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不一定是「朕」,朕卻一定是皇帝
賴正直 時拾史事
*字數限制,標題不夠嚴謹,限定秦始皇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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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賴正直
編輯/大眼
在現代的文學影視作品中,皇帝不論在什麼場合、什麼情況下都自稱為「朕」,彷彿皇帝除了「朕」就不能自稱別的了。但實際上,只要我們在讀史書時稍微細心一點,就不難發現古代的皇帝在許多場合、許多情況下並不自稱為「朕」,而是和平常百姓一樣自稱為「吾」、「我」等等。究竟皇帝在什麼情況下自稱「朕」,什麼情況下自稱「吾」、「我」?
今天我們來試做一個簡單的考證。
1
秦漢時期:書面須稱「朕」,口頭可用「吾」
「朕」作為皇帝專用的自稱,始於秦始皇。在秦始皇之前,「朕」是一個人人皆可使用的自稱,例如屈原《離騷》一開頭就說:「帝高陽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當然,這個時候的「朕」雖然人人可用,但它是非常古雅的一種稱呼,僅在《離騷》這樣的相當正式的文學作品中使用,一般人在平常說話時大概不會自稱為「朕」。
《史記·秦始皇本紀》載,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上奏:「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詔』,天子自稱曰『朕』。」
秦始皇除了把「泰皇」改為「皇帝」外,同意了李斯等人的其他意見,也就是同意天子自稱為「朕」。從此「朕」就成了皇帝專用的自稱,其他人不能用。
但「朕」只能由皇帝自稱,並不意味著皇帝只能自稱「朕」。即使是稱「朕」第一人的秦始皇,有時候也沒有自稱「朕」。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為秦始皇求長生不老葯的方士盧生等人逃亡後,秦始皇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葯。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市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葯,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
在這裡,秦始皇自稱為「吾」、「我」,並不自稱「朕」。
秦二世也和他父親一樣,有時自稱「朕」,有時稱「吾」。
據《史記·李斯列傳》載,秦二世即位後,召趙高謀事,曰:「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以安宗廟而樂萬姓,長有天下,終吾年壽,其道可乎?」
我個人分析,李斯等人上奏的皇帝自稱「朕」的制度,主要是用於官方正式文件的書面語,帶有一種端著架子說話的生硬語氣,其實就是裝逼。當皇帝自稱「朕」的時候,就顯得比較莊嚴、權威,說話是居高臨下、不容置疑的命令式口氣。因此,在平時的日常說話里,如果是比較嚴肅的場合,皇帝也可以自稱「朕」,但如果是比較隨意的場合,就不太適宜自稱「朕」,而要用「吾」、「我」等普通的自稱。
正確用法示範
例如上述秦始皇得知方士逃亡,是面對身邊的近臣,且在盛怒之下情不自禁說出了「吾」的自稱,而秦二世稱「吾」也是面對趙高這一極為親密的寵臣,是在比較隨意的場合,談論的也是「耳目之所好」等輕鬆的內容,因此他不自稱「朕」,而是自稱「吾」。
秦朝的這一稱謂制度沿襲到了漢朝。也就是,在詔書等正式書面場合自稱「朕」,平時則視情況自稱「朕」或「吾」。
例如《史記·孝文本紀》載漢文帝即位詔書曰:「間者諸呂用事擅權,謀為大逆,欲以危劉氏宗廟,賴將相列侯宗室大臣誅之,皆伏其辜。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酺五日。」
