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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個手而已,緣何他非要燒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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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晏凌羊

來源/微信公眾號:晏凌羊

ID:qiushan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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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11點左右,蕪湖市濱江大劇院附近,一輛紅色路虎車突然起火。消防員趕到以後將火撲滅,可最後只搶救出來兩具燒焦的屍體。

據現場目擊車拍攝視頻及知情者介紹,死者為一男一女,初步判斷為情侶發生感情糾葛。

在某小區出口處,女方開著的路虎車被奇瑞瑞虎汽車猛地撞了一下,路虎車上的女青年下車查看時,男的直接拉開路虎車門將她推進去,隨後自己也上了車。

接著,「砰」的一聲,車內噴出來一團火,火燒得很厲害,幾個窗戶都在向外噴火,保潔工人用環衛車上的隨車滅火器去噴,但是滅火器太小,火太大,壓制不住。

隨後,路虎車向西移動了200多米越過路牙上了廣場,撞上廣場的石墩才停下。有目擊者說起初還能聽到路虎車傳出來喇叭聲,後來就慢慢地被燒得只剩框架了。

蕪湖警方通報稱,女方未婚,男方離異後單身。兩人生前是男女朋友關係,後女方跟男方提出了分手,但男方一直糾纏不休。被女方拒絕後,男方產生了同歸於盡的想法。

隨後,媒體的報道暴露出來更多的細節:男方是搞小貸公司的,被判過刑。女方是做美容整形行業的,不是小三,沒有懷孕,自己經濟條件很好,路虎車也是自己買的。

女方的父母僅見過男方一次面,還是他帶了一把刀鬧上門來,打碎了她家裡一塊玻璃。

女方曾被男方打到耳膜穿孔,被男方糾纏不休後她報了四次警。

這個事情過去兩天,我又看到這樣一條新聞:《因愛生恨,來滬男子求複合不成捅殺前女友後再割喉》。

殺人者跟前女友求複合,前女友拒絕,他就用水果刀捅了被害人2刀。當時水果刀已經斷了,斷在被害人身體里。他不死心,又拿出了美工刀把被害人喉嚨割破了。被害人喉嚨的動脈血管破裂,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類似的這種新聞,真是層出不窮。

來自安徽的某男單戀、跟蹤大學女同學長達11年,並固執的認為兩人是兩情相悅,可女方從未有過這樣的想法並準備與男友結婚。男方跑去找女方表白,被女方拒絕後,他把女方捅死。在獄中,他把女方的死亡歸結於見義勇為的同事,說對方不來奪刀,他就不會衝動殺死女方。

我小時候生活在農村,在農村時不時會聽到一些殺妻傳聞

有男人僅僅因為妻子收到了一封來自她前夫的信,就懷疑妻子跟她的前夫有染,然後趁妻子熟睡時將其殺死,妻子可能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事。

有男人跟前妻離婚後,要求前妻一家退回他給出去的彩禮錢,丈母娘覺得自己的女兒嫁過去也沒得到幸福,對男人心裡也有氣,不願意退那筆錢,還辱罵他,他一怒之下用菜刀把丈母娘的脖子都剁斷了。

不管是在新聞中還是在現實里,情殺案的犯事者幾乎都是男人,而且他們似乎更容易產生「殺你全家」的想法。

相比之下,女性似乎更容易成為自殺案或是實在不堪家暴而毒殺丈夫的主角,也較少會產生「毒死你全家」的衝動(但她們會更傾向於自殺時把自己生的孩子也弄死)。

這麼說可能會被人認為「政治不正確」「仇恨男性」,可這是客觀存在的現象:從比例上來說,情殺案犯案人的男性佔比遠遠多過女性(不討論個案)。

女性「情殺」男性,一般是因為男性先對不起她(比如那些被割JJ的,幾乎都是不忠的);而男性「情殺」女性,有時候僅僅因為求愛被拒絕就要報復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體力上男性佔優勢,而犯情殺案的男性大多獨佔欲、求勝心、報復欲特彆強,當他們發覺事情不按自己臆想中的方向去發展,就要以從肉體上消滅你的方式,試圖讓你屈服,進而獲得一種已經戰勝了你、掌控了你的變態快感。

可縱然是這樣,女性受害者也更容易受到苛責

比如路虎女被情殺這個案例中,很多人一看到新聞第一反應就是「這車一定是這男的給買的,拿了錢又不跟人家好,肯定要遭報復」,於是,家屬不得不站出來澄清,女方從事美容業,是自主創業的,車也是自己買的。

