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的人,遭到滅族之罪,為什麼不逃走
在封建社會之中,刑罰都非常重,不但要對罪犯本人進行懲罰,有時候還要株連家人。最常見的是株連三族,三族的說法,有的是指父族、兄族、子族三族,有的又是指父族、母族、子族這三族。
也不知道是那些喪心病狂的當權者,接著又發明了株連五族、七族、九族,甚至在明成祖朱棣時,將方孝孺滅了十族。那是聞所未聞的刑罰,所謂的聖祖明君,是罪惡滔天的殺人屠夫。
但是,很多朋友有個問題,那些被族誅的人,為什麼不逃走呢?雖然有許多傳說,族誅的對象最終還是有漏網之魚,還繁衍生息。但是經過考證,大多數都是經不起推敲的,是牽強附會的。
那麼為什麼這些人不逃走,乖乖的引頸就戮呢?
1、沒法逃
在當時的社會,交通工具極其落後,普通的百姓往往是徒步,而官兵都是快馬,這讓罪犯家屬根本跑不遠。
2、沒地方逃
在封建社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戶籍制度也相對嚴格,一旦有陌生人進入,各家各戶都會非常警惕,還有官府會盤問情況。所以,一般來說根本沒有地方可逃。陶淵明所說的桃花源也是極其罕見的,因為人是群體性動物,需要分工協作,單獨隱居其實缺乏生存條件的。
3、沒想跑
封建禮教成篇累牘的宣傳,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觀念深入人心。在這種觀念之下,大多數人都不會逃跑,他們從思想上就認為親友犯罪,自己被連坐,是天經地義的。他們所埋怨的,頂多就是自己的親友,而不會去怨恨高高在上的皇帝。
4、不需要跑
雖然是連坐,是株連九族,但實際上還是有破例的情況。很多朝代,都對罪臣的家屬有法外開恩的特例。比如說年長者或者未成年人,有可能免於一死,僅僅發配充軍。還有殘疾人士也有可能逃脫懲罰。這都讓很多家屬心存僥倖。
※曾國藩見到此人後說:多年的書白讀了!後來多虧他才創立湘軍
※明末骨頭最硬的書生,刑場上只有一個要求,乾隆誇他是聖人
TAG:小珏說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