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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達·布朗去世,她「結束」了美國公立學校種族隔離制度

這是選·美的第924篇文章

本文於2018年3月30日首發於澎湃。

2018年3月25日,林達·布朗(Linda Brown)在家中去世。美國社會各界聞訊,紛紛表示敬意和哀思。她的名字隨著1954年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Brown V.S. Board of Education)永載史冊。美國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一致裁定,堪薩斯州托皮卡市小學實行的種族隔離制度違反了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的平等保護原則,從而推翻了1896年普萊西訴弗格森案(Plessy V.S. Ferguson)判決中確立的「隔離且平等」(separate but equal)原則,成為日後廢除南方種族隔離制度運動的依據。

林達·布朗(中)

與該案家喻戶曉的狀況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媒體對林達·布朗在案件之外的人生經驗知之甚少。部分網站在刊登訃告時大致梳理了一下她的人生履歷,但大多缺乏更細緻的內容,英文維基百科都沒有她的詞條,大家甚至對她的出生年份莫衷一是。許多媒體提及,林達·布朗在1970年代末接受採訪時便曾抱怨,人們只是將她視為案件的代表與符號,忘記了她在案件之外有著自己的人生。學校圖書館報紙資料庫資源中關於她的報道大多集中在案件逢五或逢十的周年紀念日,這進一步證實了她所言非虛。筆者根據這些資源和近日媒體報道,意在最大程度地還原林達·布朗的人生故事,以及她的人生如何與廣闊的時代背景發生聯繫。

林達·布朗生於堪薩斯州托皮卡市。該市在1854年至1861年間爆發的流血堪薩斯(Bleeding Kansas,意指從外州而來的移民圍繞著該新建州是否應該允許奴隸制存在而展開的一系列衝突)事件中向來是自由派的堡壘,並自1870年代起迎來了非裔美國人移民潮。內戰後獲得自由的前奴隸開始遷往北方,而北方的自由黑人也繼續著他們的跨州遷徙,以尋求更好的職業發展。林達·布朗的父親奧利弗·布朗1918年生於托皮卡,母親利奧拉·布朗生於阿肯色州,在兩歲時隨家人遷來托皮卡。而日後將在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中出現的門羅小學也在1870年代建成,以接納日益增多的非裔美國人學生,利奧拉·布朗後來也就讀於此。

林達·布朗,9歲

布朗家居住在一個多族裔社區,在林達·布朗達到入學年齡時,她的朋友中有白人、拉丁裔和非裔美國人,於是她自然而然產生了困惑:為什麼自己可以在假期時與白人夥伴一起玩耍,卻不能上同一所學校,並且白人夥伴上的薩姆納小學離家只有4個街區,而自己卻得走6個街區到巴士站,再乘坐巴士到離家20個街區之外的門羅小學就讀。父母試著向她解釋,但她還是無法理解。

之後發生的一件事更加深了林達·布朗的困惑。那天她的父親並未像往常一樣送她去門羅小學,而是帶她來到了薩姆納小學,要求註冊入學,該要求立即遭到拒絕,成為日後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的起點。

對於父女兩人在薩姆納小學的經歷,林達·布朗也記憶不深,她只記得父親和校長有過對話,以及父女兩人之後疾走歸家,「我能夠感覺到他內心的掙扎」(I could just feel the tension within him),而從回家後父母的談話中,「我知道有什麼很不對勁的地方」(I knew that there was something terribly wrong about this)。人們畢竟無法強求當時只有八九歲的她記住事件的每一個細節。事實上,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不僅牽涉布朗一家,還包括十多位其他同樣來自托皮卡的非裔學生家長,布朗的名字只是因為機緣巧合才排在第一位,成為案件名稱的來源,載入史冊。

