女人們忙著紡紗,出售棉線;這幾乎是整個直隸都在從事的工作。棉花來自直隸南部,當地消費不掉的棉線北上運往北京。長條形的藍色棉布也很多,還有水果、原棉和各種各樣的原始農具。

一位美國旅行者1901 年末描繪的景色雖然不那麼繁榮,但也是一幅和諧的圖景:

穿越晉北高原,從長城到太原府,道路兩旁的一連串村莊,幾乎都具有某些共同特色。居民超過300 人的村莊很少。這些村莊與世隔絕,或許同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相當數目的人類村社一樣閉塞。村民雖然沒有什麼奢侈享受,也沒有什麼舒適設施,但是,他們仍然感到幸福、滿足。

在社會環境大體較好、自然環境不太嚴峻的地方,一般都能看到上述景象。而在環境較差的地方,鄉村經濟自然比較落後。按照中國標準來看,農民的生活並不一定是不能忍受的。20 世紀初四川一些地方表現出來的景象就是這樣:

在這個地區,我們經過的村子更多,鄉民們顯得更忙碌。每隔幾天,就有集市在某個村子舉行,因而我們不斷遇到從集市帶著戰利品歸來的村民。……田地里到處是除草的農民,他們坐在小板凳上,看上去非常閑適。……每個家庭成員似乎都要分擔勞苦的工作。……看上去,村民們吃得不錯,也努力讓自己溫飽,但是,他們常常衣服破陋,住房都很灰暗、不溫暖。由於農業是四川省最重要的生活來源,如果歉收,糧食產量不足,那麼農民受到的苦難不但直接而且嚴重。

關於1870 年代和1880 年代英國軍官對天津附近小村莊的悲慘情況的報告,本書前面已經敘述過了。 但是,一位西方旅行者1879 年5 月也在天津附近地區旅行時,對這種類型村莊悲慘情況的描述,給人的印象更加具體:

迄今為止,我在直隸北部所看到的景象,沒有一點令人賞心悅目!無論是哪一個方向,眼睛所看到的地方,都是一片巨大的沖積平原——整個平地上到處都是鵝卵石。到處都是灰色的塵土,所有村莊的房屋都是用泥土修建的。這些房屋風格都完全相同,都非常醜陋;只有一些房屋屋頂有黑色的瓦。當你在可憐的小菜園裡偶爾看到一串綠色的葫蘆藤或南瓜藤時,眼睛才會感到舒服些。

跟白皙而穿戴整齊的南方小孩不一樣,這一地區孩子們臉色非常黝黑,一絲不掛,成群結隊跑來跑去,或躺在河邊溫暖潮濕的泥土裡曬太陽。……

每到一地,我都注意到農民們那艱辛的手工灌溉方法。只有在辛勤勞動的地方,乾旱的泥土才能掙扎地變成綠色。

一位英國領事報告了1868 年在華中一些地方所看到的景象:

中國長久以來就以精耕細作而著稱,但是,耕種者卻沒有一點過人之處,既看不到他們的住房美觀,也看不出他們有什麼聰明才智,服飾也不整潔。……除了物質生活以外,任何方面的幸福和享受,對他們來說好像都是不可能的;即使是物質生活也不穩定,很可能只有一場歉收,生活就會被摧毀。

雖然上述描寫相當精確地反映了中國鄉村顯而易見的物質環境,但並不能從中看出影響這種物質環境的決定性因素——經濟的、社會的和政治的。對19 世紀(或任何另一時期)中國鄉村情況的任何研究,都必須考慮人口和土地這兩者之間所存在的關係及由此而產生的問題。這是一項艱難的研究,作者所能做的,不過是指出一些與這項研究有關的一般要點。

關於清帝國人口增長的精確速率或實際程度,研究中國經濟史的學者意見並不統一,但是,他們都不懷疑自清王朝建立到19 世紀中葉,人口是在相當穩定地增長的。

在這同一時期,可耕土地數量也在增長,但是即使考慮到官方文件上的數字只包括法律上登錄的土地,與實際情況相比打了些折扣,有生產力的農地數量也沒有能與人口同步增長。這種不平衡的增長率,最終導致了人口對土地的壓力。早在1710 年,這一問題就引起了清王朝的注意。在當年的一道上諭中康熙帝就說道:

