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我軍繳獲的日軍機槍為何不拿來使用,而是選擇就地掩埋?
文史
04-03
二戰時候,我們的國家在遭受著戰火紛飛的時刻,當時我們國家經歷著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這些戰爭在中國上演了幾十年的時間,對我國的基礎建設和經濟建設造成了很大的衝擊,使國家的經濟倒退了幾十年,讓本已受傷的國家又灑下好多鮮血。在這些戰爭發生的時候,我方軍隊的武裝設備落後而且還存在嚴重稀缺的場景。
但是,在日本投降的時候,日軍隊伍遺留下來的武器裝置為什麼拿來使用呢?反而是拿去直接就地掩埋呢?我們都清楚,我們的軍隊嚴重存在著武器裝置供不應求的局面,而且在戰場上多了一把槍就意味著多了一份勝算,用這日軍的槍更是理所應當的呀,那為什麼日軍的槍沒有成為我們軍隊的武器呢?
據記載查明,這是因為我方軍隊的武器裝置和日方的武器軍隊裝置的型號十分的不匹配,日方經濟實力較好,大多是生產出來的新武器,在型號和效用上看,就比我們軍隊主要以繳獲來到武器裝置來說要先進的多,而且我們的子彈大都都是翻新出來的(就是把舊的撿回來,在填充上新的火藥重複使用的),外加當時我們的作戰方式大都都是游擊轉移站,所對軍隊的靈性要求非常的高,所以對於帶著日軍不可以的武器裝置就成了軍隊行軍打仗的負擔了,所以很多時候,就把那些實在是損壞太多的機槍直接給就地掩埋了。
物盡其所用,這是用人用物的最高境界。對於不能用,而且又是一種負擔的物體進行及時的丟棄,這是一個比較有智慧的擇決。你們覺得的呢?歡迎大家留言打豆豆。
※戰爭結束後,英國歸還了除香港之外的另一座城市,如今那裡經濟騰飛
※缺德至極!日本人的一項發明自己都覺得恥辱,美軍至今仍後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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