林達·布朗,1964

在案件帶來的盛名之下,林達·布朗繼續著她的人生。在案件宣判時,她已升入初中,而在托皮卡市學校系統中,僅有小學實行種族隔離制度,因此判決實際並未影響她個人的教育經歷。隨著奧利弗·布朗於1959年被委派到密蘇里州的斯普林菲爾德任職,布朗家搬離托皮卡,林達·布朗進入斯普林菲爾德中部高中求學,並於1961年畢業。不幸的是,同年她父親中暑去世,布朗家又搬回托皮卡。她接著就讀於當地的沃什伯恩大學(Washburn University),該校建立於1865年,原名林肯大學,校址位於廢奴主義者約翰·里奇(John Ritchie)捐贈的土地上。但在與查爾斯·D.史密斯結婚後,她便離開了學校。在貝蒂·弗里丹出版《女性的奧秘》一書的年代裡,這是不少進入大學的女性所做出的選擇。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卻最終以離婚告終,由林達·布朗獨自撫養兩個孩子,他們都在離家一個街區遠的種族融合學校上學。她後來與萊納德·巴克納結婚,卻因為後者在1980年代末的去世而再次單身。1996年,她又與威廉·湯普森結婚。

林達·布朗,1974

林達·布朗長期迴避與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相關的問題。在1974年一次採訪中,她表示厭倦了人們的打擾。「人們會徹夜打電話給我,既沒考慮到我在工作(此時她在托皮卡固特異輪胎廠做數據處理的夜班工作),也沒顧及我有家庭。這侵犯了我的私人生活。這類事情發展到極端程度,彷彿我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象徵,他們像對待象徵那樣對待我,並且覺得理所當然,彷彿這是我作為象徵所應盡的義務。」而與公眾的打擾相伴的是日常生活中的平凡。「這裡沒有太多人知道我是誰。我想我是個迷失在人群中的象徵。這裡的太多人記不得我是誰,甚至不知道這個案件」。她也提及當下托皮卡學校系統中因經濟因素而事實上存在的種族隔離制度,但表示「在短期內我看不到解決之道」。

林達·布朗,1976

直到1978年8月,她才辭去了夜班工作,回到沃什伯恩大學,重拾學業,並更積極地投身公共事業中。在1984年的一次採訪中,她表示自己並不怨恨公眾對自身隱私的侵犯,「因為我感受到我家人在改善非裔美國人黯淡前景一事上所發揮的作用……因為布朗案的勝利推動了種族隔離制度的瓦解,而不必帶著這份恥辱生活對非裔美國人的理想與抱負而言意義非凡」。與此同時,她也提醒大家注意,事實上的種族隔離在當今美國學校系統中依然存在,經濟因素與地產開發商的考慮造成不同族裔分區聚居現象嚴重,進而導致學校中的種族比例失調。因此當年她的父親努力為她爭取就近入學的權利,而現在她則呼籲地方劃分學區和設置學校時將種族平衡因素考慮在內,必要時多動用學校巴士接送學生上下學,以真正實現學校中的種族融合。這也就是為什麼1979年她和另外七位家長再次提起訴訟,要求托皮卡市切實落實學校系統中的種族融合。1993年上訴法庭最終裁定,學校系統中仍舊存在種族隔離現象。作為對判決的回應,當地建立起三所學校,以進一步促進種族融合。此外,她還在為低收入群體開辦的學前項目中教課,給孩子們讀書,並在父親任職過的教會彈鋼琴。

林達·布朗,1979

林達·布朗去世後,現任堪薩斯州州長傑夫·科利爾在推特上向她致意:「64年前一位來自托皮卡的年輕女孩提起訴訟,結束了美國公立學校中的種族隔離制度。她的人生提醒著我們,有些時候,那些看似最不起眼的人會產生令人難以置信的影響。」然而從以上梳理可以看出,林達·布朗早年只不過是被命運和歷史浪潮推到前台的人物,媒體在關注作為象徵的她的同時忽略了她有血有肉的生活,這導致她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對參與公眾事務產生了抵觸情緒,只想著過好自己的生活,守護孩子們。此外,這類關於某件事情產生決定性影響的歷史敘事也過於粗略,從林達·布朗下半生的鬥爭中可以看出,經濟不平等導致的事實上的學校種族隔離在美國不少地區仍然存在,種族融合與平等之路仍舊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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