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寫親筆信:我不想宣判被電視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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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海外網4月2日電 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案一審宣判將於本月6日舉行。早前,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曾考慮,為保障國民知情權和公共利益,或允許對宣判過程進行電視直播。不過,韓聯社最新消息說,朴槿惠2日下午向法院遞交親筆信,明確表示不希望宣判過程被電視直播。
朴槿惠在信中明確寫道,「有人發函徵求我是否同意電視直播,對此,我表示不同意。」
韓媒說,雖然出於對「公共利益」的考慮,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同意的情況下允許電視直播。但大多數分析認為,鑒於被告態度堅決,法院可能會慎重考慮。
據海外網了解,早前,李在鎔和崔順實的一審判決,均沒有進行電視直播。
去年8月25日,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案一審宣判,法院不允許電視台對宣判實況進行直播,還禁止媒體在法庭內的一切拍攝行為。理由是,進行直播給被告人造成的損失,遠遠大於直播帶來的公共利益。
今年2月13日,崔順實案一審宣判,法院尊重被告人的意見,同樣沒有允許電視直播。
據了解,朴槿惠共遭受21項指控。去年4月17日,朴槿惠因「干政門」案被檢方提起公訴,受到18項罪名的指控,包括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強迫企業出資、泄露公務機密等。4月6日,法院將對朴槿惠「干政門」案進行一審宣判。檢方此前曾建議法院判處朴槿惠30年監禁。
除此之外,今年年初,因捲入國情院受賄案和干涉選舉案,檢方再向朴槿惠追加3項指控。目前這三項指控的相關審理正在進行中。(編譯/海外網 劉強)
原標題:沒商量!朴槿惠寫親筆信:我不想宣判被電視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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