承平既久,戶口日繁,地不加增,產不加益,食用不給,理有必然。

後來在1723 年、1724 年和1793 年的上諭中,雍正帝和乾隆帝分別重申了這個毫不誇張的觀點。他們都指出了人口壓力問題的嚴重性,提出了緩解壓力的方法和措施——由政府出面鼓勵耕作;咨訪減輕民間疾苦;在有荒地的省區進行開荒,由政府補貼從事開荒的農民。 乾隆帝承認說,他讀「康熙實錄」時,覺悟到這一重大問題。1710 年〔康熙四十九年〕全國人口為23, 312, 200 口,到1792 年〔乾隆五十七年〕增加到307, 467, 200 口。乾隆帝說,在大約80 年裡增加「十三倍有奇」。

雖然乾隆帝沒有提到在耕的土地數,但是他大概很了解官方的報告:在1685 年為607, 842, 992 畝,1724年為683, 791, 427 畝,1766 年為741, 449, 550 畝。土地增加速度遠遠落後於人口增長速度。

即使扣除在總人口中占較少部分、居住在城市和城鎮里的人口之後,也可以說鄉村人口過剩:即使人口密度並不大,然而在耕土地總數量也不足以提供普通農民足夠的生活來源。一位中國現代歷史學家估計,18 世紀中葉,可耕土地數量約為人均3.86 畝;1812 年為2.19 畝;1833 年為1.86畝。現代西方一位地理學家也注意到了這一下降的總趨勢。地區差異當然存在,因而在土地擁有量方面,清帝國一些地區的居民的狀況可能比其他地區要好。比如,在江蘇泰興縣,18 世紀晚期,登錄土地的人均佔有量約為13.31 畝,到1830 年左右為11.17 畝;在直隸蔚州,1875 年左右僅僅為1.71 畝;在廣西博白,為1.69 畝;在四川富順,則不足1.00 畝。雖然這些估計並不能正確地反映各地的情況,因為它們是在登記入冊的土地數(通常只代表一特定地區真正土地數量的一部分)的基礎上算出的,但是,由於關於一地區居民人數的彙報常常未能把實際居住在該地所有居民都包括進去,因而漏登的居民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這些估計數字中沒有登記入冊的土地數。無論怎樣,都可以認為,居住在清帝國各地相當多的農民手中並不擁有足夠的土地(亦即每人3 畝多)來維持自己的生存。一個實例可以說明此點。一位地方志修纂者在1900 年代評論四川綿竹縣的情況時寫道:

每人約佔田二畝六分零……僅給衣食,若遇冠婚喪祭、水旱偏災,則負債失業,流離轉徙,此民之所以日即於貧。

因此,有關「遠東最突出的問題,是人口對生計的壓力」這一觀點,是有一些道理的。眾所周知,中國在相當長的時期里一直面臨著不同程度的糧食短缺(有別於天災所導致的饑荒);這一事實證明這一觀點的正確性。中國在長時期里糧價上漲的相關現象,也佐證了此點。雍正帝在1723 年發布的一道上諭中的話,很能說明問題:

近年以來,各處皆有收成,其被水歉收者,不過州縣數處耳,而米價遂覺漸貴。閩廣之間頗有不敷之慮,望濟於鄰省。良由地土之所產如舊,而民間之食指愈多,所入不足以供所出,是以米少而價昂。此亦理勢之必然者也。

事實上,自雍正以後,土地數量繼續下降,引起許多人的注意。一位作者指出,從18 世紀最後幾十年到1820 年期間,糧食價格翻了一番。他認為,產生這一情況的主要因素是饑荒;1707 年、1709 年、1755 年和1785 年,其家鄉江蘇省廣大地區發生的自然災害,把糧食價格推升到正常價格的好幾倍。但是,饑荒並不是唯一的因素。因為自1785 年以來,不管收成是好還是壞,江蘇地區的糧食價格仍然居高不下,與1707 年發生災荒之前的正常價格相比,幾乎上漲了5 倍。另一位作者在彙報浙江情況時強調說,1740 年代每石大約1, 000 文的糧食價格還被認為過高,而在1790 年,每石2, 000 文的價格就被認為很「廉價」了。在1794 年夏,每石糧食價格大約為3, 400 文。19 世紀的一位天主教傳教士指出,1862 年全中國一般糧食價格為每石10 兩銀子。由於江蘇1792 年銀錢兌換率為每兩1, 300 文,當時的糧食價格按銀子計算為每石大約2 兩,因此至少在江蘇,糧食價格在70 年的時間裡上漲了5 倍。雖然清帝國各地的糧食價格及銀錢兌換率上漲幅度很不一致,但是糧食價格的總趨勢是持續向上的。

