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男子死於派出所,到底誰應該負責?

男子死於派出所,到底誰應該負責?

這兩天一幅新聞標題勾起了我的好奇心——《男子被強制醒酒時死亡,警方曾向其噴催淚瓦斯並用膠帶捆綁》,很多媒體都對此事件進行了跟蹤報道。

我懷著一顆學習的心打開了文章,文章的副標題瞬間映入了我的眼帘——《一泡尿使魏某離奇死亡》。

他到底是咋死的?一會強制醒酒死亡,一會一泡尿死亡,看到這裡我就納悶了。

他是不是入廁的姿勢不夠標準?不夠美觀?

我會不會也因為一泡尿而離奇死亡?

..........

懷著無比沉重的心情,我看完了這篇省級媒體發布的文章。才發現,所謂的標題全是媒體的套路。

新聞事件確實存在,但並不是簡簡單單一泡尿導致的,小編去當地了解了情況,儘可能的給大家還原事件的過程。

3月7日下午4點開始,魏某濤一行六人在長武縣城一家羊肉館喝酒,六個人喝了三斤白酒,吃完飯之後,六人步行回家。路過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門口時,魏某濤在該單位門口撒尿,門衛出來阻止,魏某濤就把門衛打傷了。

門衛兒媳婦報警後,18:55許,警察來到現場,警察對魏某濤口頭說教,魏某濤不配合併用頭撞出警民警。隨後民警傳喚當事人妻子,遭到拒絕,隨後又通知當事人的朋友,朋友來到現場,以幫助警察傳喚為由去找魏某濤親戚,便一去不復返。於是警方就將魏某濤進行了「處理」。

20:02,魏某濤被抬入長武縣公安局辦案區時發現異樣,直接從沙發上滾爬到地上就躺下了,120到達現場後確認其死亡。

看完文章,我想問哪裡有標題「強制醒酒」一說?這分明是扭曲事實,捏造真相的字眼。就想告訴大家,哎呀,快跑啊,警察又對我們老百姓下手啦!而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們,看到報道,就會滿腔熱血的支持!

「喝酒的人耍酒瘋很正常,也不至於弄死他啊。」

「這社會連喝個酒都不行了嗎?」

「現在的警察,暴力得很,輕易不敢惹。」

...........

到底有必要採取強制性措施嗎?

事件發生以來,得到了許多人的關注。人們對事件中警察的「強制性措施」持不同的看法。

但是法律條文對此類情況有著明確的條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七條第(五)項明確規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可以使用警棍 、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等驅逐性、制服性警械。

在執法過程中,魏某濤並不配合併用頭撞擊民警,這已經違反了上述法律條文,民警是有權對他進行強制性控制的。

並且據小編了解,此人2016年因吸毒被彬縣行政拘留,2017年因毆打他人毀壞財物被行政拘留15天(1年被打擊處理過三次)。對於有前科的人來講,警察的處理可能需要更加的嚴謹,對待方式有別於初犯,略微有些區別,也是在情理之中。

不反抗何來強制一說?

我相信民警上來肯定是與他先溝通的,溝通無果,並且惡意抵抗,才將其制服。

在魏某濤襲警之前民警都做了什麼呢,執法記錄儀顯示,民警笑臉相迎、端水擦臉幫助魏某濤醒酒,在其恢復少許意識的情況下還把香煙點上。種種跡象表明:襲警之前即使死者是醉酒滋事打人,民警還是以禮相待的。

而且,根據報道中所述,魏某濤今年41歲,身高181,190多斤,你可以想像他是怎樣一個虎背熊腰的陝北壯漢,這樣的身形,耍起酒瘋,考慮到安全狀況,怎麼也要三、四個人才能制服吧。

(你們要的大漢)

或許有人會說,他喝了酒,如果清醒的狀態他是不會這樣的。

那麼我只能說這種「聖母情懷」是不對的。

你作為一個健康的成年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喝酒使得自己處在興奮和偏激的狀態,嚴重擾亂社會治安,那麼後果就要你自己來承擔。

作為一國的公民,我們不僅僅要保留自己的合法權利,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不能有理胡攪蠻纏,無理死不承認。

對死者進行控制後,為什麼不送往醫院?