這種言論讓人特別憤怒。

退一萬步講,即使路虎女的車是男方買的,男方就可以用這種手段將其置於死地了嗎?就可以因此而獲得大眾輿論的同情和支持了嗎

2017年,杭州曾經發生過一個男人暗戀一個女孩八年,求愛被拒後他把女孩抱起來從19樓扔了下去,導致女孩當場死亡。

媒體曝光男方曾給女方買過禮物,價值三四萬元,包括蔻馳的包、卡西歐相機、iPhone7、電動牙刷、蒂芙尼項鏈等。

這個「新聞點」一曝出,男方頓時得到了一部分輿論支持。事實上,這些禮物是男方強行要送的。他在網上買了東西,快遞到女方的地址,她不收也得收。

女孩人都已經死了,還要承受這種輿論的傷害,之後家屬把女方早已通過支付寶把男方送的禮物都折算成錢還了給他的事實說出來,輿論才消停了。

每次有女性被情殺,總會出來一些「一定是這女的不檢點」「一定是她收了對方的錢但又不跟人家好」之類的輿論,們好像更願意在被害者身上找原因,而不敢譴責兇殺者

他們的邏輯很簡單:犯罪人是正常人,他之所以犯罪是因為受到了某種刺激。只要我不跟被害者一樣做,我就不會被傷害了。

可事實真是這樣嗎?如果你遇上那種特別暴戾、動不動就想剝奪別人生命的人,你就是完美得跟仙女一樣,也會慘遭毒手。

關於「受害者有錯論」的危害,之前我們在公眾號文章里講過無數次,但依然有無數人習慣這樣去考慮問題,也是讓人real心塞。

2

今天文章的第二部分,我們想講講「如何避免自己成為情殺案的被害者」。

最重要的一點是,從最開始就避免與性情暴戾、容易走極端的人產生情感糾葛,最好連交集都不要有。

什麼樣的人可能會具備實施「情殺」的潛質?

第一,情緒不穩定,容易走極端,易衝動行事的人。

一個人生氣或暴怒的時候,也最容易看出Ta的修養。你可以生氣或憤怒,這是人類的正常情緒,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恰當地表達這種情緒。

有的人選擇「憤怒地表達」,砸東西,折磨別人,歇斯底里的尖叫、怒吼,自虐。而有的人則只是「表達憤怒」,或是出於現實需要而「表演憤怒」(他本身可能是不生氣、不憤怒的,但某些場合必須要表現得很生氣、憤怒,才能取得主動權,所以要表演下憤怒)。

前者被情緒控制,而後者相對能控制、駕馭情緒。

一個正常的成年人,應該對情緒有最基本的把控能力,應該能意識到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緒會產生怎樣的後果。對方是不是具有把控情緒的能力,是擇偶時最該優先考量的問題。

觀察對方在遇到衝突、矛盾時會有怎樣的反應,會以怎樣的態度、手段去解決衝突,至關重要

第二,特別容易「仇窮」或「仇富」或有「仇女症」的人。

一個人容易「仇窮」,說明他對弱勢人群沒有愛心,缺乏悲憫心。如果一個男人對你百依百順,但刻意為難清潔工、快遞員、飯店服務員,因為一點芝麻綠豆大的事情就辱罵生活在底層的弱勢群體,那你或許就要小心了,因為你也有可能會演變成被他仇恨的弱勢方。

至於「仇富」,很好理解。在他們眼裡,富人都是沒有良心的,女人都是拜金的,自己混得不好都是因為社會不公平,甚至見到路上開豪車的人就恨不能吐上幾口唾沫……

你可能會因為對方講述自己的「悲慘」遭遇而對其產生同情,但不知道你可曾想過:一個仇富的人,很有可能只是沒有足夠的肚量去接納那些比自己強的人。他連這樣的「客觀存在」都沒法接受,有一天可能也沒法接受你。

過於「仇富」和「仇窮」的人,很容易因為經濟地位而產生自卑感和優越感,是因為他們把自我的感受看得太過重要,很難產生換位思考的能力,而這種人一旦遭受到情感挫折,很有可能會做出極端行為。

得了「仇女症」的男人,也可能會實施情殺。他們一般對女性有仇恨心理或者有非常強烈的偏見

在他們的價值觀里,女性是有原罪的。他們會認定,女性天生比男性低級,女性無一例外具有愚蠢、見識短淺、拜金、只求物質滿足、情感幼稚、喜怒無常、不能節制、淫蕩、精於欺騙、狡詐、易墮落等等特徵。

得了「仇女症」的男性,可能在社交場合表現得很正常,但骨子裡他們是看不起女性的,自然很難把女性當成和自己一樣有血有肉、有淚有笑的平等個體看待。如若哪天你惹毛了他,他可能也就把你當成一個物品給「處置」了。

第三,過於老實或過於熱衷於製造刺激體驗的人。

很多姑娘可能覺得,一個人如果沉默寡言、不善言辭、情感從不外露,會讓人感覺到更安全,可現實生活中,那些公認的老實人反而會成為殺人犯。

我們隔壁村有個腿瘸的男人,從來都沉默寡言的,對老婆從來都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可某天他把妻子和小姨子都捅了,造成一死一傷。很多殺人犯平時看起來很忠厚老實,很像是一塊好捏的軟柿子,但殺人時會表現得特別兇殘,比如馬加爵。

