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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的《紅樓夢》,無情的《大明律》

男人都是貓,偷腥在所難免。當處處要強的王熙鳳在丈夫的懷抱里受傷時,賈母這樣說。

本以為富貴人家的男子對路邊的野花一直采啊采是因為沒有什麼危險,所以即使六旬老翁的賈赦也會不斷的討小老婆。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朱元璋親自製定的《大明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

面對偷腥的不斷的賈璉,王熙鳳除了忍耐就是想方設法除盡自己的情敵,她對賈璉能做些什麼呢?

一、告發

王熙鳳能去告發自己的丈夫和別的女人「和姦」嗎?當然不可以,因為一句「親親(得)相守匿」就讓這位「破落戶」自己也有了「不孝、不睦」(不睦)的罪名。《大明律》明確規定,凡是家中之人有犯罪者,親人不可告發。如果是妻子狀告丈夫,將獲杖刑100並坐監三年。

古時第一個(有史料記載)狀告丈夫的就是李清照。因為第二位丈夫貪圖她的財產,結婚三個月後,她以「張汝舟參加科舉考試是通過作弊過關的」(虛報舉數)為由提出離婚。她出身上流社會,在朝中故友的搭救下還是坐了9天牢。如果是貧民女子,她們絕不會如此做。如果拚死也去告發的女子,該是多麼的有勇氣。

現在這項法律在其他國家是指「有血緣關係的人犯罪,家屬進行幫助、窩藏、不報,家屬不會被處罰。」但是在中國每個公民都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犯罪行為,否則(可能)要承擔相應責任。所以王熙鳳不能去揭發這種行為。但是如果被其他人揭發,賈璉和鮑二家的仍然犯了「和姦」罪,即現在所謂的「通姦罪」(和姦即現在所謂的通姦)。處罰較重,杖刑八十。所以賈璉在鮑二家的死後才用200兩銀子做了了結。

二、尋求長輩支持還是選擇離婚

王熙鳳去向家族中的最高長輩告狀,卻碰了軟釘子。賈母的幾句話就讓鳳姐臉上有了光彩,賈璉逃過了一劫。

不得不說王熙鳳還是很幸運的,雖然婆婆不喜歡她,但是賈母喜歡她。無論她如何和賈璉鬧騰,賈母都會照顧著她。不像《孔雀東南飛》里的女子,就因為婆婆不喜歡,就被休了回家。不像陸遊《釵頭鳳》的女主角——唐婉,不得不和陸遊分開,最後嫁給他人。

王熙鳳這麼要強,賈璉卻偷娶了尤二姐。她可以要求離婚嗎?

答案肯定是不可以。因為在《大明律》里只有「七出三不去」之說。也就是說只有男子才有權利休妻,女子是沒有權力的。其實休妻制度,可以說自古有之,只是在《大明律》更甚。

漢朝的《大戴禮記》詳細地寫了這七條規矩。到了唐代,竟然將其寫入了國家法律《唐律》,名曰:「七出」,分別是:不事舅姑、無子、淫、妒、惡疾、口多言、竊盜。

王熙鳳無子、妒還有竊盜之嫌,所以賈璉是有足夠的理由休掉她的。但賈璉從未說過休妻之事,還處處忍讓她。難道王熙鳳和賈璉的關係是「三不出」裡面的?

「三不出」是指女子在這三種情況下不能被休:為公公婆婆守喪三年;本是貧賤夫妻,後丈夫發達;娘家沒有任何一個親人。

三、古時婚姻家族為主

賈家、王家、薛家和史家都是大家,不存在貧賤夫妻之說。賈璉父親尚在,母親早亡不存在守喪三年之說。王家的人很多,賈寶玉的舅舅王子騰還升了官,所以不存在被休後鳳姐無依無靠之說。所以賈璉為何沒有休掉鳳姐,反而對鳳姐時敢怒不感言的態度?因為休妻也有一個過程,需要得到家族中所有長輩的同意,女子才能拿著丈夫親筆寫的休書哭哭啼啼地回娘家。

並不是所有人都像唐婉那樣幸運,離開陸遊後又找到了疼愛自己的人。被夫家趕回娘家的女子,會被世人恥笑,猜疑。

相反迎春的遭遇就悲慘多了。她是個大家小姐雖然是被父親賣掉抵那5000兩銀子的,她為何短短1年就香消玉損了?

