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傳記-宋史·虞奕傳
虞奕字純臣。第進士。崇寧,提舉河北西路常平,洺、相飢,徙之東路。入對,徽宗問行期,對曰:「臣退即行,流民不以時還,則來歲耕桑皆廢矣。」帝悅。既而西部盜起,復徙提點刑獄。時朝廷將遣兵逐捕,奕條上方略,請罷勿用,而自計討賊,不閱月可定。轉運使張摶以為不可,宰相主摶策,數月不效,卒用奕議,悉降之。擢監察御史。親祭北郊,燕人趙良嗣為秘書丞侍祠,奕白其長曰:「今親衛不用三路人,而良嗣以外國降子,顧得預祠事,可乎?」長用其言,具以請,不報。陽武民佣於富家,其室美,富子欲私之,弗得,怒殺之,而賂其夫使勿言。事覺,府縣及大理鬻獄,奕受詔鞫訊,皆伏辜。自何承矩創邊地為塘濼,有定界。既中貴人典領,以屯田開拓為功,肆侵民田,民上訴,屢出使者按治,皆不敢與直。奕曲折上之,疏其五不可,詔罷屯田。加直秘閣、淮南轉運副使。入為開封少尹。故時大理、開封治獄,得請實蔽罪,其後率任情棄法,法益不用。奕言:「廷尉持天下平,京師諸夏本,法且不行,何以示萬國,請自今非情,法實不相當,毋得輒請。 」從之。遷光祿卿、戶部侍郎。睦州亂,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鎮江府。寇平,論勞增兩秩。還為戶部。內侍總領內藏,予奪專己,視戶部如僚屬。奕白宰相曰:「計臣不才,當去之而易能者,不可使他人侵其官。」即自劾不稱職。詔徙奕工部。襲慶守張漴使郡人詣闕請登封,東平守王靚諫以京東歲凶多盜,不當請封。為政者不悅,將罪靚,奕言:「靚憂民愛君,所當獎激,奈何用為罪乎?」靚獲免。未幾卒,年六十,贈龍圖閣學士。
(節選自《宋史·虞奕傳》)
【翻譯】
虞奕字純臣。進士及第。崇寧時期,為河北西路常平提舉,洺、相地區發生饑荒,他被調往河北東路。入宮對答,徽宗問他出發日期,回答道:「我退下後就立刻出發,假如流散的百姓不能按時回鄉,那麼來年的農耕桑種就全部荒廢。」皇帝很高興。不久西部出現盜賊,他又調任提點刑獄。當時朝廷準備派兵追捕,虞奕逐條呈上策略,請求不要用兵,而要自己設定計謀討伐盜賊,認為不過一個月就可平定。轉運使張摶以為不可行,宰相同意張摶的策略,但好幾個月沒有成效,最終採用了虞奕的建議,全部降服了盜賊。被提拔為監察御史。皇帝親自去北郊祭祀,燕人趙良嗣擔任秘書丞陪同祭祀,虞奕稟報自己的長官:「如今親近衛兵不用三路人,而趙良嗣以外國降臣的身份,反而得以參預郊祠的事情,可以嗎?」長官採納了他的建議,詳盡地把這個情況向朝廷請示,沒有得到回復。陽武有個平民在一個富豪家做傭工,這個平民的妻子貌美,富家的兒子想佔有她,沒有得逞,惱羞成怒地殺了她,又賄賂她的丈夫讓他不要說出去。事情被發覺後,府縣長官以及大理寺官員又在審理案件時受賄,虞奕接受詔命再審案件,涉案的人員都伏罪了。自何承矩首創在邊地設立池溝,國境有了定界。宦官主管邊防後,就以屯田開荒邀功,肆意侵佔民田,百姓上訴,朝廷多次派出使者調查處治,這些使者都不敢據實處理。虞奕把事情的曲折經過向朝廷彙報,上疏說明五條反對意見,朝廷下令取消屯田。加官為直秘閣、淮南轉運副使。朝廷召他回京擔任開封少尹。過去大理寺、開封府審理案件,能夠憑實證判罪,後來就都聽憑私情而不依法律,法律更加被拋棄不用。虞奕進言說:「廷尉維持天下的公平,京師是國家的表率,法律尚且不能執行,憑什麼做萬國的示範。請求從現在起禁止任情,如果判罪跟證據不相符的,不得立即上報。」朝廷同意了他的建議。遷任光祿卿、戶部侍郎。睦州出現叛亂,虞奕以龍圖閣直學士的身份擔任鎮江知府。賊寇平定後,論功勞陞官兩級。還京後擔任戶部侍郎。內侍官總領宮內庫房,予取予奪專執己見,把戶部視如僚屬。虞奕稟告宰相:「考慮到臣下沒有才能,應當離開職位而換上有才能的人,不可讓別人侵佔了這個職守。」就自我彈劾不稱職。詔命把虞奕調任工部。襲慶太守張漴派郡里的人到皇宮來請求皇帝登山封禪,東平太守王靚上諫,認為京東荒年多盜,不應當請求封禪。當權的人不高興,準備治罪王靚,虞奕說:「王靚憂民愛君,理所當然應當獎勵,為什麼要對他治罪呢?」王靚獲得免罪。不久虞奕去世,享年六十歲,追贈為龍圖閣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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