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挽救自己的婚姻?
——站在中立的角度看兩個「小孩子」的婚姻
源於知乎上的一個提問: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今年剛接的婚,但是婚後有諸多矛盾,首先,我挺喜歡自己老婆,我們的婚姻並不被她的家庭所看好,但是老婆依然頂著家裡的壓力和我結了婚,這讓我感覺非常感動,當我準備過好我人生的下半生的時候,發現,矛盾不知如何解決。
家裡八線的小縣城,經濟條件不好,婚後,父母住樓下,我和老婆住樓上,我的媽媽在飯店做服務員,全年無休,非常辛苦,我的爸爸做點不入流的小生意,在我上學的時候家裡經濟困難,甚至揭不開鍋,在我畢業工作後,好轉很多,甚至買了輛小車開,婚後我的老婆似乎對我媽媽非常反感,自小我與媽媽關係比較親近,也許是因為爸爸非常不靠譜,家裡的事從來不管,我從小隻記得媽媽怎麼樣,卻完全不記得爸爸對家裡有什麼貢獻,媽媽從我記事開始就沒怎麼休息過,從工人,清潔員想到現在的飯店後廚配菜服務員,記憶中,沒怎麼休息過,一直在上班,爸爸眼高手低一直想做大生意、但是不會經商,做什麼都在賠錢
以上是家庭背景,在我和老婆談戀愛的時候,並沒有發現我老婆不喜歡我媽媽,但是,婚後,似乎非常反感,然後我也發現了我們的性格完全不合適,我個人喜歡結交朋友,而且、做的工作帶有銷售性質,所以喜歡出去聚會認識新朋友,第一,朋友會讓我感覺不孤單,第二,也許會成為我的客戶,但是我老婆卻並不喜歡,以為我只是為了玩兒,我也解釋過多次,並不被理解,我休息時間會偶爾打遊戲,最近是絕地求生,但是老婆認為我不上進,強行讓我卸載了遊戲,老婆個性非常強硬,我也是,所以各自不想讓,就一直喜歡吵架,她總想讓我按照她的想法做事,但是我有自己的方法,她就總說我的是錯誤的,也經常說,我交朋友沒用,並不會給我帶來什麼,老婆的性格是能一句話解決,絕不說兩句的人,非常幹練的職場女性,但是現實生活過中卻感覺缺少人情味,而且只要她想做的任何事,就一定要做,不會考慮周圍人的想法和觀點,比如剛剛在朋友家吃飯,吃完準備走,但是有一個朋友在給孩子換尿布濕,我想等朋友一起走,畢竟一起吃飯,吃完了,一起走也不會感覺自己不合群,大家一起離開,但是老婆說自己瞌睡了,讓先走,我就說等下吧,一起,比較有禮貌,也不差兩分鐘,老婆臉色就變了,因為老婆是那種不分場合想幹什麼幹什麼的人,我怕讓大家看見難看,就馬上告辭回家,其餘朋友還全部都在朋友家裡,我們兩個自己的矛盾都是類似這樣的,我怕吵架,所以一直忍讓,現在我的朋友很少找我了已經。