因為女子要遵從「三綱五常」「三從四德」。如果娘家不能保護自己,法律就更不能了。男子可以根據「七出」隨意主觀性地休妻,女子只有接受的份。

謝律師說,古時有「和離」和「義絕」兩種情況可以讓兩個人離婚,但是「意絕」太悲催。「義絕」是指夫妻間或夫妻雙方親屬間或夫妻一方對他方親屬若有毆、罵、殺、傷、奸等行為,就視為夫妻恩斷義絕,不論雙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審斷,強制離異。

而「協離」可能只出現在武俠小說里,因為有多少女子能主動提出離婚,丈夫又同意呢?就像潘金蓮和武大郎的悲劇故事一樣。很多人都說他們為什麼不離婚呢?那是因為女子不可能隨隨便便提出離婚,即使提出來也不會被答應。

回過頭來說迎春,她被丈夫拳打腳踢可以還手嗎?就像《河東獅吼》里的林月娥一樣。答案仍然是不能。

《大明律》規定,男子打妻子只要沒有出現骨折、身殘、死亡事件就不用負責。而女子即使打丈夫一巴掌也會被重責,如果將丈夫打骨折或者致殘、致死,會有絞刑和凌遲處死的重罰。這還只是妻子的懲罰,如果是妾這麼做,刑法更重。

所以感嘆吧,我們生活在現代,不能在這種酷刑下壓抑天性。

四、婚姻這回事

古時的婚姻有愛情嗎?答案是沒有,或者很少。

因為古時婚姻是穩定社會關係的一種重要紐帶,古時婚姻是宗族祭祀的傳承和保障,古時婚姻是血緣關係的傳遞。總之古時婚姻有男有女、有兩個家庭的結合、有孩子的誕生,卻很少有愛情。

王夫人和家政總是在為家裡的瑣碎事說說話,總是正襟危坐沒有半點閨閣情趣。如果賈政去趙姨娘的房間應該不會如此,她們可能會做些男女之間的事。

古時的正妻有自己的指責,不僅要相夫教子還要管好家裡的一切。所以在婚姻關係中夫妻之間要有一份尊重在,不似現在婚姻這樣隨意。

沒有愛情,如果有也是在婚後吧。因為古時婚姻的特點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對方性格如何、愛好如何、相貌如何,彼此都不知道。

達芬奇說婚姻需要四方面的愜和:美的存在、個人的自我認識、社會價值觀的一致性和性愛。

這四點需要人花時間去戀愛,所以一見鍾情的人是因為有「美」的存在;自知之明雖然很重要,但很多人都做不到,如果可以就不會有非分之想了吧;如何前兩者皆有,那麼價值觀一致的話就可以相濡以沫在江湖中了。

據說嬰兒是憑藉氣味識人的,其實長大後的人亦是如此。所以男子對女子的身材和臉很看重,而女子亦是如此。

這四點是男女兩人之間同時對彼此如此,而不是單相思或者一廂情願。所以才有「只羨鴛鴦不羨仙」的說法,才有書中令狐沖和任盈盈的佳話,而現實中恐怕只有錢鍾書和楊絳的故事、李安的故事、劉嘉玲的故事令人羨慕了。

試想一下,古時的男女怎麼可以婚前戀愛呢?女兒只有養在深閨人未識才是好的。即使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也不能長長久久。何況寶玉和黛玉的愛情放到現在是不存在的,那時的青梅竹馬多是有血緣關係的親戚或者無血緣關係的鄰居。

能像《梁祝》這樣的故事很少,因為女子外出讀書就很少,何況還是化裝成男子讀書。

古時的女子雖為人但大多人生不是自己的,因為她們是家族利益的工具,可以隨時被犧牲掉。探春不就是如此嗎?遠嫁海疆為他人王妃,雖然免糟抄家之罪的連累,但家世不在以後如何走,都只在她自己的認知了。

「白頭宮女在,閑坐話玄宗。」宮裡的女子皆是寂寞和無奈的,她們的痛苦又怎比金絲雀。因為金絲雀的生命很短,她們的一生卻很長。所以元春省親時說「把我送到那見不得人的地方……」

能得君王的愛戀不易,長久更不易,所以有傾國傾城之貌的李夫人進宮幾年就香消玉損,所以楊玉環即使大唐鼎盛時期的象徵又是沒落時的犧牲品。這些讓君王不早朝的人,被後人謾罵也被後人羨慕。羨慕的不是金銀珠寶而是在位高權重時還能得一人之愛至深。

她們的美貌、她們的自我認知、她們的氣味都是在最好的時候遇到了最能欣賞她們的人。可這畢竟是少數,是經過後人之筆潤色過的故事。現實生活中的人,那一堆堆白骨中的女子哪有這麼幸運,幸運到被記載,被歌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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