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分居費暫未見發,但這筆收入已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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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作者|軍路籤約作者 清風徐來軍路君
剛剛,軍人4月份工資到賬了。明確兩個問題:一是符合條件的軍隊人員領補發分居費暫未到賬;二是每本年度軍人探親路費已經到賬。
關於符合條件的已婚軍官、士官和文職人員享受夫妻生活補助費上調的問題,當前大多單位都已經將信息統計上報,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調整時間從2018年1月1日起算,但具體何時補發到個人工資卡上,暫時沒有準確的消息。
本期重點說一下,軍人探親路費發放的問題。根據現行規定,現役軍人報銷探親路費依據部隊的統一標準計發,個人不再需要提供往返車、船票等報銷憑證。探親路費於每年3月份發放給個人。換句話說,不論個人當年是否休假,探親路費都會如期發放至個人。
軍人家屬探親路費報銷在單位實際操作過程中,與現役軍人有著不同,大多單位不僅需要保留好個人往返的車、船票等報銷憑證,還需要提供相關證明。這裡也區分是否有工作,家屬無工作的,由所在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證明;家屬有工作的,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
在財務核算時,一般依照全軍統一標準,按季度集中發放。軍路君也諮詢了多個單位,家屬來隊探親路費報銷,有的單位也不需要提供車、船票報銷憑證,只需要開具相關證明即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以單位具體規定為準!
另外,關於去年12月,有自媒體稱「軍人探親路費報銷有新規定出台,不過目前基層仍未收到通知,官方也未對此消息進行證實。
拋開「新規是否屬實」不談,從剛剛到賬的軍人探親路費標準來看,的確比去年要高一些。譬如駐寧部隊士官,老家是河南中東部,去年領到的探親路費是伍佰多,這次發了陸佰貳,相比往年發的要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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