再說和我媽媽的,我媽媽是和我關係非常好,但是並沒有什麼戀母那種,正常母子情,因為媽媽下班很晚,樓下沒有熱水,所以媽媽都要到樓上接熱水洗腳,因為媽媽工作關係,白天不怎麼見面,所以我想每天晚上等媽媽接完熱水再睡覺,但是老婆不高興了,說每天必須等你媽,有次我和老婆吵架,媽媽上來看到把被子都扔到以前媽媽的床上沒有疊(沒結婚前爸爸媽媽都住樓上,婚後才到樓下)媽媽就問,換被子了?我認為這是正常聊天吧,老婆卻說,這你也管?確實,媽媽管的比較多,屬於喜歡操心的那種,比如回家都會先喊我,看我在家不在,我出去玩兒,回來玩晚媽媽回家看不到我,總會先打電話,問下在哪裡,但是並不要求我回家,只是知道我的情況她才放心,或許一直把我當長不大的孩子,我在樓下晚上和媽媽多聊會兒天,再上來,我們也會吵架,因為我和媽媽待的時間太長了,讓我住媽媽那裡,我媽媽不會用新買的洗衣機,我拿著媽媽衣服放洗衣機里洗,老婆會說,為什麼不洗我衣服,以後你衣服也自己洗,我也洗老婆衣服,她身上不舒服,內褲也是我幫她洗,怕她著涼,我媽媽總是趁下班來樓上幫我們打掃衛生,擦桌子,洗衣服,老婆不領情,說媽媽管的太多,已經結婚了,不用她幫忙,但是老婆並不勤快,媽媽不打掃,二樓亂的不能見人,現在媽媽出來來結束戶,幾乎不上樓,怕我們吵架,我承認,我也被媽媽慣壞了,打掃的少,但是,我挺心疼我媽媽的,老婆在家裡幾乎不做飯,都是爸爸媽媽做但是剛開始還刷碗,後來碗也不刷了,就老是出去吃飯,不在家吃,說不想刷碗,我說我刷也不行,就說不在家吃,怎麼說都不行,然後在家吃飯次數只有五分之一,我老婆最大特點是總以為自己是對的,哪怕錯的,我也要說他對,不然又要吵架,而且每次吵架,她就說離婚,前兩天吵架因為我表哥到家裡來讓我幫他做兩張圖,說給我錢,老婆聽了不高興了,憑什麼給他做,他憑什麼高高在上讓我給他幹活,說這是在打我臉,我覺得我靠手藝吃飯不丟人,然後又吵架,今天,我說,這幾天都沒見媽媽了,想陪媽媽說會兒話,老婆又生氣了,別提你媽,我嫁到你家多長時間沒見我爸了?但是我並沒有說不讓她見,隨時可以,但是老婆卻總不願意我和媽媽關係好,我怕了,不想吵架,有了孩子怎麼辦,今後日子怎麼辦?
我說明幾點,媽媽對老婆非常好,老婆在我家什麼不用做,都是媽媽來,直到老婆不讓媽媽上樓,但是媽媽還是對她好,勸我不要吵架,該給她錢給她錢,該幹嘛幹嘛,然後媽媽對我確實溺愛,我體諒媽媽辛苦,所以心疼媽媽,受不了媽媽受委屈,第三,我努力不和老婆吵架,能忍則忍,不想走到離婚地步,也努力改變自己,老婆卻是中邪一樣,非常不喜歡媽媽,另外,老婆家庭有些複雜,親生母親去世的早,父親又娶了個後媽,她還有個哥哥,她和她後媽關係不好,但是和哥哥走的近,甚至盲目崇拜,在老婆眼裡,我,我家裡,我親戚,我所有朋友,都比不上她哥哥十分之一,但是我並不要求老婆什麼,畢竟親哥哥,但是不理解老婆為什麼讓我遠離我媽媽,我和我媽說話都會生氣,現在我去和我媽聊天,媽媽總會讓我快點上樓,怕我們又因為這個吵架,另外,媽媽身體不好,所以,我也想和媽媽多待一會兒,但是,老婆卻.....老婆是那種,只要自己想,誰都不考慮,比如出去吃飯,不在家吃,誰說都沒用,類似事情還有很多!
各位知乎朋友,問題大概這樣,我語言能力不好,希望諒解,我和老婆的問題,我也問過朋友,都說老婆過分了,我也看朋友老婆,都是一家和和氣氣,我知道我也不稱職老公,缺少浪漫,總以為過日子實實在在,但現實不是這樣,希望有朋友幫我解決困難,難道真的需要遠離媽媽?遠離母親?如果這樣,我情願答應老婆離婚!
