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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與亞里士多德「掰手腕」

弗蘭西斯·培根(1561—1626)一開始就把矛頭指向傳統哲學即舊形而上學,他針對亞里士多德的《工具篇》寫了《新工具》,強調經驗歸納,反對單純的演繹和證明。他認為,傳統形而上學的根本缺陷是缺乏實用性:像孩子一樣「敏於喋喋多言,不能有所製作」,充滿爭辯卻沒有實效;像希臘神話中的斯居拉女神,雖然「具有一個處女的頭臉」,卻沒有生育的能力。

培根在《新工具》開始的前幾節就對傳統哲學、科學、邏輯提出了批評意見,對古希臘以來的哲學和科學傳統持激烈的批評態度:「我們所擁有的科學大部分來自希臘人」,但是,「希臘人的智慧乃是論道式的,頗耽溺於爭辯;而這恰是和探究真理最相違反的一種智慧」。希臘人的智慧沉溺於爭辯,卻沒有結出科學的果實:「我們現在所擁有的科學還只不過是把若干已經發現的事物加以妥善調整並予以提出的一些體系,而並不是什麼發明新事功的方法或對新事功的指導。」這個定性幾乎否定了希臘人智慧的科學價值。

科學成為現在的狀態,在培根看來是由傳統的邏輯決定的。因為,邏輯作為科學發現、科學建構的基本方法和途徑,決定了科學的基本面貌。傳統邏輯就是亞里士多德的形式邏輯。培根指出:「正如現有的科學不能幫助我們找出新事功,現有的邏輯亦不能幫助我們找出新科學。」現在所使用的邏輯,不是幫助追求真理,而是幫助把建築在流行概念上面的許多錯誤固定下來,「所以它是害多於益」。他尤其批評了形式邏輯中的三段論。「三段論式不是應用於科學的第一性原理……它是只就命題迫人同意,而不抓住事物本身。」 所以,培根斷言:「由論辯而建立起來的原理,不會對新事功的發現有什麼效用。」在培根看來,亞里士多德的演繹邏輯適合於論辯,但不適合於認識事物、發現真理。

由於亞里士多德是古希臘哲學的集大成者,是形而上學的提出者,是形式邏輯的創始人,還是許多科學的奠基人,所以亞里士多德是古希臘智慧的代表人物,要對傳統的形而上學、科學、邏輯進行批判,就不可能繞開亞里士多德。培根在《新工具》中直接點名批評亞里士多德的地方有很多。比如,在講「洞穴假象」時培根說:「在亞里士多德那裡就特別可以看到這種情況,他把他的自然哲學做成只是他的邏輯的奴隸,從而把它弄成富於爭辯而近於無用。」在講到「劇場假象」即「學說體系的假象」時,培根把錯誤的哲學體系分為三種:詭辯的、經驗的和迷信的。「第一類中最顯著的例子要推亞里士多德。他以他的邏輯敗壞了自然哲學:他以各種範疇鑄出世界;他用二級概念的字眼強對人類心靈這最高貴的實體賦予一個類屬……」我們看到,培根對亞里士多德給予了非常負面的評價。

培根生活的年代正是近代自然科學興起的時代,他順應時代思潮,為科學吶喊,他將自然科學作為哲學的主題,制定了一個科學復興的宏偉藍圖。要「立」須先「破」,所以他對傳統思想、傳統哲學進行了猛烈批判。他認為傳統思想中有許多阻礙科學進步的東西,其中之一便是所謂對亞里士多德哲學的「普遍同意」,經院哲學家將神學與亞里士多德哲學結合起來,構建了更適合宗教的神學體系,阻礙了人們對自然的研究。這些神學體系和各種詭辯哲學成為人們思維的障礙之一,培根稱其為「劇場假象」,認為這些體系無非是一些「舞台劇」而已,你方唱罷我登台,各種哲學表現的其實是哲學家自己根據「布景」創造的「世界」。培根下定決心清除一切舊的哲學、舊的思想:「我們必須以堅定的和嚴肅的決心把所有這些東西都棄盡屏絕,使理解力得到徹底的解放和洗滌。」

培根依據人的理智能力,將所有知識分為歷史(經驗)、詩歌和哲學(科學)。歷史研究受時空限制的個別事物,哲學則研究從個別事物的印象中引出的抽象概念。哲學研究上帝、自然和人三種對象。人們認識這三種對象的途徑是不同的。人認識上帝時不能直接認識(上帝之光過強,不能直視),只能通過與上帝不同的媒介(被造物)來認識,這就像折射光線;人對自然的認識則是直接的,就像直射光線;人對自己的認識則是反觀自身,就像反射光線。根據人的知識80%來自視覺的統計觀點,培根把三種研究對象與「光線」聯繫起來考察,是很有意義的。對上帝的認識來自上帝的「神聖之光」,對自然和人自身的認識來自自然的「理性之光」。

根據三種認識對象、三種認識光線(途徑),就相應地形成了哲學的三個部門:神聖哲學、自然哲學和人的哲學。這三個部分如同從同一棵樹榦長出的三根枝杈,樹榦是「第一哲學」,即「普遍的科學」。「第一哲學」與分支哲學的不同不在於它們的範圍,而在於它們的主題。「第一哲學」處理各分支學科共同的公理,比如「不等量加等量其結果是不等量」「與同一物相等的東西互相也相等」等數學公理;「第一哲學」還研究「多、少、像、不像、可能、不可能、存在、非存在」等與事物的性質相關的普遍概念。培根把亞里士多德的研究一般存在或最高存在者(神)的「第一哲學」改成了研究數學公理和事物普遍性質的科學,足見他不滿意亞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學。他把數學公理作為第一哲學,是想為自然科學奠基。而研究事物的普遍性質的那些概念可以說屬於「第一哲學」即「範疇論」的,只是這些範疇的列舉太隨意了(借用康德的話)。倒是他的三個部門的劃分很類似於後來沃爾夫的劃分:神聖哲學—自然神學、自然哲學—宇宙論、人的哲學—心理學。

與我們一般把「形而上學」等同於「第一哲學」的做法不同,培根對二者做了區分。他將「形而上學」與物理學並列,作為「思辨的」自然哲學的一部分。他將自然界作為形而上學的唯一對象,而將亞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學」所研究的一般存在者(是者)和神排除在形而上學之外。這是因為他對「第一哲學」作了不同解釋。形而上學所研究的「肯定不是自然之外的任何東西,而只是自然本身最卓越的部分」。這個「最卓越的部分」就是自然中的那些抽象、確定、普遍、本質的東西。「物理學所研究的大多是物質中固有的因而是暫時的東西,形而上學所研究的是比較抽象和確定的東西。」在培根看來,自然事物中抽象的、普遍的、本質的東西才是真正的形而上的東西,它們才是形而上學的研究對象。根據這一觀點,他將數學也列入形而上學,因為數學研究事物的抽象的數量。培根的這一觀點後來被貝克萊所否決。

培根不認同亞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學」,他的形而上學觀是比較奇特的。當然,培根的形而上學觀幾乎沒有產生什麼影響。想與亞里士多德「掰手腕」,並非那麼容易。

(作者單位:四川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劉星 排版編輯:何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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