《史記·建元已來王子侯者年表》載漢武帝制詔御史:「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名。」
這些皇帝自稱「朕」的詔書例子很多,舉不勝舉。更為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期還有很多皇帝自稱「吾」、「我」的記載。
例如《史記·封禪書》載,漢高祖劉邦問群臣:「吾聞天有五帝,而有四,何也?」眾人不能回答。漢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
《史記·孝武本紀》載,漢武帝問群臣:「吾聞黃帝不死,今有冢,何也?」
《漢書·周勃傳》載,周亞夫之子盜賣官器被問罪,周亞夫也被牽連。漢景帝命令廷尉讓周亞夫作出書面解釋,周亞夫拒絕。漢景帝大罵:「吾不用也。」(意思是我不用你解釋,我直接把你抓起來)。
這裡的漢高祖、漢武帝問的是神仙鬼怪之事,是非正式的說話場合,所以他們都說「吾」。漢景帝是罵人,當然也不適宜用端莊的「朕」,而是稱「吾」。
司馬遷曾經當過中書令,班固曾經當過蘭台令史,二人都曾有機會經常和皇帝面對面談話,而且《史記》、《漢書》文風樸實,都是用當時的日常用語寫成的,紀實性很強。《史記》、《漢書》中記載的皇帝自稱「吾」的情況,應該是貼近實際的。
在漢朝還有一種頗為奇怪的現象,就是皇帝在同一場合說話時,一會兒用「朕」,一會兒用「吾」。
例如《史記·高祖本紀》載,漢高祖即位後,置酒雒陽南宮,漢高祖問群臣:「列侯諸將無敢隱朕,皆言其情。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項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對曰:「……。」漢高祖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運籌策帷帳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鎮國家,撫百姓,給餽饟,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此三者,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為我擒也。」
這裡是酒宴的場合,本應是輕鬆隨意的,但漢高祖前面自稱「朕」,後面又自稱「吾」。
《後漢書·逸民列傳》載,漢光武帝對嚴光說:「子陵,我竟不能下汝邪?」不久之後,他又問嚴光:「朕何如昔時?」
同樣是面對好朋友嚴光,但漢光武帝時而稱「我」,時而稱「朕」。估計是這一時期在皇帝的口頭語中「朕」和「吾」並不嚴格區分,皇帝怎麼用都不算過分。
2
魏晉南北朝時期:用「吾」的情況增多
進入三國時期,乃至此後的兩晉南北朝時期,皇帝自稱「吾」的情況比秦漢時期更為增多。具體表現,一是皇帝在口語中自稱「吾」的例子更加常見,二是某些皇帝在詔書、敕令中也自稱「吾」而不自稱「朕」。這可能是由於庶民出身的皇帝大量出現,很多皇帝即位時已經是中老年,他們不太習慣自稱「朕」,或者是一時改不過口來吧。
劉備比較嚴格地遵守了漢朝遺留下來的制度,書面稱「朕」,口頭稱「吾」。
例如《三國志·先主傳》載,劉備遺詔敕太子劉禪:「朕初疾但下痢耳,後轉雜他病,殆不自濟……。」同時,對在身邊的魯王劉永說:「吾亡之後,汝兄弟父事丞相,令卿與丞相共事而已。」
劉備在遺詔中使用書面語「朕」,但在和兒子面對面說話時則使用「吾」,分得很清楚。
但曹丕就比較皮了。他不按漢朝的牌理出牌,不但在口頭語裡面自稱「吾」,在有些詔書里也自稱「吾」而不自稱「朕」。
《三國志·文帝紀》注引《魏書》載曹丕《癸酉詔》曰:「昔太山之哭者,以為苛政甚於猛虎,吾備儒者之風,服聖人之遺教,豈可以目玩其辭,行違其誡者哉?廣議輕刑,以惠百姓。」
同書載曹丕詔司馬懿曰:「若吾臨江授諸將方略,則撫軍當留許昌,督後諸軍,錄後台文書事。」
在這些詔書里,曹丕本應自稱「朕」,但卻自稱為「吾」。不僅詔書,曹丕在寫給孫權的信里也自稱「吾」。
《三國志·文帝紀》載曹丕答書孫權:「將軍其亢厲威武,勉蹈奇功,以稱吾意。」
曹丕的做法影響了他的繼承者們。曹睿、曹芳都有在詔書、敕令等正式書面文件中自稱「吾」的例子。