老貓點評:
先給文中的人物們編個號吧!當事人(求助者)為M,求助者的父母分別為A、B,當事人的妻子為N,妻子的父母(繼母)為T、S,如圖:
從最後的結果來說,M無非就是有兩種選擇,要麼繼續維持婚姻、要麼離婚。離婚之後依然有兩種選擇,要麼單身一輩子、要麼重新開始一段親密關係。如果M打算單身一輩子,同這個假設相同的人——也就是打算單身一輩子的人,可以不用看這篇文了,因為後續的內容對你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不管M最終選擇繼續維持婚姻或者離婚後重新開始一段新的關係,以M現在的能力是做不到的,最終肯定會走向關係的破裂——不管是維持「貌合神離」的狀態還是直接分手或者離婚。
看過《愛的藝術》的人肯定能馬上想起來弗洛姆開篇說的那句話——愛首先是能力問題,不是對象問題。正是因為這個「遊戲規則」的存在,使得「換戀人」或者「換配偶」根本解決不了本質的問題。M自己提到「當我準備過好我人生的下半生的時候,發現,矛盾不知如何解決」,我們就來看一看他解決不了的矛盾都有哪些:
1. 「老婆(N)似乎對我媽媽(B)非常反感」。
這個事就類似於一個人不喜歡吃榴槤,本身榴槤味道怪是眾所周知的,問題也不完全出在榴槤身上,畢竟還有人喜歡吃。所以,這個婆媳矛盾必須從兩個角度來分析。我們先看N本身的問題。
「老婆家庭有些複雜,親生母親去世的早,父親又娶了個後媽,她還有個哥哥,她和她後媽關係不好,但是和哥哥走的近,甚至盲目崇拜,在老婆眼裡,我,我家裡,我親戚,我所有朋友,都比不上她哥哥十分之一」
明顯是一個原生家庭出過重大事件的情況,就現有的信息來看,我們無法判斷N的親生母親過世時N的具體年齡,但是無疑這對N的打擊是巨大的。如果當時N年紀尚幼,過早地斷掉「無條件的母愛」對一個人的影響是巨大的——安全感很差,這個在老貓之前的文章中有過詳細分析,這裡不再贅述。N和S的關係顯然不好,S也沒有打算給N無條件的愛,一般情況下,N會感受到生存被嚴重威脅,並且把這種威脅帶入自己的新生家庭中:
「婚後我的老婆似乎對我媽媽非常反感」,「所以(M)喜歡出去聚會認識新朋友,但是我老婆(N)卻並不喜歡,以為我(M)只是為了玩兒,我(M)也解釋過多次,並不被理解」,「老婆認為我不上進,強行讓我卸載了遊戲,老婆個性非常強硬,我也是,所以各自不想讓,就一直喜歡吵架,她總想讓我按照她的想法做事」,「老婆的性格是能一句話解決,絕不說兩句的人,非常幹練的職場女性,但是現實生活過中卻感覺缺少人情味,而且只要她想做的任何事,就一定要做,不會考慮周圍人的想法和觀點」
這裡表現出來的現象已經不完全是針對B的行為了,N的不安全感會表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她總會感受到別人對她生存的威脅,雖然別人未必真的有惡意。從本質上講,這就是一個缺愛的小孩子的行為——世界必須以我為中心,大家必須首先照顧我的感受,我必須能夠控制一切,否則我就會覺得受到威脅。「父母住樓下,我和老婆住樓上」這個事會讓事情雪上加霜,因為M不可避免會有些照顧B的行為或者兩人有些親密的舉動,這事在N的眼裡只能是「對自己的威脅和拋棄」,所以就會出現「老婆卻總不願意我和媽媽關係好」的情況。
我們再返回頭看看B的問題,即M的原生家庭中的問題:
「自小我與媽媽關係比較親近,也許是因為爸爸非常不靠譜,家裡的事從來不管,我從小隻記得媽媽怎麼樣,卻完全不記得爸爸對家裡有什麼貢獻,媽媽從我記事開始就沒怎麼休息過,從工人,清潔員想到現在的飯店後廚配菜服務員,記憶中,沒怎麼休息過,一直在上班,爸爸眼高手低一直想做大生意、但是不會經商,做什麼都在賠錢」
這又是一個明顯和母親關係過近的例子,和老貓之前文中的案例如出一轍,具體分析大家回看吧。老貓只說結論:父親通常情況下不能照顧或者不能完全照顧母親的情感需求,母親傾向於把兒子當成滿足情感需求的替代品,同這樣的兒子戀愛或者結婚就等同於和這樣的母親「搶戀人」一樣,顯然婆媳關係好不了。
那麼這個問題怎麼解決呢?對於M來說,必須把原生家庭沒給上的功課補回來——學會情感上獨立、和母親關係正常化(不是說要拋棄母親,而是說和母親的關係回歸到正常的母子關係——必須做到情感上的分離。母愛的本質是提供無條件的愛,並且目的是為了最終的分離,所以和B情況類似的人必須注意了!)、學會對婚姻負責(這事得後面詳細分析)。老貓提醒大家注意兩個問題:1.必須得這樣,不然的話就算換了戀人也會發生相同的事件,母子關係過近是這件事的硬傷。2. 這裡的解決方案僅僅是一個大致的方向,如何有效地實現這個目的靠原生家庭是不行的,至少要完成個人成長,已經不是文章中能討論和解決的了。
可惜的是,戀愛和婚姻都是兩個人的事情,你只能決定你自己怎麼辦,決定不了另一半。所以對於N來說,N面臨著同M一樣艱巨的任務——個人成長(在這件事上至少意味著不像一個小孩子一樣鬧和以自我為中心,至少意味著不去對別人施加強壓而控制對方)和愛的能力的提升。
2. 「我也發現了我們的性格完全不合適」。
如果大家的情況和M類似,老貓想問大家幾個問題,這也是老貓經常問失戀者和談不上戀愛的人的幾個問題:
什麼叫合適?