與此同時,土地價格也呈現出上漲的總趨勢。湖南巡撫1748 年上奏乾隆帝,指出該省以前的耕地價格為每畝一二兩,而此時上漲到七八兩;質量較好的耕地,每畝以前為七八兩,而此時翻到二十兩以上。他指出,結果「近日田之歸於富戶者,大約十之五六。舊時有田之人,今俱為佃耕之戶」。其他作者也認為清帝國許多地方土地價格越來越昂貴,其結果是小農之家肯定發現購買土地日益困難。由於小農手中擁有的糧食很有限,根本沒有剩餘能拿到市場上去出售,因而糧價上漲並未給他們帶來什麼益處。對不得不買糧食養家的人來說,糧價上漲給他們帶來的是危害而非好處。中國有句老話「穀賤傷農」,僅僅適用於有多餘糧食可以拿到市場出售的農民。

因此,情況非常清楚,小地主和佃農的經濟處境即使在正常時期也是很艱難的;當自然災害發生時,受災地區人民的生活就極為悲慘。頻繁打擊清帝國的旱災、水災,導致大批居民死亡,剩下的被迫移民他鄉;這樣雖然或許緩解了人口壓力,但是這些災害直接和長期的影響,不可避免地危害了經濟和大多數鄉民的生存環境。

人口壓力和糧食短缺給清帝國帶來棘手的問題,又因土地所有權集中(在一些地區特別明顯)而變得更加嚴重。雖然中國鄉村人口並不是同質的,但在每個地方,大多數農民擁有的土地很少或根本無地,而少數人佔有大量土地;有的家庭的家長擁有紳士地位,而其他家庭則沒有這樣的成員。在法律上或觀念上,雖然紳士地位並不依靠或意指土地所有權,但在事實上,社會特權和經濟財富通常落到同一些人的頭上。紳士常常把肥沃的土地作為理想的投資對象,對此表現出濃厚的興趣。因而紳士在鄉村中出現,常常導致個別家庭或宗族土地所有權的集中,使得貧困之家和沒有什麼社會地位的家庭獲取不動產更加困難。因為,雖然紳士地位本身並不能帶來什麼經濟財富,但是,擁有這種地位(特別是因當上高官或取得功名而得來的)有利於獲取財富,並維持已經得到的財富。在前面,我們已經知道紳士地主比普通地主所納的稅要少。這一因素足以使經濟天平朝著有利於紳士地主的方向傾斜。因此,一個特定地區所有居民和可耕土地並非平等地發生關係,一點都不令人吃驚。雖然紳士並未壟斷土地佔有,但是可以認為紳士地位和土地佔有之間存在密切關係。一方面,擁有社會地位和政治影響,就更容易獲取資金購買土地;另一方面,佔有大量土地,就可以使自己的子孫接受良好教育,從而能夠進入官學或成為士大夫,或者有錢為自己買官買功名。這一紳士地位和土地佔有之間的實際關係一直存續到19 世紀後半期;是時,清帝國一些地方的紳士主要是靠商業資源而非農業渠道獲取財富的。

無論紳士在土地日益集中的過程中到底扮演何種角色,土地所有權的不公平一直以來就是中華帝國為人熟知的現象。在清代,它在18 世紀引起了嚴正的關注。比如,一名高級官員1743 年上奏清廷,指出對土地佔有量進行限制是非常明智的。湖南巡撫1748 年關切地指出,該省50% 或60%的土地為富戶所佔有。18 世紀的一位作者指出,在1760 年代,直隸一富戶擁有的土地幾乎達到一百萬畝。

清帝國各地土地佔有情況不盡相同。一些西方學者1888 年所作的一系列研究,重新還原了19 世紀中國相當多不同地方的原貌。表9–1 所列結果範圍雖然並不廣,也不一定精確,但可以幫助我們獲得一個總印象。

一些材料表明,在土地普遍肥沃的地區,土地所有權集中比較明顯;在比較貧瘠的地區,就不太嚴重。這個差異可能的一個解釋是,土地肥沃意味較高的農業生產;這反過來又有利於一些土地耕種者或所有者積聚財富。同時,高產的土地就成為有錢投資者的投資目標。此外,在19 世紀後半期,當大城市的貿易和製造業因與西方國家發生密切聯繫而快速發展起來時(比如廣東和江蘇),城市中積聚的一部分財富就流入比鄰的鄉村地區,一些成功的商人或企業者就變成高產土地的所有者。在這些地方,小地主相對較少,佃農為數眾多。而在土地相對貧瘠的地方,資本難以積累,而土地也不是理想的投資對象,小土地擁有者的人數就可能超過佃農人數。