《三國志·明帝紀》載曹睿給淮南諸將的敕:「敕諸將堅守,吾將自往征之,比至,恐(孫)權走也。」
《三國志·三少帝紀》載齊王曹芳詔曰:「吾乃當以十九日親祠。」
皇帝在書面語中自稱「吾」的例子一直到南北朝仍不時出現。
《晉書·劉隗傳》載,王導等上疏引咎,請解職,晉元帝詔曰:「政刑失中,皆吾暗塞所由。」
《宋書·戴法興傳》載,宋孝武帝敕巢尚之曰:「吾纂承洪基,君臨萬國,推心勛舊,著於遐邇。不謂戴法興恃遇負恩,專作威福,冒憲黷貨,號令自由,積釁累愆,遂至於此。卿等忠勤在事,吾乃具悉,但道路之言,異同紛糾,非唯人情駭愕,亦玄象違度,委付之旨,良失本懷。吾今日親覽萬機,留心庶事,卿等宜竭誠儘力,以副所期。」
《南齊書·柳世隆傳》載,齊高帝蕭道成敕柳世隆曰:「吾更歷陽外城,若有賊至,即勒百姓守之,故應勝割棄也。」蕭道成打算將東晉時僑置的南豫州與豫州合併,敕柳世隆曰:「比思江西蕭索,二豫兩辦為難。議者多雲省一足一於事為便。吾謂非乃乖謬。卿以為云何?可具以聞。」
《南齊書·張緒傳》載,齊武帝蕭賾敕王晏曰:「吾欲令司徒辭祭酒以授張緒,物議以為云何?」
這是書面語的情況,至於兩晉南北朝時期皇帝口頭自稱「吾」、「我」的情況就更為多見了。
《三國志·諸葛亮傳》注引《漢晉春秋》載,晉武帝問樊建,諸葛亮何許人,樊建對曰:「聞惡必改,而不矜過,賞罰之信,足感神明。」晉武帝曰:「善哉!使我得此人以自輔,豈有今日之勞乎!」
《晉書·張華傳》載,張華主張伐吳而出軍不利,賈充奏誅張華以謝天下,晉武帝曰:「此是吾意,華但與吾同耳。」
《晉書·劉毅傳》載,劉毅將晉武帝比擬為東漢桓、靈二帝,晉武帝曰:「吾雖德不及古人,猶克己為政。又平吳會,混一天下。方之桓、靈,其已甚乎!」
《晉書·郤詵傳》載,郤詵在與晉武帝對話時自稱「天下第一」,侍中奏免郤詵官,晉武帝曰:「吾與之戲耳,不足怪也。」
《晉書·懷帝紀》載,典書令修肅與晉懷帝論時政方針,晉懷帝曰:「卿,吾之宋昌也。」
《晉書·恭帝紀》載,桓玄死後,其侄子桓振躍馬奮戈,闖入宮中,謂晉安帝曰:「臣門戶何負國家,而屠滅若是?」晉安帝降階下床,對桓振說:「此豈我兄弟意邪!」
《宋書·桓康傳》在,宋武帝劉裕謂桓康曰:「卿隨我日久,未得方伯,亦當未解我意,正欲與卿先共滅虜耳。」
《宋書·張邵傳》載,宋文帝劉義隆稱讚張邵:「張邵可謂同我憂慮矣。」
《南齊書·明帝紀》載,太官進御食,有裹蒸,齊明帝蕭鸞曰:「我食此不盡,可四片破之,余充晚食。」
《南齊書·劉休傳》載,尚書右丞榮彥遠懼內,曾被老婆打傷,齊明帝對他說:「我為卿治之,何如?」
《南齊書·東昏侯紀》載,蕭衍圍攻建康,茹法珍跪求齊廢帝東昏侯蕭寶卷出錢賞賜將士,以鼓舞士氣,但蕭寶卷說:「賊來獨取我邪?何為就我求物!」
《梁書·簡文帝紀》載,梁簡文帝蕭綱謂舍人殷不害曰:「吾昨夜夢吞土,卿試為我思之。」
《陳書·虞荔傳》陳文帝要求到仲舉舉薦一名文學之士任掌書記,到仲舉尚未回答,陳文帝曰:「吾自得之。」
《魏書·食貨志》載,太安中,北魏文成帝拓跋濬曰:「使地利無窮,民力不竭,百姓有餘,吾孰與不足。」
《魏書·爾朱榮傳》載,北魏孝庄帝元子攸對爾朱榮說:「外人告雲,亦言王欲害我,我豈信之?」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皇帝自稱「吾」、「我」的事例十分常見,比比皆是,舉不勝舉,姑且不再贅述。
3
唐宋時期:用「朕」的情況增多
到了唐宋時期,皇帝自稱「吾」、「我」的情況開始顯著減少,不但在正式書面文件中自稱「朕」,而且口語裡面自稱「朕」的情況也十分普遍。
但即使如此,皇帝在口語里自稱「吾」、「我」的情況也還是大量存在,以下摘錄一部分備考。
《新唐書·劉文靜傳》,唐高祖對劉文靜說:「我雖應天受命,宿昔之好何可忘?公其無嫌。」
《舊唐書·高麗傳》,李勣請求用高麗俘虜隨軍效力,唐太宗曰:「誰不欲爾之力,爾家悉在加屍,爾為吾戰,彼將為戮矣!破一家之妻子,求一人之力用,吾不忍也!」
《舊唐書·李勣傳》載,李勣時遇暴疾,醫者雲,須灰可以療之,唐太宗得知,乃自剪須,為其和葯。李勣頓首見血,泣以懇謝,唐太宗曰:「吾為社稷計耳,不煩深謝。」又載,唐太宗寢疾,謂太子李治曰:「汝於李勣無恩,我今將責出之。我死後,汝當授以僕射,即荷汝恩,必致其死力。」
《新五代史·史弘肇傳》載,權臣史弘肇被殺後,後晉隱帝傳語諸將:「弘肇等專權,使汝曹常憂橫死,今日吾得為汝主矣!」