合適的標準是什麼?
這個標準怎麼來的?
為什麼要找合適的?
你體驗過合適么?
老貓總結的經驗是,只有少數人能答上1~2問,剩下的人全都是一團迷糊。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思考過這些問題,大家說要找「合適的」,他們就跟風要找「合適的」,但是從來沒想過究竟什麼是合適的!說得再難聽點,「合適的」這個詞就相當於一個火星詞——披著一張大家都能看明白的「外衣」實際上的含義誰都不知道。
我們不妨按照多數人的思維方式用另一種順序來看這一系列問題,就會有非常有趣的事情發生。首先是「為什麼要找合適的?」,肯定有人會說(老貓也確實遇到過這樣的人)「不找合適的找什麼呀?難道找不合適的?」言外之意就是「合適」是親密關係長久穩定的必要條件。如果我們假定事實如此,那麼返回頭看看M列舉的「倆人之間不合適的地方」:
「我個人喜歡結交朋友,但是我老婆卻並不喜歡,以為我只是為了玩兒,我也解釋過多次,並不被理解」
「老婆認為我不上進,強行讓我卸載了遊戲」
「老婆個性非常強硬,我也是,所以各自不想讓,就一直喜歡吵架,她總想讓我按照她的想法做事,但是我有自己的方法,她就總說我的是錯誤的」
「老婆是那種不分場合想幹什麼幹什麼的人。」
「老婆在家裡幾乎不做飯,都是爸爸媽媽做但是剛開始還刷碗,後來碗也不刷了,就老是出去吃飯,不在家吃」
「每次吵架,她就說離婚」
所謂「不合適」在表面上看是親密關係中讓人不舒服的地方,包括發生的衝突、對對方的看不慣、被對方強迫做某事而已。親密關係不順利的人是不是基本上也是這些問題呢?
