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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子弟真幸福,啥事不幹閑得蛋疼,政府連這種事情都包辦

原標題:八旗子弟真幸福,啥事不幹閑得蛋疼,政府連這種事情都包辦



清朝征服北京後,八旗軍隊及其家屬都進入北京,拱衛皇室,八旗軍隊近17萬人,加上家眷,大概在60萬人左右。雖然有些軍隊駐防外地,但到順治初年,北京內城八旗兵丁仍有8萬人,加上家屬至少有40萬人。八旗人丁除了當兵當官,無需從事任何生產經營活動,被朝廷恩養起來,完全成了寄生蟲。國家負責所有八旗官兵的俸米、俸銀、房屋和土地。清初,八旗官兵生活費用的開支就佔了政府總支出的一半。

那麼,他們的住房問題又是怎麼解決的呢?


起初,清朝征服者用暴力強制圈佔民地民房,規定原來世世代代居住在內城的漢族官員、商販和平民,除投充旗下外,全部搬出內城,將搶來的房子供征服者居住。當然,皇朝也要裝出一副給予被搶劫的房主補償的慈悲樣子,如順治皇帝就曾發詔:「戶工二部詳察房屋間數,每間給銀四兩。」這個補償標準是非常低的,因為幾乎在同時出台的屋價則例規定,頭等房每間價格120兩,二等100兩,五等房每間也要40兩,而最差的末等房也要20兩,四年後又改提為末等房每間30兩。搶佔一間住房,補償4兩銀子,只是一種象徵性的補償而已,哪怕被搶者的房子屬於最差的末等,補償額也不到原價的20%,而這些錢能不能真正交給被搶劫的原房主,也是很有疑問的。



經過這樣的強搶拆遷,北京內城的老住戶幾乎全部遷到外城,內城成為征服者的天下,形成了滿漢分城的格局。城中原來明朝功臣貴戚的深宅大院,都歸清朝的王公大臣,而旗下的官員,則按照品級分配住房,一品官分房20間,二品官15間,依次遞減,最低的八品官也有3間房子。搶劫成為了保障房的第一個來源。

由於八旗子弟數目龐大,而且人口不斷繁衍,政府的保障房總是不敷需要。康熙皇帝曾經要求佔有四五十間房子的八旗官員分出一間給沒有住房的民族兄弟,可沒有人理會。碰了一鼻子灰的康熙皇帝很快就否定了這個想法。


皇帝既然無力均貧富,就只有增加存量,建造更多的住房。1695年,康熙皇帝進行了一次旗人的住房調查,發現有七千多人沒有房子住,於是下令「與城之外,按各旗方位,每旗各造屋2000間」。



除了無償建造分配外,政府還無償提供地皮、貨幣讓他們自行建造。這種方法尤其用於前來歸附的人員。對於歸附的兵丁,政府按照一人一間的標準分配住房,但不是實物分房,而是按照一間房30兩銀子的標準(後來又降為20兩)分發貨幣,讓他們在政府無償提供的地皮上蓋房子。隨著人口的日益膨脹,政府完全包攬八旗住房的辦法行不通了,於是改成出售公房,八旗按揭買房的辦法。


1733年,政府出台「現銀任買官房」和「指扣俸餉任買官房」兩種辦法。現銀買房,是允許八旗人員拿現錢購買政府的官房,當然,價格一定是很低的,掏錢買到的官房立即就擁有產權,成為私房,可以交易。而指扣俸餉任買官房,是允許八旗官兵以俸祿和薪餉做抵押,向政府購買官房,先交納一定的首付款,剩下的從薪餉俸祿中逐年扣除。所欠款項扣除完畢後,官房就屬於個人,可以隨意翻修,也可以和其他私房一樣出售買賣。這些官房因為地皮是無償的,價格也是非常優惠的。

對於這種官房,政府也有限制,比如不許倒賣謀利,一人不能多買,尤其限制擁有豐厚俸祿的高官多買,這當然是為了保障中低層旗人的利益。但是,這些規定是不是能夠真正擋住達官貴人以低價購買官房謀利的行為,不得而知。以今天的現實推測,誰能相信高官厚祿者能不低價買官房而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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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發芾

來源|《百家講壇》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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