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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全面「追殺」,互聯網資管「凜冬將至」?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這兩年,互聯網金融「火熱」的讓數以百億計的資金「瘋狂湧入」,但是同時,行業的亂象也層出不窮。從16年開始,管理部門對於行業的限制已經越發「嚴苛」,近日,最新的監管命令正式出台。

3月28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出台通知,資產管理業務作為金融業務,屬於特許經營行業,須納入金融監管。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已有機構發行的存量業務必須在今年6月底之前清零,否則將被認定從事非法金融活動。

通知表示,沒有經過允許而發行的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定向委託計劃」「定向融資計劃」「理財計劃」「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轉讓」)等方式公開募集資金的行為,應當明確為非法金融活動,具體可能構成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等。

對於已有的存量業務,必須在今年6月底之前壓縮為零,個別從業機構情況特別複雜,確有必要適當延長整改時限的,應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並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相關部門負責後續整改監督及驗收。

未按照要求壓縮的機構,將會被認定為從事非法金融活動,依法取締。包括禁封網站,下架APP、吊銷工商營業執照等。

通知還指出,從2018年4月至6月底為驗收階段。驗收完畢後,對於已補齊資管業務牌照的機構,由各省整治辦出具驗收合格意見。對沒有牌照,但存量已為零的機構,實控人須出具不再從事互聯網資管業務的承諾書,並限期辦理工商及ICP備案變更等。

e租寶案犯罪嫌疑人丁寧@視覺中國

專業解讀:

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長孫海波在公號上對此解讀道,這是中央工作會議剛剛通過的資管新規一個輔助文件,也是互聯網風險整治辦一直以來的堅持原則。即任何資產管理業務都需要持牌,非持牌的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這個之前資管新規徵求意見稿中表述也完全一致。

網貸之家研究院院長於百程向華夏時報網表示認為,互聯網平台進行定向委託計劃、收益權轉讓等業務一直是一個監管盲區,在P2P業務監管明確之後,這類業務不允許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平台來操作,部分平台將上述業務進行拆分,有些平台則主打定向委託融資,此次整治文件對此類業務進行了明確監管,口徑較為嚴格,後續基本沒有了操作空間。

業內人士表示,這是中央深改委第一次會議剛剛通過的資管新規一個輔助文件,也是互聯網風險整治辦一直以來堅持的原則,即任何資產管理業務都需要持牌。「『一行兩會』未來嚴厲整頓金融秩序,規範持牌機構發行的各類資管產品,比如信託計劃、銀行理財、基金產品等,但對於非持牌的第三方機構依託互聯網渠道繼續從業,顯然會形成非常明顯的衝擊。所以,在正式規範傳統金融機構的資管產品之前,先對互聯網非持牌機構的行為進行規範。」金融監管研究院孫海波對第一財經記者稱。

除了學界以外,業內人士對此也有自己的見解。一位私募基金從業人士向觀察者網表示,互聯網資管的規範主要對於銀行理財產品、公募基金、股票、正規互聯網金融公司之類的機構是很大的利好消息。同時,私募行業中小部分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違規私募」的機構被查處,對於正規市場是非常有利的訊號。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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