這樣的話,這樣的話所謂「合適」就應該是「不發生衝突+對對方看得慣+不強迫對方做某事」。那我們就逐一看看這些條目是否能夠實現,以及如何實現。
第一個是衝突,不好意思,任何親密關係都避免不了。戀愛肯定意味著雙方相互間深入地了解,了解對方的三觀、情感、當下的情緒、經歷等等。老貓問問諸位,世界上有哪兩個人三觀完全一致呢?要知道相互間深入了解肯定會發現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地方必然引發衝突。Sally A. Lloyd在1987年曾經發過一篇paper(Conflict in Premarital Relationships:Differential Perceptions of Males and Females, FamilyRelations, Vol. 36, No. 3 (Jul., 1987), pp. 290-294),作者招募了25對被試(有戀愛的也有結婚的),讓ta們攜帶一個錄音機記錄接下來2周時間裡發生的衝突。結果是衝突不可避免,發生的頻率很高,不管伴侶之間是否幸福。想要「從來不發生衝突的親密關係」就等同於想要「不藉助任何外在設備跳起來100m」一樣,根本不現實。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你不可能遇到一個「合適」的人。
想讓自己的親密關係長久,就必須學會如何妥善處理衝突。像M這樣「我努力不和老婆吵架,能忍則忍,不想走到離婚地步,也努力改變自己,老婆卻是中邪一樣,非常不喜歡媽媽」,以迴避的方式處理衝突肯定是沒戲的。作為迴避衝突的一方,M要忍受巨大的心理壓力,總會到綳不住的那一刻吧!相信很多人已經體驗過那種情況了,後果很嚴重。站在N的立場來看,你以為你迴避衝突就等同於維持和諧了么?顯然不是,N的情緒沒有被理解,說的話沒有被聽懂,內在的情感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每次的情緒又被M壓回去了(你沒看錯,是被M壓回去的,迴避衝突就等同於把對方的情緒壓回去,情緒張力根本沒有得到釋放。),遲早要另尋其他出口的,這就是M和N之間衝突不斷並且衝突升級的真正原因。提醒那些經常在親密關係中搞「不透明化」的人,親密關係失敗原因之一就是你的這個行為。
想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接納對方的一切,這意味著不帶任何評價地接受對方的一切特點。像M這樣看不慣對方的情況遲早會暴漏在言談舉止中。做不到接納,就做不到主動了解對方的情緒。做不到主動了解對方的情緒,就別想真正去理解對方。這是一門藝術,包含了了解、尊重、責任、關心、給等諸多能力(這就是所謂愛的能力),沒有能力愛自己的人是做不到愛別人的。愛這個能力需要在親密關係中鍛煉,但是,你首先得掃除能力提升的諸多障礙。
第二個是「對對方看不慣」。這個事本質上是一個尊重問題。所謂尊重就是「我接受你(可以是自己)原本的樣子,希望你按照你自己認為好的方式發展,並且成為一個你自己希望成為的人。而不是按照我認為好的樣子發展,為我服務。」不幸的是,尊重作為愛的要素之一又是一個能力問題。這個能力首先要求你充分了解對方的價值觀、接受對方的價值觀以至於接受對方的全部。接受意味著不站在自己的立場用自己的價值觀評價對方。這一點M就做不到,那就別說尊重自己了——M現在是努力成為B想讓他成為的樣子,雖然自己宣稱「我媽媽是和我關係非常好,但是並沒有什麼戀母那種,正常母子情」,但是老貓從一個中立的立場來看,M就是一個沒長大的孩子,根本沒學會尊重人。尊重這個能力會給那些「沒處理好自己問題」的人一記耳光——不處理好自己的問題,根本別想處理好親密關係。
第三個是「不強迫對方做某事」。這事本質有兩層,第一層還是尊重問題——希望對方按自己認為好的樣子發展,為自己服務。第二層是責任問題。好多人分不清責任和義務,老貓再重申一次:義務在外在規定(法律、道德、校規等等)你必須履行的行為;責任是發自內心的行為,是對另一個生命(可以是你自己)說出口和沒說出口的願望隨時準備予以應答。你要想負責任,首先得有能力清楚了解對方的願望。多說一句,別以為對方說出口的就是願望,說不定為了賭氣說了謊話。你得有能力看到背後真正的願望。其次,你得做好覺悟隨時準備應答,而不是做好準備隨時開溜。我們反觀M的所作所為,不但不清楚N的需求,並且每次都開溜——迴避爭吵。這個責任原本應該由父親給予子女指導,讓子女明白負責的重要性,顯然A沒有做到,T也沒有做到。M和N倆人只能在實際生活中自己摸索了,雖然如果有個人能帶帶他們也好。
現在我們再來看合適的問題,說白了是個愛的能力的問題。我們不是一出生就具備這種能力,而是在長期的親密關係中慢慢練出來的。離婚也好,分手也罷,解決不了實質問題。如果沒有愛的能力導致了無法擁有長期穩定的親密關係,也就沒有體驗過什麼是真正的「合適」。沒有體驗過,那「合適」的標準只能是腦補。腦補的東西靠譜么?
提醒諸位注意,提升愛的能力一定是一個長期、反覆、困難的過程,中間會經歷各種各樣的痛苦,這是常態,需要有覺悟。沒有覺悟的人還是選擇單身一輩子為智,自己的生活過不好不要去禍害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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