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賊毒針射人反被撞死,且看受害人如何擔責
網上總有人怒罵偷狗賊不得好死,沒想到一語中的,最近還真就懟死了一個偷狗賊,而且是這個偷狗賊喪心病狂的準備用毒針射狗主人時被車撞死了。這就讓人覺得尷尬了,因為出大事了,死人了。讓我們先看看這是怎麼一回事吧。
1月15日中午11點左右,一名騎黑色踏板摩托車的男子在范家附近轉悠.11點17分,該男子在騎車過程中突然掏出一把弓弩向路邊的狗窩裡發射毒鏢。隨後,該男子迅速離開。11點26分左右估摸毒鏢起了作用,該男子再次返回將狗偷走。
狗主人回家發現兩隻土狗同事被偷,異常氣憤,當時就撥打了110報警。湊巧發現,監控中的摩托車竟然從眼前開過。隨後,狗主人開車送貨用的麵包車一路追趕,結果發生了意外。據狗主人妻子表示:偷狗賊一路走,一路罵,還想掏槍打他,狗主人一躲想剎車也沒來得及。
偷狗賊家屬出面回應此事件,稱:」輪不到你私人來判我們死刑「」就是有意殺人的「。認為狗主人應當犯有故意殺人罪。」揚州判律師表示,此案有兩種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涉嫌故意殺人會故意傷害罪。
相信許多朋友看完這條新聞,會覺得:「這個偷狗賊罪有應得,應該從輕出發狗主人。」但是呢,法律是維護規則最好的途徑之一,也是我們做事的底線和準則。接下來,我將帶著大家從法律角度論述此事。
作為一名職業律師,胡美美想對家屬說:別來偷換概念,沒人判偷狗賊死刑。其之所以被撞死,原因是可能有兩種,或者是死者用毒狗針嚴重威脅到了駕車追趕者的生命安全,別人在依法實施正當防衛;或者是高度危險和緊張的的對抗,讓駕車追趕者出現操作失誤,誤把油門當剎車引發了交通事故。駕車追趕者面臨的最糟糕的狀態無非是防衛過當,與之相對應的罪名應當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而且更有可能面臨的結果是:正當防為或交通肇事被減輕處理。我賭駕車追趕者即便被判處刑罰,最高刑期也在三年以下。
中國古代刑法有一個原則,叫親親得相首匿,也就是說親屬之間可以相互包庇或隱瞞犯罪,法律允許親屬之間因為感情而互相幫助逃避法律制裁。所以對死者女兒的憤怒和惡語相向胡美美律師能夠理解,並表示同情。
但任何事情都是講原則的,死亡案件更要講究法律。"輪不到你私人來判我們死刑"這句話講得很高明,也很惡毒。從法律上講,她偷換了追趕者駕車撞人的動機和駕車撞人的行為性質。它把駕車撞人者面對毒針威脅防衛的目的歪曲成了對偷狗行為的懲罰,把正當防衛歪曲成了故意殺人。更重要的是,她完全排除了駕車追趕者失誤撞死人的。所以說,死者女兒這句話說的簡潔明了而又高明惡毒,她試圖強詞奪理,置追趕者於萬劫不復。
為駕車追趕者祈福,替他的辯護律師加油吶喊。因為懲惡揚善是我們共同的理想和追求,在與邪惡戰鬥的戰鬥中你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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