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河長」查獲污染環境案 查扣危險廢物214噸
近日,涉嫌污染環境罪刑拘在逃的陳某被江蘇省興化警方成功抓獲並順利押回興化。至此,一宗由省外流入危險廢物導致的污染環境案成功告破。記者從興化警方獲悉,這是中共中央、國務院組織相關省市開展長江經濟帶固體廢物大排查專項行動以來,當地通過河長制辦公室巡河主動發現的一起污染環境案件,共查扣危險廢物214噸,抓獲楊某、陳某、包某3名犯罪嫌疑人。
3月5日,興化市河長制辦公室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河中發現,該市釣魚鎮南趙村河邊有大量油桶和噸袋堆積。「油桶內裝的是工業廢油,噸袋內裝的是工業污泥,其中噸袋上標註的就是『危險廢物』,並且隨意露天堆放在河邊,確實觸目驚心。」工作人員李馬林介紹說。
「剛堆在這裡的時候還沒感覺,現在慢慢熱了,這些東西就散發出一股非常難聞的氣味,而且一下雨,油污般地東西溢滿了地面直接流到河裡。」村民楊祥富說。
3月6日,興化市環保部門按照河長制辦公室的要求,迅速進行了核查。經過初步核查認定,堆積的危險廢物已經對土壤和河水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隨即,興化市公安局食葯環大隊和轄區釣魚派出所先期介入後,立即展開調查。
經查,查獲的危險廢物堆積物系從事碳渣、物資回收生意的當地村民包某臨時存放的。但包某也是通過中間人陳某介紹獲得的,且無法說清確切來源。
為了徹底查清溯源,興化警方迅速從運輸危險廢物的車輛入手。同時,他們邀請了泰州市公安局食葯環支隊、泰州市環保局指導開展抽樣檢測和現場勘查等工作。
「這批危險廢物不僅達到了污染環境罪的立案標準,還遠遠超過了100噸以上屬於『特大』的標準。必須迅速查明真相,封存污染物,採取措施控制污染是當務之急。」興化市公安局食葯環大隊大隊長王月清說。
3月12日,泰州市公安局食葯環支隊聯合興化市公安局食葯環大隊和釣魚派出所抽調人員成立專案組,對包某等人涉嫌污染環境案開展偵查工作。
經查發現,該批危險廢物是分6批運至南趙村,通過承運貨車司機證實,其中的一批「貨物」是其通過物流App平台承攬的運輸業務,託運的企業系浙江省某化工企業(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隨即,偵查人員揮師浙江深入調查,同時依法對包某和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楊某進行了傳喚訊問。
警方查明,今年2月期間,楊某在明知陳某沒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情況下,先後6次(以每噸800元的價格)將噸桶(工業廢油)和廢油渣桶總計150噸,噸袋(工業渣泥)64噸,危險廢物總量達214噸,交由陳某處置。後陳某又以每噸500元的價格轉交給同樣沒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包某。
3月14日、15日,興化警方依法對包某、楊某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陳某負案潛逃後於3月27日落網。
「我國對妥善處置危險廢物有著嚴格的資質限制和工藝流程,就是為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王月清說,「處置危險廢物不僅成本高,且工藝流程相對複雜,楊某此番轉手幾乎是無本買賣。他為了一己私利,完全不顧其行為對環境造成何種危害,對生態環境修復帶來的巨大損失。」
經查,該涉案的化工企業本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通常處理一噸危險廢物收費3000元左右,但轉手給陳某,一噸只要800元,輕而易舉就能獲取暴利,還省心省力。
據包某交代,他原來以每噸300元左右價格向別人購買處置過的工業固廢倒賣給水泥廠賺取差價,這次不僅不用花錢,陳某還得以每噸500元的價格貼錢給他。
「這次包某得到這批『貨』後,正準備就地烘乾處理再轉手賣給水泥廠做原料。幸虧我們及時立案查處,(包某)一旦再露天用土法烘乾,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將不堪設想。」王月清說。
據王月清介紹,興化警方已協同環保部門對扣押的危險廢物進行轉移封存,緊鑼密鼓開展相關鑒定分析工作。下一步,當地環保部門將邀請專業機構對該批危險廢物開展環境損壞評估,以便對現場環境進行生態修復。
目前,案件的調查取證等相關工作正在辦理之中。(記者 丁國鋒 通訊員 吳勁松 丁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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