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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幾眼

讓我們從買東西說起

假如有這麼一個情景,你在超市裡面需要買一瓶洗潔精,但是你不知道哪個洗潔精比較好,這時有兩種洗潔精可供你選擇,一種你沒聽過也沒見過,另一種你也不怎麼了解,但是在電視廣告上見過。

這種情況下,你選擇哪種洗潔精的可能性更大呢?

我猜是第二種吧。

這是因為曾經見過的廣告讓你對它產生熟悉感,所以你更喜歡它。這個在心理學上被稱為「熟悉效應」,也叫作「曝光效應」,意思是某個人只要經常出現在面前,就能增加我們對他的喜歡程度。

現在回想起小時候經常在電視上看到的兩個小老頭在跳舞的廣告,耳邊是不是馬上迴響起那句膾炙人口的廣告詞「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只收腦白金」?

腦白金憑著這一句膾(shi)炙(fen)人(xi)口(nao)的廣告詞連續16年榮獲保健品單品銷量第一。這麼多年來腦白金的廣告語基本沒有變過,特別是新聞聯播之後,總會在電視上滾三滾。從它的銷量中,我們也能感受到「熟悉效應」魅力了吧。

(此處沒有收廣告費)

實證研究

心理學中有不少實驗證實了熟悉效應的存在,其中最經典的是 Moreland 等在 1992 年做過的一個評定吸引力程度的實驗。實驗中,安排一些事先經過測驗吸引力程度相等的女性假裝學生在大學教室里上課。這些女性不和任何人交流,只是走進教室並安靜地坐在第一排,讓每個人都能看到她們。但是在一個學期中每個女性出現在課堂上出現的次數有所不同,從 0 次到 15 次之間不等。學期結束時,研究者播放這些女性的幻燈片請班級的學生觀看,要求學生對這些女性的吸引力做出評分。結果發現,出現次數越多的女性學生認為她的吸引力越大。

甚至,經常觀看同一個人的照片就能增加我們對他的喜歡,心理學家扎瓊克做的純粹接觸效應研究就證實了這一點。在研究中,扎瓊克向學生們展示了他人面部的照片,有些圖片被呈現達25次之多,有些則僅被呈現一兩次。然後,研究者調查了學生們對每張照片的喜歡程度以及他們對照片上的人的喜歡程度。結果發現,一個人的照片被呈現的次數越多,被試對照片就越喜歡,對照片上的人也就越喜歡。

熟悉效應在身邊

在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熟悉效應的例子。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對門」,那是因為我們和對門的人、鄰居接觸比較多,而與相隔較遠的親戚接觸少。接觸得多的人,我們會有一種親密感,而接觸得少的人,我們會感覺到生疏。再者,多數時候我們的親密關係都是在學校建立,例如同桌、同宿舍同學之間的關係比較要好,那是因為他們天天在一起,朝夕相處,同時也有更多的時間彼此了解和熟悉。

有時我們可能會覺得照片上的自己看起來沒有鏡子中的自己好看,這是什麼原因呢?其實也與曝光效應有關。因為我們平時看見自己的時候基本是通過照鏡子或者自拍,那這時我們看到的往往是鏡像中的自己。而且我們每天照鏡子的時間比起看自己的照片的時間多得多。所以當我們看到照片中別人眼裡的自己時會沒那麼喜歡。相反,別人會覺得照片中的我們更好看。

為什麼我們會對熟悉的人或東西更喜歡呢?

Bornstein(1989)用進化論的觀點對熟悉效應進行解釋,他認為在長期的進化過程中,人類經常以小心的方式去應付不熟悉的事物,通過與這些事物不停地相互作用,給我們帶來危險的不熟悉的事物逐漸為我們所適應,也就變得熟悉與安全了。隨著戒心的解除和舒服性的上升,我們對這種事物的正性情感也必然增加。而人與人之間經常的接觸可以增進互相了解,也容易預測對方的行為,因而使得雙方在交往時有一種安全感,不會因為不知道對方的「底細」而隨時準備防衛,處於不安的緊張狀態之中。所以,我們會喜歡跟我們接觸比較多的人。

但是,是不是曝光率越高越喜歡呢?心理學家認為,單純性的曝光並沒有完全的增加好感,它更多的是放大了原始的情感。當別人對我們的原始情感是正面的(例如喜歡、好感),那麼頻繁性的出現確實會產生放大性的效果,可能這種好感會變成喜歡,喜歡變成愛。但是如果剛接觸的時候別人對我們產生的是一種負面的情緒(比如厭惡、反感),那麼這個時候曝光率越高可能會使得這種厭惡的情緒不斷放大。這就是熟悉效應發生作用的一個限制條件:針對積極或中性對象

然而,即使是針對積極的對象,重複出現次數過多,也可能引起人們的厭煩。心理學的研究發現,人們的交往頻率與喜歡程度之間並不是單一的關係:過低與過高的交往頻率都不會使彼此的喜歡程度提高,中等交往頻率時彼此喜歡程度最高。

活用熟悉效應找對象

所以到底該如何讓自己喜歡的人也能喜歡自己呢?

首先,當然是給對方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啦!如果你擁有一副好顏那當然很棒,但是就算長相不出眾,你也可以做到談吐優雅、儀錶整潔、 大方自信,適當展示你的個性魅力,第一印象滿分!

然後,根據 「熟悉效應」,我們知道在交往中增加與別人的接觸是很有必要的,應該在自己的人際交往範圍內多走動,增加參加社交場合的頻率。有事沒事地在喜歡的人面前多晃蕩晃蕩(也可以學習電視劇中的男女主,在各種意想不到的地方偶遇)。但是這是建立在你已經在對方心中有了良好的第一印象的基礎上。

如果第一次與人見面,對方表現得心不在焉或不熱情,但還談不上厭惡和反感,那麼我們可以在以後的交往中善於表現和發揮自己的特長,經過多次交往並被對方熟悉之後有可能在雙方之間產生強烈的人際吸引。反之,如果初次見面就在對方心目中留下了不良的第一印象,就應當知趣一點,盡量減少與對方的見面次數,否則會讓對方越看越生厭。

所以,當我們不被他人所喜歡時,一是改變交往對象,去與別人交往;二是暫時打道回府,分析失敗的原因,進行積極的「形象塑造」以後再交往。

除此之外,還可以尋找你與對方之間的相似點以增加共同語言,在交往的過程當中「不經意地」流露你的各種優點,用你的長處彌補對方的短處......要注意張弛有度,而不要表現過度。

註:以上指導作者擁有最終解釋權,撩不到概不負責 :P

參考文獻:

[1]范紅霞,馬逸群,高培霞.人際熟悉度影響信任水平的情境效應[J].心理技術與應用,2016,4(03):135-138.

[2]文小輝,李利.人際交往中的熟悉效應[J].才智,2014(35):326.

[3]朱小林.善用心理效應增強人際吸引[J].政工導刊,2016(02):53.

圖文丨大餅兒

編輯丨淑瀅

審核丨籍毅 悅真

文章配圖來自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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