說到底,是因為他們不具備跟別人溝通的能力,所以沒法與別人的心靈產生鏈接。他們把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島,一旦外界給的壓力讓自己承受不住,就像火山一樣忽然爆發,不留餘地。

大概是瓊瑤劇看多了,很多姑娘很容易被那種動不動就咆哮、下跪、流淚、為情自殺的男人所吸引。他們可能一會兒罵你打你,一會兒親你哄你,一會兒讓你快樂到雲霄,一會兒讓你悲傷到谷底……

跟他們在一起,你可能覺得談戀愛像是過山車一樣刺激,但真要跟這類人在一起了,那真的可能是「誰用誰知道」。他們可能非常容易因為一點點事情而覺得自己承受到了「巨大的傷害」,並不惜代價要報復回去。一失手,可能就讓你命喪黃泉,而他們自己後悔也來不及了。

比如這個案例中的男的,簡直就是個神經病吧

有些浪漫和刺激,可能蘊含著兇險好的感情永遠是細水長流的,不是要死要活。

人和人之間的區別也是蠻大的,不一定具備以上特徵的男人都會「情殺」,但女性在擇偶時,若能避開這類人也等於是給自己的生命、幸福買了點保險。

3

我看過挺多則男人「情殺」女人的報道,發現反而是那種心性善良又比較軟弱且條件比男方好的女性,最容易被「情殺」

路虎女被奇瑞男燒死的案例是這樣,著名的「殺妻藏屍案」也是這樣,看到的很多報道也是這樣(當然,這只是大概率上,不絕對)。

看奇瑞男燒死路虎女這個案例,我做了這樣一番自以為是的猜想:男方跟女方結緣是他往上一個階層走的最佳通道,因為以他的條件可能再也找不到比女方更好的女人,可是,女方的拒絕讓他的希望破滅了。

他懼怕過窮日子,也對女方的富裕充滿恨意,所以才抱著「自己得不到的也絕不讓別人得到」的心理跟她同歸於盡。

如果他找的是一個條件很差的女朋友,分手之後他分分鐘能找到更好的,或許就不會產生這樣喪心病狂的想法。

「殺妻藏屍案」中的被害人,條件也比男方好很多。她的性格也夠善良夠溫順夠寬容,不管男方怎麼待她,她都能以德報怨,痴心不改等待浪子回頭。

不好意思,不想給兇手打馬賽克

反倒是那種性格比較強硬,做事不拖泥帶水,自我保護意識較強,一旦決定分手就不會再心軟、不會再給對方糾纏機會的女性,反而不易被糾纏、報復。

有個朋友曾跟我講過她自己的故事:

大學時候她也認識了一個男生,跟他有過很短暫的戀情。兩個人相處了不到一個月,她覺得男方性情比較陰鬱,老對她疑神疑鬼,所以毅然決然提出了分手。

男方自然是不幹的,屢次三番上門找她求複合。意識到男方這種行為可能會危及到自己生命安全之後,她「一不做、二不休」,搬了房子、換了手機,可男方居然還是找到了她。

最後她做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決定:花錢雇了一個保安,每天護送自己上下班,周末出行也讓保安同行。前男友跟蹤了她三個月之後,一直找不到單獨跟她會面的機會,後來氣也消了,慢慢也就消停了。

她跟我說:「為了能甩開那個人,我半年的工資都沒了。我當時本來想請保鏢來著,後來發現太貴,我請不起,不過姐也算是有個貼身隨從的人了。」

說完,她哈哈大笑。

這姑娘的做法不一定正確,但她的安全意識值得稱讚

招惹上了這種心理變態的無恥之徒能怎麼辦?你只能把對方當成是一個潛在殺人犯來防範。盡量不要激怒對方,也盡量不要給對方一種「分手這事兒還有得商量」的錯覺,保住小命最重要。

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人無法接受感情失敗,甚至被分手後要將前任置於死地呢?一方面可能與當事人本身的心理扭曲有關係,一方面可能也和我們這個社會缺乏失敗教育有關

我們從小都在學習怎麼成功,但少有人在教別人該怎麼面對失敗。成功學泛濫的時代,人人都在「爭做人生贏家」,很多人從小到大並沒有學習過如何體面並且有尊嚴地面對失敗。

沒有接受過失敗教育的人,一旦失敗就很容易產生極強的挫敗感和報復欲。學業上、事業上失敗,他們可能找不到具體的泄憤對象,所以失敗了也就失敗了,但感情失敗,往往與另一個人密切相關,他們無法面對和處理這種挫敗感,一旦有機緣催發,就化身魔鬼,將別人推向地獄

真心希望我們每個人都能學會「撩妹」「撩漢」,也能學會面對「被甩」吧。

英幽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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