對死者進行控制後,他還處在酒勁兒衝動的狀態,處於對他個人人身安全以及社會治安考慮,暫時性的限制是有必要的。

文章中描述,魏某濤被兩名以上警務人員壓在身下....可以看到魏某濤在呼吸。

那麼由此推斷,民警在對死者的控制當中,並沒有發現死者有任何的身體不適狀況。能呼吸也說明並沒有壓到呼吸器官。

或許長時間的吸毒、飲酒加上劇烈運動,導致身體負荷加重(個人觀點,以法醫鑒定為準)才是急性突發死亡的原因。

並且就在警方準備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檢查,救護車便到達了出事地點,經檢測魏某濤並無外力損傷。

按照慣例,再觸犯相關法律條文後,並且事發時當事人沒有任何突發健康狀況的前提下,會帶回警局進行例常問話。(有突髮狀況會優先就醫)

誰在消費死者?

我們拋開死者酗酒鬧事以及警察執法的身份,客觀的來看,事件發生以來到底利弊得失在哪裡。

文章有失偏頗的觀點,給警方造成什麼樣的壓力呢?這些媒體非要在事件面前論個說法,對錯與否,讓群眾與警方爭個你死我活,有什麼意義呢?

尤其是記者亢某用「熱心腸」、「剛剛還在身邊的大活人出去吃個飯怎麼就說沒就沒了呢」、「4個月大的女兒」、「言語上的交鋒」、「離奇死亡」等形容這次抗法非正常死亡事件。都具有明顯的傾向性,與記者客觀公正報道事實真相的本質相背離,斷章取義來吸引大眾視線,從而煽動民眾情緒。

不知他是否想過,200多萬的警察也是人,他們也有情緒,他們也會失望。不當的言論攻擊恪盡職守,正常工作的民警,他們也會心寒,也會失去保護維護社會的積極性。

文章發表的結果是,死者並沒有復生,民眾的仇警情緒被調動,民警的積極性遭受打擊。社會可能不會一件事而動蕩,但是怨氣都是一點點積累的,負面影響總歸是不好的。

而反觀死者這邊,魏某濤的去世給家裡造成不小的打擊,尤其是死者的母親剛剛做完心臟支架手術,不知道老人家晚年喪子是什麼樣的一種心境,不知道妻兒失去親人又是一種什麼樣的悲痛。

但是呢,死者家屬卻是怎麼做的呢?在死者去世沒多久,便豪擲10萬從北京聘請律師打官司,並且獅子大開口,揮動輿論的力量,要價賠償1360萬!這是赤裸裸的輿論綁架司法!

據了解,該文章出自省級媒體都市快報記者亢某之手,為了更加便利的收集新聞資訊,亢某還特意搞了一個情報站。為了證明自己文中觀點的正確性,還專門為了此次事件在網上搞了一個抗壓試驗,來探究當事人是否存在在壓力下死亡的可能性。

他所做的一切為了什麼,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他絕對沒有站到一個媒體應該有的姿態來報道該事件!

法國研究者弗·勒莫認為,「謠言並不是一種人為的現象,它的根子是人們感到自己缺了點什麼,它又以模稜兩可的感覺在擴展延伸,它存在的基礎是使人希望對事物有進一步的了解或是對隱約感到的威脅的一種反應。」

謠言的屢禁不止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人們內心深處對真相的渴望。但自媒體時代,不負責任的話語、別有用心的言論通過網路迅速傳播蔓延,最終模糊人的理智,使真相黯然神傷。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分秒播 的精彩文章:

TAG:分秒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