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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一新郎拒絕陪妻子回門,竟是為了……

網友@浩然俺的正氣在水吧發帖:

上周六小朋友舉行了婚禮,當新娘迎回來時沒有傳說中的搖錢樹及當初給的22.8w一個子都沒見到,就陪嫁了一部分日常生活用品及小家電。

婚禮當天礙於面子沒有找女方理論,但第二天新郎拒絕同新娘回門,新郎認為丈人丈母娘是賣女兒的行為,老婆是自己的他會疼惜,可女方家長做了一鎚子買賣的事,從此不再踏進他們家門不承認丈人丈母身份。

男方給的禮金女方結婚當天一定要嫁一部分過來嗎?

網友評論

無線通信:按照湖州的風俗,是應該的,多少沒有硬性規定,都是事先談好的。有個10來萬的錢物也湊合,現在都獨子,獨女,基本是再加點,用到孩子身上了

吳興小販:早知道就給22.8萬越南盾咯

加西莫多:還不還禮金,沒有硬性規定,一般獨生子女還的比較多。

妾心如水:哈哈,我們鄉下嫁出去得到的禮金都是女兒自己存死的

愛吃貓的狗:目測新娘家不是獨生子女,可能有兄弟吧...

天天出門:既然給了 回不回也就無所謂了。東西我覺得最沒用,能回多少錢就回多少錢。不回也無所謂。反正婚前說好就行

282855:婚禮前都商量好的啦

wq3150:這種父母完全不考慮女兒的生活幸福,以後日子難過的,估計老公還好,公婆肯定好不到哪去,她父母有點過了,起碼多少回點,搖錢樹一顆,道理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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