《宋史·石守信傳》,宋太祖杯酒釋兵權,與石守信等飲酒,酒酣,宋太祖曰:「我非爾曹不及此,然吾為天子,殊不若為節度使之樂,吾終夕未嘗安枕而卧。」
《宋史·寇準傳》,宋太宗以襄王為開封尹,改封壽王,立為皇太子。京師之人擁道喜躍,曰:「少年天子也。」宋太宗聞之不悅,召寇準曰:「人心遽屬太子,欲置我何地?」
以上所引唐宋皇帝自稱「吾」、「我」的情況仍然很多,但與魏晉南北朝相比,頻度已經明顯減少。
4
元明清時期:主要用「朕」,偶爾用「吾」、「我」
元明清時期,皇帝自稱「朕」就更加常見了,使用「吾」、「我」的情況雖然還是存在,但與唐宋時期相比又進一步地減少了。以下摘錄幾例皇帝自稱「吾」、「我」的例子。
《元史·世祖紀》,有回回因飲食習慣與他人發生糾紛,元世祖忽必烈曰:「彼吾奴也,飲食敢不隨我朝乎?」
《元史·后妃傳》,元軍滅宋,元世祖舉行大宴,眾皆歡喜,唯察必皇后不樂。元世祖問道:「我今平江南,自此不用兵甲,眾人皆喜,爾獨不樂,何耶?」
《明史·劉基傳》,明太祖朱元璋以事責丞相李善長,劉基言:「善長勛舊,能調和諸將。」太祖曰:「是數欲害君,君乃為之地耶?吾行相君矣。」又問胡惟庸,曰:「譬之駕,懼其僨轅也。」明太祖曰:「吾之相,誠無逾先生。」
《明史·西域傳》,朝臣討論烏斯藏來朝問題,明太祖曰:「吾以誠心待人。彼不誠,曲在彼矣。」
《明史·沐英傳》,沐英之子沐春積功授後軍都督府僉事,群臣請試職,明太祖曰:「兒,我家人,勿試也。」
《明史·于謙傳》,有人上奏彈劾于謙,明景帝以其奏授于謙,于謙叩頭謝罪,明景帝曰:「吾自知卿,何謝為?」
至於清朝皇帝自稱「吾」、「我」的事例,在《清史稿》中幾乎沒有。《清史稿》里皇帝都是自稱為「朕」。但考慮到《清史稿》的文風,經過編撰者修辭潤飾的痕迹十分明顯,不能反映當時人們說話的真實情況,因而不能據此斷定清朝皇帝不分場合一概自稱「朕」。
皇帝自稱「朕」,是一種居高臨下的命令式用語,是君主至高權威的象徵。因此,皇帝是否自稱「朕」,不僅是皇帝個人的用語習慣或偏好,更是君主專制體制發展程度的體現。秦漢時期確立了以皇帝為核心的君主專制體制,同時發明了皇帝在書面語中稱「朕」,口頭語中稱「吾」的用法。
魏晉以來,由於政局動蕩及士族門閥的興起,君主權威相對衰落,君主專製程度較秦漢時期大大減弱,因而皇帝較少使用語氣生硬的「朕」,而是放低姿態,多用平易近人的「吾」或「我」。唐宋時期,君主專制體制逐步恢復並完善,皇帝的權威空前提升,腰杆子也硬起來,因而能夠經常自信滿滿地面對臣下自稱為「朕」。到了明清時期,君主專制體制發展到了空前的全盛程度,因此皇帝稱「朕」的場合也隨之大大增多,只是偶爾在口頭語中稱「吾」或「我」。
皇帝自稱「朕」還是自稱「吾」、「我」,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情況略有差異。但總體上看,這兩種自稱始終是同時並存的,問題只是哪個用得多一點,哪個用得少一點而已。一般而言,在比較正式、嚴肅的場合,皇帝自稱為「朕」,而在比較輕鬆、隨意的場合,則多自稱「吾」或「我」。
像現代的許多文學作品或影視劇那樣,皇帝不分場合一律自稱「朕」,「朕吃飯了」、「朕困了」、「朕喜歡你」、「朕不能沒有你」、「朕射你無罪」,是不存在的。
參考文獻
《二十四史》、《清史稿》、《資治通鑒》電子版。
上一期:古代官員都叫「大人」?別亂叫,叫錯了會被人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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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賴正直,男,80後,南蠻,刑事法官,法學博士。原本愛讀史書,為稻粱謀選擇了法律專業。法學和史學其實有不少相似之處,比如都重視證據,都是在利用殘缺的不完整信息拼接還原已經過去的事實真相,因而在寫文章時常常會有把歷史事件當作懸案來查的感覺。著有《機能主義刑法理論研究》、《毒品犯罪案件證據認定的理論與實務》等書。目前的小目標是寫一部歷史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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