從普通村民的角度來看,很難說上述兩種狀況哪種要好些。在土地相對貧瘠的地區,雖然農民可免於地主可能的壓迫,但卻要面對惡劣的經濟環境;在土地比較肥沃的地區,雖然自然環境較好,但大多數農民不得不依靠地主,過著極不穩定的生活。在兩種情況下,耕種土地的農民都不能保證自己可以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過著體面的生活。

大地主的確可以給地方經濟帶來某種利益;一些紳士家庭和宗族在自己擁有土地或居住的鄉村地區,會負責修建或維持灌溉工程、橋樑、擺渡等等,但是,他們從擁有土地所取得的經濟資源中,把相當大的部分用於購買更多的土地,或投資於其他可以獲利的事業(比如在城鎮或城市經商),或捐納官位、官品。可能只有一小部分財富用於提高他們已經擁有的土地的農業生產。無論怎樣,他們都不會關心佃農的福祉。

清帝國各地的租佃安排各不相同。常見的是租金占收成的50%。河南東部一個縣的縣誌修纂者(1882 年舉人)這樣概括了當地的情況:

農受田代耕者曰佃戶,尊授田者曰田主人。主居之以舍,而令自備牛車籽粒者,所獲皆均之。主出籽粒者,佃得什之四。主並備牛車芻秣者,佃得什之三。若僅僅為種殖耘鋤,則所得不過什二而已。

在陝西的一個縣,流行的租佃關係有三種:在稱為「租種」的租約中,按照一定數目的租金租種土地,租金在每年秋收後支付。在「合種」中,如果地主提供耕牛和種子,佃農提供勞動,那麼收入平均分配;如果地主沒有提供耕牛和種子,則佃農所得為收成的60% 或70%。在「佣種」中,佃農所得收成更少。但是,由於該縣的土地並不肥沃,因而佃農往往難以謀生。「豐收僅足衣食,凶荒即不免於流離。」

在華南地區,廣州附近的一個縣,所流行的租佃情況如下:

近山之田,多半自耕。……余則率歸大農,是為田主。佃戶就田主賃田而耕,歲晚供所獲之半歸之。然率以銀租田,名曰批耕,其價因肥磽而異。……約計腴田每畝所獲,合早晚兩造,得谷可八九石,磽田五石有奇。……八口之家,耕腴田者須及十畝,方克贍給,磽田則不足矣。惟田稀佃眾,供不逮求,於是租約漸增,所耕益多,所收益少。

並不只有華南地區的佃農才是地主壓迫的犧牲者,華北地區也存在類似情況。直隸的縣誌提供了一個說明的事例:

地磽薄……歲小歉即不免流徙。富民則多莊田,計村二百,為佃庄者幾三之一。其衣食率仰給於田主,不肖者或重利掊克之,有終歲勤苦而妻子不能飽暖者。

這些情況,說明中華帝國絕大多數農民「迫切需要土地」,而大批無地農民的存在是太平天國和其他動亂爆發的主要原因。當然,並不是所有農民的處境都一樣。在自然條件特別好、地主不太苛刻的地區,或者在耕種者自己也擁有一些土地的地區,即使必須不斷勞動才能謀生,農民的生活也過得去。當清帝國未遭到嚴重災害或災難打擊時,這些安於現狀的農民所產生的影響,就會抵消處於悲慘境地的農民和欺詐成性的「莠民」所帶來的破壞性影響。這樣,鄉村就會在大體上維持平靜狀態。

但是,災害最終降臨了。水災、旱災不斷發生,受災地區越來越廣,持續時間越來越長;這就很容易使停滯不前的鄉村經濟脆弱的平衡遭到破壞。其他各種因素逐漸而又確切地破壞了鄉村經濟,使得許多地區鄉民的生存環境越來越惡劣。儘管清政府竭力控制和消除災害,但是鄉村經濟衰落的趨勢日益明顯,尤其是在19 世紀。雖然各地衰落的程度和後果各不相同,但它們共同在整體上削弱了帝國統治體系的政治基礎,並導致王朝的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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